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公司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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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公司标准合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称:点:方:方: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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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合同依据及设计依据项目概况设计阶段及内容
设计周期及设计成果要求设计费用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项目团队双方责任
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廉洁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

附件:
附件1《项目各阶段设计责任划分》附件2《乙方主要设计人员名单》附件3《设计错误分类及奖惩措施》注: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编写指导:该合同范本适用于建筑设计范畴,黑色字体属于合同范本内容,常规情况下不可更改,蓝色字体属于按实际填写的内容红字体属于指导编写参考文字,不属于合同范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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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建筑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依据及设计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5甲方发给乙方的相关要求文件;
1.6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设计基础资料及他方的设计成果(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总用地面积为,合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约为万㎡。其中地块用地面积约
㎡,容积率约为,计容建面约为㎡,建筑面积约为㎡。
第三条
设计阶段及内容
3.1本项目设计内容及相应设计阶段详列如下:
设计阶段及内容(包含部分打
“√”
分项名称
概念方案初步规划设计设计
集中商业地下商业底层商业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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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
施工配合



住宅办公公共配套地下(停车及机房)连桥市政路






3.2设计内容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
人防、消防、暖通、燃气;景观构筑物、挡墙等结构;竣工图审核等;设计内容不包括:景观设计、水利、桥梁、基坑支护、市政道路、市政电力、热力、环保、泛光照明灯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具备专项设计资质的部分、建筑智能化、幕墙深化设计等专项设计。
3.3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期限
1234567
资料及文件名称
用地红线图、地形图、场地标高

1
提交日期
合同签订后7日内

及周边已有和规划市政道路资料水、电、通讯等与市政管网接口
1
位置资料
设计任务书、设计成果深度要求规划部门规划设计要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各阶段报建批复文件设计进度表
11111
合同签订后7日内方案开始前取得证书后7日内下一阶段开始前合同签订后7日内合同签订后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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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工程地质报告施工图设计指引
11
初步设计开始前施工图设计开始前
3.4若概念、方案阶段设计单位与初设、施工图设计单位为两家单位,双方的设计
服务责任划分详见附件1《项目各阶段设计责任划分》。
第四条
设计周期及设计成果要求
4.1设计周期及文本份数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1
概念方案设计
份数提交日期8
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定金后,甲方正式通知天内。
乙方收到甲方概念方案确认意见和甲方正式通知天内,且收到上阶段相应款项。乙方收到方案设计审批意见和甲方正式通知天内,且收到上阶段相应款项。乙方收到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和甲方正式通知天内,且收到上阶段相应款项。
备注
2方案设计12
3初步设计8
4施工图设计说明:
15
1上表的工作周期所知时间均为日历天,其中包含了星期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
假日(不含春节、国庆及中秋假期);
2以上各阶段设计周期不包括甲方的审批确认时间。4.2设计成果及深度要求
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及编制深度须满足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及深圳市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中有关的要求。
设计阶段
提交内容
1设计说明(含分期开发分析说明)
总体规划概念2总平面规划草图(1:1000;经济技术指标表,A3尺寸;1
设计阶段及概3主要公共建筑主要概念平面及立面;念设计阶段
4功能布局、组合分析图;交通组织分析图;景观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地下停车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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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体剖面示意图;
6概念性建筑(SketchUp)透视效果图;
7整体鸟瞰图2A0人视概念彩图4A1表达环境、空间、气氛、特色、风格等;
8工作模型(比例1:750的白色体量模型)
9总体规划概念阶段成果文本(8A3)及电子文件。1方案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1:10001:500,含经济技术指标表、平面定位、竖
向设计;
3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图(比例1:501:100
2
方案阶段
4单体建筑立面图;5单体建筑剖面图;
6整体鸟瞰图(2A0,主要立面效果图(4A1,透视图;7建筑模型(比例1:750
8方案阶段成果文本(12A3)及电子文件。
建筑专业初步3
设计,结构机电等专业初步设计
1)提供设计服务及设计成果的深化、调整、修改、完善;
2负责设计范围设计方案的深化,完成满足报建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3)提交用于基坑支护设计的条件图;
4)提交用于市政设计、水利设计、环境设计等的条件图;5)初步设计图纸电子文件。1)全套施工图蓝图及电子文件;2)各专业计算书;3)建筑面积计算书;
4
施工图设计4)建筑节能计算书;
5)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6)报规划、消防、人防、防雷、节能、绿建、燃气审查、公共配套、预售测绘等用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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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2)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5
施工配合
3)负责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
4)参加重要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论证会议,签署有关技术审查意见;5)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电子文件,并对竣工图进行审核和盖章;6)负责二次设计的审核。

第五条
设计费用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项目各建筑类型收费标准:
报价
类型
集中商业地下商业底层商业公寓住宅公共配套连桥市政路
地下(停车及机房)总价(¥:万元)
5.2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本合同总设计费(含税)暂定价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圆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第一次付费第二次付费
支付付费额比例¥:万元10%10%

