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仓储管理组织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10 07:49:29

仓储管理制度

第一章、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

一、储粮安全

安全储粮检测:

1、粮食检测环节

安全储粮检测涉及入库、储存、出库三个环节的检测,入库检测是基础,储存检测是保证,出库检测是责任。

(1)、入库检测:主要进行物检和化检,涉及项目主要是依据相应质量标准定等,测定水份、杂质、不完善粒等,依据有关特定要求还需测定粮食新陈度、湿面筋含量、脂肪酸值等。

(2)、储存检测:粮食自身品质检测主要依据《储粮品质判定规则》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粮堆因子的检测主要是依据国家颁布的《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项目如粮堆温度、粮食水份、害虫密度等。

(3)、出库检测:主要进行品质检测。

2、粮食储存检测

⑴、安全粮、半安全粮、危险粮的划分

依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按含水量划分储粮等级,即根据粮食水份与储藏环境温度的关系,分为安全粮、半安全粮和危险粮。

①、安全粮:是指可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如玉米、小麦、高梁、杂粮、面粮、食豆类等安全水份标准为13%,稻谷为14%。

②、半安全粮:只能在气温较低的季节短期储存,而不能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

③、危险粮:指极易发热、霉变的粮食。

3、储粮害虫及其防治

⑴、“一符四无”内容

①“一符”标准:“一符”指国有粮油仓库代国家储存的粮油做到帐实相符,即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与实物数量相符。

“四无粮仓”标准:

Ⅰ、无害虫

Ⅱ、无变质

Ⅲ、无鼠雀

Ⅳ、无事故

⑵、虫粮等级标准见表

虫粮等级标准

虫粮等级

害虫密度(头/KG)

害虫密度(头/KG)

其中主要害虫

基本无虫粮

不超过5头

不超过2头

一般虫粮

不超过30头

不超过10头

严重虫粮

超过30头

超过10头

危险粮

带有对外检疫对象害虫

 

①、本表是指原粮、成品粮不许有虫。

②、表中害虫头数系指活虫。

③、表中两项指标中有一项突破的即算作更严重一级虫粮。

⑶、虫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①、虫粮处理要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必须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②、防治措施要符合“安全、经济、卫生、有效”的原则。

③、全仓生虫,全仓处理,局部生虫,局部处理。

⑷、储粮害虫常用防治方法:

①、清洁卫生防治

②、机械除虫

③、习性防治

④、化学防治

二、 安全储粮责任制

1、储备部认真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坚决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管辖范围内做到不死人、不坏粮、不失盗、不出重大事故。

2、遵守库内各项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考勤公开,不弄虚作假。

3、严格遵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各项测化制度,保证粮食的品质,提高仓储管理水平,遵守市区局及中储粮的有关规定,坚持雨中三查,及防汛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调出调入工作,遵守原则,入有凭出有据,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储备粮入得进、调得动、用得上,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储备粮。

5、储备部的卫生工作,做到仓外无杂草、杂物、仓内面面光,提高科保质量,搞好规范化管理,科保仓房达到口吹无尘,保持清洁卫生。

6、每月组织一次粮情分析,粮情自查,搞好“一符四无工作”,保证储备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储粮安全。在市局“千分制”所涉及仓储工作要取得高的分数。

7、对储备部所管的粮食心中有数,对虫粮、发热粮、高水分粮及时处理,消灭虫粮、自生虫粮及环境害虫,做到不坏粮。

8、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和生产的制度,健全储粮、防火、防盗、防洪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粮情检查制度与处置制度

粮情检查制度:

一、具体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认真遵守市、县规定的各种储粮测化制度,按期进行测温、化水、查虫、测气,认真填写粮情记录,不涂改,不弄虚作假,保证其资料真实完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为储备粮轮换提供依据,测化记录必须当天完成,如果第二天被查了的要进行处罚。

2、 保管员必须掌握仓位粮情,做到每日查仓,每日与粮食见面,对自已保管的粮食情况,包括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水份、杂质、价位、入库年限、粮情等,要做到心中有数,领导检查汇报时要“一口清”。

3、 保管员对自已所管的粮食发现异常要立即查明,分析原因之后上报区片长再报科里,查明解决,不得隐瞒和拖延,若不及时自已查明,由科里查出的并造成坏粮的,一定要严肃处理。

二、测温制度

1、粮温检查:

(1)、中储粮:每周一检测一次

(2)、市储备:

①:粮温15度以下时,安全粮15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半安全粮10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危险粮5天检查一次。

②:粮温15度以上时,安全粮7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半安全粮5天内至少查温一次;危险粮每天检查一次。

对检查粮温时出现的异常现象,应视为半安全粮或危险粮,对于发热粮应每天查温一次。新粮入库后三个月内要适当增加查温次数。

1、 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2、 气温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三、水份、湿度检查:

