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狼》导学案

发布时间:2023-04-15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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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狼》学案
学习目标:
1、掌握重要实词虚词(“之”“其”“以”)的用法和意义。
2、积累文言词汇。
3、能从文中认识狼贪婪、凶残和狡诈的本性,懂得对待象狼一样的恶人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4、认识狼的另一面,让学生意识到看待事物应该全面
学习重点:目标13 学习难点:目标24 学习安排:2课时
精彩预览
一、简介作者及作品
作者蒲松龄,字 ,号 朝山东人,是我国著名的 。他自幼勤学、聪敏,但一生考场不利,自学成才,在家乡设馆教书,创作了许多鬼怪故事,后来汇编成书,就是《 》是我国著名的文学作品,是短篇小说集。作者通过谈狐说鬼,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官场的腐败、科举制度的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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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艺术成就很高,具有现实意义,故事曲折离奇,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很多篇目已改编成电影电视,为大家所熟悉。 郭沫若也曾评价《 “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鬼刺虐入骨三分”
二、字词
1、一词多义:
其:
恐前后受其敌。 场主积薪其中。 屠乃奔倚其下。 一狼洞其中。 意将隧人以攻其后也。屠自后断其股。 其一犬坐于前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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