支付项目及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乙方提交概念方案设计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概念方案设计、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设计阶段
面积(㎡)

单价
合计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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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付费10%
乙方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方案设计成果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方案审查暂缓或未通过的,甲
第四次付费5%方应在此时间后1个月内支付。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方案审查暂缓或未通过的,则乙方应配合修改直至审批通过。
第五次付费20%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成果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初步设计审查暂缓或
第六次付费5%未通过的,甲方应在此时间后1个月内支付。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初步设计审查暂缓或未通过的,则乙方应配合修改直至审批通过。
第七次付费5%
甲方在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20工作日内支付。
乙方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施工图成果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施工图审查暂缓或未通过的,甲方
第八次付费20%
第九次付费5%应在此时间后1个月内支付。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施工图审查暂缓或未通过的,则乙方应配合修改直至审批通过。
第十次付费设计保证金
说明:
5%5%

甲方在本项目主体封顶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1)该费用已包含乙方向相关政府部门支付的各项税费及乙方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方案设计费用、平衡协调有关专项设计、现场服务、一般性的设计修改或变更、合同范围内相关电子文档、图纸及资料印刷、晒图、各阶段设计模型、设计光盘费用、照片、影印、长途电话、电传、邮递、速递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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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支出(图纸晒印费及相片、图片复印费、文本制作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3)乙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且获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发给甲方请款通知及提供等额的正规合法有效的发票,请领该阶段设计费用。如分地块完成或甲方要求提供阶段性成果,则依据阶段性提交图纸工作量比例由甲方按比例分期支付。
4)本合同双方结算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各建筑类型各阶段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包括计入容积率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面积、核增面积以及甲方要求补增的需要乙方出具设计图纸的隐性建筑面积)为准。若实际完成的总建筑面积与5.1表格中所列建筑面积的差异不超过正负10%,则设计费不予调整;若实际完成的总建筑面积与5.1表格中所列建筑面积的差异超过正负10%,则超过10%的部分按5.1表格所列各建筑类型单价额外计费,多退少补。
5.3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帐号:
乙方账户信息如有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账号以每次请款书面申请中所示为准。甲方将设计费支付至以上帐号,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

第六条
项目团队
6.1乙方设计团队:详见附件2《乙方主要设计人员名单》。
6.2甲方项目经理/联系人,联系方式:,邮
箱:
第七条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按本合同第3.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设计。
7.1.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可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另行商定提交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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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责任


的时间。
7.1.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国家出台新规范/新政策与现行规范不一致,造成乙方需对已审批成果进行设计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甲方已书面同意乙方为甲方进行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设计的,相应的设计费已包含在本合同项下的设计费中,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设计费用。
7.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赶工要求及费用。
7.1.5甲方要求乙方派赴施工现场的设计人员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面或口头),负责提供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宿费\旅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保护装备。
7.1.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设计服务费用。
7.1.7甲方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甲方负责组织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工作、设计施工交底和工程验收。7.2乙方责任
7.2.1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仔细审核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依据文件及基础资料,如发现任何不清晰、缺陷,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如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文件理解不清且又不向甲方提出,按照自行理解进行设计导致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2.2甲方提交的、经双方确认的各阶段设计任务书,乙方需要求设计人员以此作为设计依据,设计成果需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另外,甲方在设计管理过程中以《联系单》、《会议纪要》的方式提交设计文件评审意见与明确相关设计事宜,乙方应及时回复与落实。
7.2.3乙方应组成甲方认可的本项目设计团队,团队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具有丰富的实际经验,名单详见附件2《乙方主要设计人员名单》。从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前,乙方要保证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及施工期间设计服务和配合的质量。如因特殊情况需对主要设计人员进行调整,应事先书面通知,调整时乙方需提供23人供甲方选择和认可并征得甲方同意。在设计过程中,甲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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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某设计人员不能按照设计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内容、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设计人员进行更换,乙方不得拒绝,在甲方发出更换人员通知之日起10天内,乙方需提供23人供甲方选择和认可。各阶段向甲方汇报会须由本项目的项目主创设计师出席。
7.2.4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应按合同以及甲方提出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成果深度要求》(如有)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当出现有关交付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并对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
7.2.5乙方负责向甲方就特定事项提供专业性的咨询意见,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7.2.6乙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如要聘请专门咨询机构或协作机构,需经甲方同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另行聘请的机构需与乙方进行协调,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合作和技术支持。
7.2.7对于设计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乙方均应先送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这类问题是指:

