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1-19 15: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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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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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篇一:合同工与劳务工的标准区另U 合同工与劳务工的标准区另U
现在对用工形式有很多说法,什么合同工、劳务工、协 保等,他们标准的划分是怎样的,请见下:
目前,根据不同的从业形态可以分为:
1. 动关系;
按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2.按民事法律
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3.不能按上述二种法律进行调整的其 他用工关系,其中国家公务人员、现役军人等可以由其他专 项法律调整,我们将其中一部分目前尚无相应法律调整的, 称作特殊劳动关系。
1. 标准劳动关系:
标准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用工主体双方符合劳动法 律规定的构成条件,劳动者劳动过程具有完整的被管理支配 的从属性,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调整完整适用劳动法律规范,
也可称为劳动法律关系。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下的全日制 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属此类。
2. 民事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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