1、 粮食水份的检查:

(1) 安全粮:每季度至少测定一次水份。

(2) 半安粮: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3) 危险粮:随时采样检测,发现温度异常点要及时采样测定该部位水分。

2、 仓内空间湿度测定: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3、 仓外大气湿度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四 、查虫制度:

1、 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做到有仓必查,查必彻底。

2、 根据储粮害虫的传播途径与危害方法进行检查防治。

3、 虫害检查期限:粮温在15度以下,一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粮温在15——25度,每15天内至少检查一次

粮温在25度以上时,7天至少检查一次。

危险粮在处理后的至少三个月内7天内至少检查一次。

4、 “双低”储粮,规范化仓储粮,低药量储粮等科保项目,在科保期间每月检查一次虫害,科保解除后,按照常规检查期限检查虫害。

5、 物品和场所每月检查一次虫害情况。

惩处制度:

在今后的仓储工作中,凡因出现下列不合格服务之一的对当事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罚款并对区片长处以当事责任人罚款的20%罚款。

1、指令执行到位率低于100%;

2、仓储保管账、卡、物相符低于100%;

3、因保管不善造成顾客财产完好率低于100%;

4、单据完好率低于100%;

5、未认真执行测化制度的;

6、出入库工作中,不在现场、脱岗或在现场未履行职责的;

7、储粮区有工人作业,未在现场监督的;

8、服务态度不好与顾客发生冲突或遭到顾客投诉的;

9、机械通风或化学药剂熏蒸没有记录的;

10、用测温仪测温不能提供现场测温记录的;

第三章、粮油保管员责任制

一、 执行《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遵守企业储备粮管理制度,确保责任仓位北京储备粮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的要求。即帐实相符;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数量、质量、品种、地点落实。确保四无(无虫害、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实现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

二、 学习掌握储粮业务技术,逐步达到中级以上技术水平。持证上岗。使用“双低”(低氧、低药剂量)、机械通风和粮情电子检测等科学保粮技术,提高仓位科学保粮水平。

三、 仓位“两牌”(岗位责任牌、储备粮油专卡牌)和(粮情检查记录簿、温湿度曲线图)齐全。保管员着工作装、配戴胸卡上岗。

四、 必须掌握仓位粮情,做到每日查仓、每周与粮食见面,坚持测化制度,定期取样,检查粮温、水分、害虫等情况,做好粮情检测记录,保证其资料真实完整。发现问题及时向仓储科长及分管主任汇报,并为储备粮轮换提供依据。

五、 粮食入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新粮和安全水分。拒绝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入库。入库检斤必须由仓位保管员、检斤员共同过磅,由双方签字确认。

六、 设立分仓保管帐,粮食出入库时,保管员每天记录出入库数量。当天在保管帐上核减,每月与检斤员核对一次检斤数量,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数量真实。

七、 仓位粮食出库后,保管员须向主任出具书面报告,列项说明该货位在水分、杂质、自然损耗等方面的具体损失数量,分析原因,损失损耗不超过规定标准。

八、 注重学习总结仓位科学保粮情况,每半年写出一份科保情况总结。

九、 粮食出入库作业时,保管员必须到作业现场,配合指导工人作业,确保粮食入库质量和安全操作设备,作业结束做到活完底净,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遵守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一十、 搞好储粮责任区卫生,做到仓内面面光、无积尘;仓外三不留(无杂草、无积水、无垃圾);库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

一十一、 遵守消防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熟知库内消防设施,会使用消防器具,会报火警。

一十二、 汛期值班,做到雨季“三查”,储粮责任区雨水排放畅通。仓房漏雨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粮食雨湿、霉变。

第四章、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度:

一、 正确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和“依质论价”的政策,认真进行操作,准确填写检验单。

二、 严格遵守库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利用时间进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三、 对室内检验器材要爱护、保管,工作中要一丝不苟,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 对检验结果要负责,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实事求是、忠于职守。

五、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对私自不上班这要予以处罚。

六、 要团结同志,互相帮助,不挑拨事端,不做影响安定团结的事,要齐心合力地干好本职工作。

第五章、粮油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理顺粮食出入库流程,经库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出入库手续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 粮食出入库:

首先企业法人接到中央储备粮北京顺义直属库及大兴区粮油总公司开具的粮食出入库单后,及时通知财务科登记,由财务科以书面形式开具粮食出入库内部通知单通知储备,储备接到通知后,安排仓位号、出入库地点,安排好作业工人,通知机电检查好出入仓的机械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有问题及时修理,由储备保管会计按财务科通知内容给地磅开具出库知单,由地磅负责过磅,由化验室负责粮食出入库的检验工作并开具检验单。

