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通用版)

发布时间:2023-03-01 09:07:40


法律服务合同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就法律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需要,就甲方运营及劳动人事方面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2、参与甲方与员工间劳资纠纷的处理,包括谈判、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应诉及调解等。
3根据甲方需要,对甲方重大合同及非标合同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协助、指导、参与甲方与商户合同谈判、签署租赁合同;
4、参与甲方与商户及其他供应商纠纷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甲方与商户、供应商的谈判,向问题商户、供应商出具律师函、向甲方提供解决纠纷的处理意见等;
5、配合甲方整理商户拖欠租金、管理费的资料以及必要证据收集等,并提供处理意见和方案;
6、对拖欠租金、管理费及物业费的商户、业主出具律师函催收、调解和谈判,协助处理相关物业纠纷;
7、对欠费商户、拖欠物业费业主提起诉讼、出庭应诉、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前乙方应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填写《拟起诉案件评估表》,向甲方告知诉讼风险及预估诉讼结果,并由甲方决定是否起诉;
8、除上述内容之外的涉及法律事宜的诉讼、仲裁案件及其他需要外聘律师处理的法律纠纷等。
二、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为 日至 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7项代理案件尚未办结的,则代理期限自动顺延至乙方代理的甲方案件办结时为止。
三、乙方代理权限:
1、乙方代理甲方处理上述事宜,包括采用调查、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 2、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根据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确定。
3、乙方律师虽有甲方上述授权,但乙方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涉及甲方重大事项时均需事先得到甲方授权代表( )的同意。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具有律师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应当认真负责的处理相关事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进行诉讼或仲裁的,按时到受理机构出席庭审,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员参加。乙方收取甲方证据材料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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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只收取复印件。如需收取原件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妥证明。对于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则甲方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原件。
3、乙方在紧急情况下或者根据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势以及乙方承办律师自己的判断,以维护甲方利益为原则,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但应在事后及时取得甲方授权代表同意。乙方可以根据需要指派其他律师配合或者办理所代理案件。
4、甲方应及时配合或者指派授权代表配合承办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并做好协调工作。同时甲方应根据乙方承办律师的通知及时向司法机关缴纳相应的诉讼、仲裁、保全、执行、上诉或者鉴定、公告等费用。如未按时支付上述费用而导致权利丧失的,则后果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甲方可以委托乙方缴纳,也可以自行缴纳。
5、甲方应当如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不得隐瞒或捏造案件事实,或者提出非法要求。如有上述情形,乙方有权终止协议,所收的代理费不予退还,未收取的,乙方有权追讨。
6、乙方在为甲方代理案件过程中,应每周书面向甲方授权代表报告案件进展,在代理每起案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代理方案,经甲方授权代表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亦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案件情况,并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予以同意。
7、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接受甲方的考核,并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考核材料。 五、乙方报酬
1、甲乙双方根据国家以及 省有关律师收费的规定,协商确定服务费数额。甲方经慎重考虑,同意以下述方式支付基础顾问费和案件代理费。甲方支付每笔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1)基础顾问费: 元(大写: 元整),甲方于签订本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1-6项及第8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服务费或代理费;
2)案件代理费: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7项代理的(通过诉讼或调解、执行等途径)追讨租金、管理费、物业费案件办结,且款项全部进入甲方或物业公司账户后30日内,甲方按照收到租金、管理费、物业费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2、乙方律师办案中发生的本市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外省市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的报销标准按照甲方公司基层管理员的标准执行。乙方律师为办理案件需要发生的如查档费用等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律师需到异地查档而费用较高的,乙方可委托异地律师查档,但乙方应事先取得甲方授权代表同意。前述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发票。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基础顾问费。乙方在收到上述基础顾问费后,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基础顾问费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
六、其他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履行的,乙方应全额退还服务费,并应返还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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