跨境电子商务中B2C争议解决机制之路径评议

发布时间: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跨境电子商务中B2C争议解决机制之路径评议
作者:刘芳
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年第04
[]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引发了如何解决消费性买卖合同纠纷的难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ODR争端解决方式逐渐成为解决电子商务和实体经济纠纷的替代性方法之一。其所具有的便捷高效优势与跨境电子商务中B2C争议的小额特征非常契合,成为解决跨境电子商务B2C争议的首选方法。但仍需重新审视B2C模式下的ODR机制,以更好地适应这种模式下买卖合同纠纷的非商事性及跨境性的特征。[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B2C争议;解决机制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6.04.114
[中图分类号]F72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4-0-03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模式之外促成了新的贸易方式。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跨境电子商务开始在各国的进出口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各种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的规模不断扩大。我国政府也在近年内出台了不少相关的扶持政策以及海关、检验检疫、金融等配套监管措施,设立了多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这既是顺应技术发展的需要,也是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有力举措。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引发了如何解决消费性买卖合同纠纷的难题,这个问题也受到了各国电商巨头、政府机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与国际贸易组织的关注和思考,以期在促进贸易和消费者保护二者间达成平衡。1跨境电子商务B2C争议与ODR争议解决方式的结合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有两种模式,即B2BBusiness-to-Business)和B2CBusiness-to-Consumer)。就交易性质而言,B2B模式下交易数额较大,买卖双方谈判权具有对等性,双方的订约和履约方式以及政府对B2B交易的监管模式都与传统的线下进出口贸易相同。因此,B2B模式下的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传统的商事合同纠纷。但B2C模式下的买卖合同并非商业性的合同,而属于民事性的消费合同(鉴于谈判权的不平等性,对消费合同不宜直接应用于商事合同相同法律规则的做法得到了一些国际条约或惯例的认可,比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二条a项)、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第二条c项)、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1.4条)。《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也允许缔约国作出商事保留。就冲突法来说,各国通

跨境电子商务中B2C争议解决机制之路径评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