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可能性浅析

发布时间:2020-08-03 06:29:06

我国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可能性浅析

李昕

【摘 要】摘要:我国于2013年放开了贷款利率管制,并于201510月放开了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标志着利率市场化已经基本完成。伴随利率市场化在我国的逐步深化,央行调整存贷基准利率的必要性下降。展望2018年,影响存贷基准利率调整的因素并不成熟,笔者认为央行加息的可能性较低。

【期刊名称】经贸实践

【年(),期】2018(000)009

【总页数】3

【关键词】存贷款基准利率;利率市场化;利率走廊;加息

一、利率市场化与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要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直到2013年央行放开了贷款利率的管制,允许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制定贷款利率水平。2015年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放开,意味着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已经基本完成。

(一)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节奏放缓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深入,我国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节奏明显放缓。以一年期贷款利率为例,自1990年以来至今,总共调整43次,平均每8个月调息一次。分阶段来看,上世纪90年代,总共调整15次,平均约6个月调息一次;2000年至2013年放开贷款利率前,总共调整22次,平均约7个月调息一次;20137月至2017年底,总共调整6次,平均每9个月调息一次。

(二)利率市场化使得调息的必要性下降

1. 我国选择了利率走廊的价格型货币调控模式

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下,金融创新和金融脱媒使得传统上以数量型为主的货币调控有效性下降,存贷款利率管制的取消也意味着统一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必要性下降。出于金融机构利率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的考虑,为进一步畅通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渠道,在取消存贷款利率管制后,央行并未直接放弃数量型货币政策调控手段,并保留了作为过渡性措施的存贷款基准利率。

从国际经验来看,以美联储为代表的公开市场操作和以欧央行为代表的利率走廊模式是价格型货币调控的两种主要模式。在新常态经济下,利率走廊调控模式可以更好地结合宏观调控的上下限管理理念:利率走廊调控的上限是要引导资金流向,避免资金空转而不断提高杠杆率,而下限就是不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也不要危及实体经济的弱复苏。从这个意义上讲,构建利率走廊更加适合当前中国的情况。

我国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可能性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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