1、 数量确认:粮油出入库数量以过磅数为准,保管区片以过磅小粉条结帐,储备保管会计从地磅拿回保管会计联,财务会计和统计从地磅拿回会计联、统计联,并以此为结算凭据,每天出入库的数量第二天十点以前必须出结果。

2、 粮食出库:粮食出库时,当外部车辆来我库拉粮时,必须有货主的签字,留有身份证复印件,当没有业务员时,要求货主把拉粮车号以传真形式传到储备部,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

3、粮油出入库的检验:当粮油出入库时,化验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不合格粮食不准出入库,合格后开具检验通知单给地磅,并由储备配备取样人员,化验室及时从地磅取回检验报告单做好留存凭据。

4、 工人作业质量:当粮油出入库时,保管区片责任人必须在场负责工人作业质量,工人作业完成后必须做到活完底净,按要求合格后方可签字,否则出现返工现象由区片自负。

5、 地磅:负责出入库的过磅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保存好各种单据,要经常检查地磅的完好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6、 样品:当出入库所需样品须送市粮检所检验时,区片所取样品首先要到库化验室检验,合格后再送市粮检所。

7、 送市局的粮油出入库结算单及各种报表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

二、调运:

1、 当粮食入库以火车运输来粮时,储备要及时通知调运科,包括火车车皮传真号、数量、每车件数,当火车到达后及时通知储备,由储备安排工人卸车,当火车卸下后,调运科以书面形式通知储备化验室进行检验,包括来粮地点、站台号、火车号、吨数、件数,化验室接到通知后,及时取样化验,合格后填写检验单给储备部通知入库,储备部应及时安排汽车入库。

2、 当粮食出库走铁路时,储备要把出库总数量和需用火车车皮数通知调运科,由调运科到铁路报请车皮,车皮到库后再由调运科通知储备安排工人装车。

第六章、地磅管理制度

1、 按国家规定的质量监测标准检测。

2、 上岗前严格检查地磅各项质量标准,合格后方准检验。

3、 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

4、 检前要注意来往车辆,以防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5、 严格出门证的管理,出门证由组长登记后方可使用,地磅人员只对出库原粮食开具出门证。

6、 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测,做到公平公证、准确无误,上班前或平时经常检查地磅的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检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报请检修。

7、 对每天出入库的粮食做到谁过磅谁签字,日清日结,对每天开出的出门证数量要有记录,要随时能提供过磅数据。

8、 认真检查过磅车辆,做到一车一人,防止过磅出现失误,注意来往车辆,注意安全,搞好地磅周围卫生。

9、 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请相关领导解决,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工作室,下班后拉闸断电,锁好门窗。

第七章、粮油保管器材管理制度

1、 培训教育制度。 坚持对职工进行爱护机械设备教育,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使他们做到“四懂三会”。对精密、贵重的关键设备,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2、 仓储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根据不通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艺流程及技术特点等,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操作安全,使机械满负荷运行,避免“大马拉小车”、“精机粗用”或超负荷运行。

3、 建立粮油仓储机械设备档案。新购入的粮仓机械设备,应及时进行编号,妥善保管其使用说明书,建立档案卡、使用卡、维护保养登记卡等,为设备正确操作及确保完好率提供技术保障,对重要的电气设备要分类编码登记立卡。

第八章、库容库貌及工作环境制度

一、库容库貌管理制度

1、 加强储粮区清洁卫生,划片定点,责任到人,做到仓内仓外清洁整齐、仓外无杂草、垃圾和污水,并保持经常化、制度化。储备部每月进行1——2次检查。

2、 对所有的房式仓房,统一悬挂仓号牌,对砖仓、大钢仓统一喷刷了仓号;对现有装粮食的仓还悬挂了相应的“中储粮仓号、标识”或“市储备粮专用仓房”标识,达到规范、美观、醒目。

3、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对现有装粮的房式仓散池统一制作橱窗,在大兴区粮油总公司领导的审核下已定稿,并陆续安装。

二、仓储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1、 保管员所保管的粮食货位,包括仓房、大钢仓、砖仓是自已的责任区片,要经常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地面、墙壁要求干净无杂物,货位码放整齐,有明显标志;杜绝同一品种粮食多个散垛问题和随便堆码现象,仓内、外卫生要随时进行清扫。

2、 保管员要随时反映库房使用情况,对漏水、进水、玻璃破损、大门损坏等情况要及时反映到相关部门,及时修复,以免造成粮食损失。

3、 坚持“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定期进行清消打药,搞好虫害、鼠的防治工作,确保储粮安全。

4、 保管好仓内的温、湿度测量器具、空调,并做好相关记录。

粮食仓储管理组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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