总图及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基础形式、结构选型;
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重要系统;
户型柱、梁、隔墙平面定位图,并标明开关、空调、插座等位置;其它问题。
7.2.8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甲方在本项目设计过程中任何时候提出有关优化和完善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并及时地进行设计修改或调整;若修改内容为甲方确认的阶段性设计成果,其中涉及到重大修改则双方另行协商收取修改设计费。
7.2.9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开始施工前,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项目竣工时参加竣工验收。(当乙方为施工图设计单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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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7.2.11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性成果)、文件应
由乙方自行设计,且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若出现侵权行为,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不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替代设计成果。
7.2.12
乙方负责编制项目设备主要材料清单,并协助甲方开展工程招标和
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须提供设备清单,并合理推荐给甲方选用的各类材料及机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规格、价格等。甲方为进行施工图设计而初步选定的机电设备应在设计中采纳,待正式签订定货合同后,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应协助参加技术谈判,提供选型和鉴定意见。(当乙方为施工图设计单位时)
7.2.13
乙方必须派甲方认可的专业人员参加国家规定的验槽、验筋、验收
等工程会议及甲方特别要求的专门工程会议,具体安排由甲方通知。如拒绝参加或缺勤,每次扣款2000元。(当乙方为施工图设计单位时)
7.2.14
乙方在施工阶段应配合施工进度做好现场服务,除常驻人员以外根
据工程需要和甲方要求派相关专业负责人定期到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到工地现场的交通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在建筑防水施工、人防施工、地面施工、墙面施工、门窗施工、屋面施工和隐蔽工程等施工阶段、各专业主要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至少到现场一次给予指导和配合。另外对内外墙主要材料的选择及拼贴、门窗和幕墙材料颜色的选择及安装、室内装修及景观施工时都应给予配合。乙方在施工阶段应派专人留驻现场进行配合、协调并解决相关问题。(当乙方为施工图设计单位时)
7.2.15
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应甲方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
或不周,乙方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的局部变更,乙方应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整图中的相应部位修改,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以蓝图形式的变更,乙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当乙方为施工图设计单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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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8.1
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
本合同项下所有设计数据及档案、成果文件经交付确认,且甲方已依据
合同为该设计数据及档案、成果文件向乙方支付相应设计费用之后,甲方拥有该设计数据及档案、成果文件的版权,乙方享有署名权。甲方可在本项目以及甲方公司形象宣传中使用该作品,包括设计、图纸、文件、设计师签名等在内的所有作品及成果。
8.2
在甲方未支付相应设计费用之前,设计数据及档案、成果文件的版权仍
归乙方所有。
8.3
成果提交甲方后,乙方可以设计人的名义将设计成果用于在学术研究领
域发表、申报评奖或进行公司业绩宣传。
8.4
未经合同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本合同的
任何设计数据及档案,或者对设计数据及档案、成果文件作本合同项目外的使用。
8.5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计基础数据及档案,以及在设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
其它数据及档案,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经营策略、管理经验等任何事项均负有保密义务,并且不得作于非本合同目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生效后,双方保证恪守信用,严格履行。因一方内部原因,必须变更或解除合同关系时,应事先以正式公函提出,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因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违约赔偿。
9.2合同生效后,甲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无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至已进行的设计工作终止日为止的设计报酬,定金抵扣设计费,多退少补;且甲方应按剩余设计费用之百分之十给乙方支付违约金。
9.3合同生效后,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并按合同总费用的20%给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至已进行的设计工作终止日为止的设计报酬,定金抵扣设计费,多退少补;后乙方应按剩余设计费用之百分之十给付甲方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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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90天内对设计文件审批未完成或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建,甲方均按第五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9.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相当于该阶段应收设计费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延误时间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已收设计费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9.6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不满意,经过三次整体调整仍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需在终止合同时书面告知乙方,且应按甲方已经确认的工作量,支付乙方相应的设计报酬。
9.7合同生效后,甲方上级政府部门对项目不审批或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建(即:等候期超过八个月),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至已进行的设计工作终止日为止的设计报酬,且乙方不须退回甲方已支付预付款。若日后工程仍再度进行,甲方与乙方应就尚未履行的原合同或新的服务范围,协商是否重新履行原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9.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建立团队架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9.9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如因乙方单方面的原因产生设计错误而导致施工返工或工程质量事故(含乙方设计质量,设计深度达不到国家标准及双方的约定、不符合第7.2.1条的要求),使甲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如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且不大于本合同已收设计费总额。
9.10设计质量的评判标准及奖罚措施详见附件3《设计错误分类及奖惩措施》。
9.11乙方应为履行本合同购买保险,并将甲方列为优先受益人,保证甲方从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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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扩散、泄漏或转让甲方提交的有关本项目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相关设计成果文件、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万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廉洁条款
10.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送礼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10.2如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送礼等非正常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且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证明以上非正常商务宴请、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送礼等非正常经济活动系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其他
11.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11.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人员与生产厂、供应商等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除外。
11.3甲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因公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11.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支付费用。11.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均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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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叁份,乙方份。
11.8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甲、乙双方之前作出的一切口头及/或书面承诺、意向书、协议等。
11.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11.10
其它约定事项:甲方有权在本项目围墙、售楼广告、售楼书和
网络广告以及与本项目宣传推广有关的所有广告中,注明本项目工程设计由乙方完成。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代理人:日期:
乙方(盖章)代理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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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公司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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