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20-11-24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职工校内转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提高用人效益,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教职工校内合理流动,根据我校机构编制设置和岗位聘用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校内转岗是指教职工在校内不同类型岗位之间的变动,即高校教师岗位、教研员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的人事变动。
第三条 校内转岗基本原则
(按编配备,统筹调剂。教职工校内转岗必须以学校内设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为依据,按照岗位类别统筹调剂安排。各部门必须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内按照工作需要接收转岗人员。
(合理流动,发挥专长。教职工校内转岗要有利于学校各类人才队伍结构的优化,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规范程序,严格审批。教职工校内转岗应按照规定程序,在符合相应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严格审批。
第四条 校内转岗基本要求
(拟转入的部门必须具有相应的空缺岗位,且符合拟转入岗位的聘用条件。
1



(转往高校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类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转岗的,须在本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
(学生辅导员因工作需要申请转岗的,须在本岗位工作满5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以及有特殊条件要求的岗位人员,原则上不跨类别转岗。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原则上不转岗。 第五条 校内转岗工作程序
(个人填写《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转岗审批表》(见附件),陈述转岗理由。
(转出和转入部门签署意见。其中专职辅导员转岗还须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
( 教学业务考核。教务处牵头对申请转入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组织教学业务考核。
( 人事处对转岗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学校研究审批。
第六条 为保证师资队伍质量,学校从严审批其他岗位人员转至教学、教科研为主型的教师岗位工作。确因教学需要申请转至教师岗位的,须符合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并通过教学业务考核。
1



第七条 因学校工作需要调任或转任领导职务的,按照学校任命或聘任决定办理转岗手续;因学校机构调整或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岗位调整的,按学校研究决定进行人员调配。
第八条 校内转岗人员工资等相关待遇自批准之日的下月起按新转入部门或岗位的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现行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1



附件:
闽江师专教职工校内转岗审批表
最高学历 来校工 作时间 现岗位类别 拟调入部门


最高学位 现职称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现所在部门及岗位 具体工 作岗位

政治面貌



教师 其他专业技术 专职辅导员 管理 工勤技能


拟调入岗位类别 教师 其他专业技术 专职辅导员 管理 工勤技能

申请 调动 理由

申请人签名:
现所
在部门意

负责人签字(盖章)



拟调 入部 门意


负责人签字(盖章)
职能
部门 审批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现所在部门分管校领导意见
拟调入部门分管校领导签字: 领导 意见


学校

意见
备注





领导签字:

领导签字(盖章)

1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