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分析

发布时间:2016-09-23 23:36:55

台湾诈骗案

党章第四小组 付倩湄 王强 王坚成

台湾诈骗事件描述

414日,肯尼亚警方将一批来自台湾的电信诈骗犯遣返大陆,引起台当局相当不满

416日,马来西亚将20名台湾电信诈骗犯遣返台湾,在机场登记身份资料后就被全部释放。

428日,台湾“高检署”成立“跨境电信诈骗追赃平台”,强化罪赃查缉、追查及返还,并要求大陆提供肯尼亚及马来西亚案之证据数据。

430日,97在大陆专案组赴马抓捕行动中被抓的犯罪嫌疑人(大陆65名、台湾32)被押解回中国大陆

512日,台协商团二度登陆,针对肯尼亚、马来西亚两起跨境电信诈骗案,与大陆公安部门进行3天协商。大陆拒绝台籍嫌犯返台受审,最终,台方安排家属赴陆探视,并带回马来西亚案32名台湾嫌犯的笔录、肯尼亚案台湾嫌犯中主要犯罪嫌疑人资料,依协议架构做了证据移交。大陆要求移交20名台籍嫌犯亦遭台方拒绝。

台湾诈骗事件拓展:

一叶偏舟在雨中,十万湾湾九万骗,

还有一万在苦练,肯尼亚,菲律宾,

全球广开连锁店!发信息,打电话,

誓把大陆骗个遍,不慎被抓不要紧,

遣回台湾继续骗,三一群,俩一伙,

世界各地组团伙,台政客,湾名嘴,

寡义无耻不要脸,保护诈骗没风险,

道德水准无下限!十万湾湾九万骗,

总部设在立法院!

近日,随着一批台湾籍电信诈骗嫌犯被遣返回大陆以及台湾释放被马来西亚驱逐的台籍嫌犯,大陆网友编的这则顺口溜也传入台湾,而且还火了

1996年,台湾诈骗案为2800起,2008年升至4.1万起,之后逐年下降;而与此同时,2011年以来发生在大陆的诈骗案呈井喷之势,年均增幅达70%,每年损失都在100亿以上。其中,台湾诈骗团伙占20%,诈骗金额占50%。在台湾,每235个人中就有一个诈骗犯。

2015年为例:

2011年起,我国执法部门与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执法部门都进行过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方面的合作,抓获的电信诈骗犯达7700余名,欺诈台湾人有4600余名。但当时一般是将抓获的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至台湾。

另据新华社报道来自台湾方面的资料表明现台湾有近10万人以从事电信诈骗犯罪为生,而台湾总人口是2348万人。也就是说,每235个台湾人中,就有一个诈骗犯。

原因分析

1 历史原因:

台湾诈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最早出现的是1990年代末期风行一时的“中奖”诈骗。而后出现的是亲情诈骗

2000年后,台湾“电信诈骗”成主流,其中以假冒公务机关和援交等诈骗最多。此后,由于岛内不少民众因电视、网络购物导致个人资料外泄,不法分子冒称“购物平台”或“金融机构”,要求被害人到自动取款机前取消分期付款设定,然后趁机行骗。

下图是台湾“内政部”警察署统计的台湾欺诈案数量和比例。从中可以看出,19962003年,欺诈案数量逐年增多,2008年后总体上逐年减少。

2003年开始,台湾的诈骗者将目光瞄准了大陆。除了骗台湾人以外,这些诈骗分子甚至以大陆为基地,对韩国、新加坡甚至俄罗斯等周边国家民众实施诈骗。

2008年是台湾诈骗犯罪的转折年这可能跟金融危机有关台湾经济在此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备受重创当年GDP萎缩2.14%。而海峡对面的大陆经济却依然坚挺,GDP增速高达9%。台湾的诈骗分子发现,台湾人在被骗了这么多年后,防范意识大为增强,另一方面钱包也缩水了;相比之下,大陆人防范意识较弱,也越来越有钱。

于是没过多久令大陆警方更为苦恼的事情发生了。这些诈骗集团开始布局大陆。他们发现大陆是一个更大的市场,便将总部转回台湾,专门针对大陆居民行骗,同时派少数台湾人或者直接聘用大陆当地人在大陆负责取款。于是,各种在台湾过时甚至已经淘汰的性骗术开始在大陆盛行。“中奖”电话和短信满天飞,骗术虽拙劣,但受害者众多。

2 司法漏洞

首先以往大陆警方从境外押解回大陆的只有大陆嫌疑人,由于大陆嫌疑人在犯罪集团中层级较低,根本接触不到幕后的组织者,使这些幕后真正的主犯长期逍遥法外。而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刑罚又较轻,使得犯罪成本低、收益大,越来越多的犯罪嫌疑人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其次,由于台湾对于电信诈骗没有单独立法,证据认定标准与大陆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刑法中只当作普通欺诈予以审判,导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无法定罪或重罪轻判判处刑罚的不到10%其最高刑期是5年。而在大陆,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被遣返中国大陆的台湾嫌犯承认跑到国外去设窝点诈骗,按照以往惯例都是遣返回台湾,判得也不会太重,甚至有可能被无罪释放,即所谓的“挣钱快、处罚轻”。所以他们自己也认为,台湾方面司法打击不力是导致电信诈骗猖獗的重要原因

对策分析

政府:

1 加大惩罚力度,严惩那些诈骗分子;

2 加大执法力度,严抓电信上一些诈骗广告,要追究至底,震慑不法分子;

3 向群众宣传如何辨别诈骗信息,并举报。

个人:

1 要有一定的抗诱惑能力,面对“巨款大奖”时要清楚地认识到天上真的不会掉馅饼的,因此要坚决地质疑它;

2 在接收一切涉及到要出钱的信息时,便要有一种警惕的态度,不可轻易相信,要通过其他安全途径去了解情况是否真实(包括伪辅导员骗钱,找兼职反被骗钱,误信“家人有事汇款”等示例)

3 在发现自己觉得该信息为诈骗时,懂得拿起法律来制裁。即通过网络或是电话向警察投诉举报,让这些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感悟

1、 存在着这样的诈骗事件也就证明有一些人自我价值认识有缺陷,不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去获得更好的成果。那反观自己,就要有一定的自信,在一个领域里,我们照样能通过正确的渠道去为自己的人生创造价值。

2、 不要以为凭借自己的小聪明就去做一些违法事情而逃过法律的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必有一天,不法分子终将戴上法律的手铐。因此我们要踏实地做一名合格的四有公民。

3、 面对诈骗分子,我们只有加大力度的惩罚才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否则只是小打小闹,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诈骗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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