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联合申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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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合申报合作协议
牵头单位(甲方):
参与单位(乙方):
经友好协商,决定由甲乙方共同申报-------年度国家科技部“****研究”重点专项,项目名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申报牵头单位,乙方作为项目的参与单位。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本项目申报研发过程中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任务分工
------技术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为课题联合申报单位,各单位根据研究基础和能力相互协作,并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确定具体分工。二、经费与预算
1、
专项经费分配:根据研究任务与实际批复经费另行约定。2、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分配和使用经
费,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因挪用经费或无法说明经费去向、用途造成的刑事、行政责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知识产权
本项目进行前各方拥有的知识产权,仍归各方所有;项目进行中,各方单独研究开发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开发方所有;项目进行中双方共同研发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转予第三方。四、保密条款
1、密措施;
2、
各方因本项目的需要,各自向对方披露未公开的、或已提前
告知不能向第三方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图片等所有信息均属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3、
各方确定其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人员同样对上述保密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并承诺对其工作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责任;
.
各方确定履行本协议应遵守保密义务,并采取与之相应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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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论本项目申请是否获得批准并取得资助经费,该条款长期有效。
五、其他约定
1、2、3、共谋发展。
项目牵头单位:联合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