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考热点素材敬畏生命法治

发布时间:2019-09-06 10:00:29

“生命高于生意”必须成为外卖行业伦理底线 1

“生命高于生意”必须成为外卖行业伦理底线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2019-08-16 15:00

作者:然玉

  8月15日《齐鲁晚报》报道,上周超强台风“利奇马”席卷上海,威力之强劲,为近年来罕见。这期间,当地一名外卖送餐员顶着台风天和大雨骑着电瓶车送外卖,由于道路积水过深,不慎触电身亡。记者调查中发现,外卖平台在上海的不少站点都存在强制配送行为,外卖小哥没有选择,若请假或者不接单,将被予以重罚。意外死亡的外卖小哥的同事向记者证实,台风天站长要求大家必须上班。

  谁都不愿看到的悲剧一幕,再次引发公众关于送餐平台以及整个行业伦理的反思。随着媒体跟进,更多信息被披露出来,诸如“台风天强制配送”等关键事实,更是将相关企置于道德困境。狂风暴雨、积水过膝,如此极端恶劣天气下,要求外卖小哥以身涉险,无疑体现出对生命权利的漠视。作为现代社会便利化生活解决方案之一,“在线外卖”在此事中所暴露出的行业暗面,注定令人不安。

  需要说明的是,外卖员的死亡原因乃是“积水过深,骑电瓶车触电身亡”。换言之,这一事故并不是恰巧发生在台风天里的意外,而是由台风天直接触发的结果。事后回看,这一惨剧本是可以避免的。毕竟,台风天室外作业的风险显而易见。按理来说,外卖平台本该防患于未然,主动调整、充分避险,但现实却是反其道而为之,到底是因为什么?

  就外卖一行来说,通常的现象是“天气越差,生意越好”,下雨天人们懒得出门干脆就点外卖了。可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规律并非总是成立的,在台风等极端坏天气下,外卖订单反倒会下降。“在一项调查中,近60%的人表示,台风天会因为担心外卖小哥安全而不叫外卖”——在此类场景下,叫外卖所带来的“道德负疚”往往会战胜“便利性效用”,从而抑制公众的下单决策。只是很可惜,这种自然而然的“人道情怀”,似乎并没有传导到平台运营层面。

  从来没有什么生意,值得拿员工的生命去冒险。更不用说,台风天里有限的业务量,对平台方来说并不是非争取不可。外卖企业在极端天气下“停不下来”,一方面是因为“竞争捆绑”,别家没停我就不能停;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形象塑造”的需要,那种风雨无阻随时服务的人设,让许多外卖平台自我感觉良好。只是,在生命面前,这些真得还有那么重要吗?

总是在锚定竞争对手,总是在执拗迎合用户,总是在挤压外卖骑手,这种失衡的行业生态是危险的。生命高于生意,从不该有非送不可的外卖,也不该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莽撞与伤害。(然玉)

台风天强迫送外卖算什么 

王军荣

2019年08月16日08:08  来源:燕赵晚报

上个周末,超强台风“利奇马”席卷上海,威力之强劲,为近年来罕见,让上海部分地区变成一片汪洋。8月10日21时许,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抢救室收治了一名触电的外卖送餐员。这名外卖送餐员当晚顶着台风和大雨在田林路附近骑着电瓶车送外卖,由于道路积水过深,他不慎触电,送到医院抢救室时,已没有了生命体征。记者联系到意外死亡的外卖小哥的同事,他证实,台风天站长要求大家必须上班。(8月15日《齐鲁晚报》)

台风天的危险谁都知道,而外卖平台估计生意会更好,因为许多人家中会遭遇停电停水,点外卖是最便捷的解决办法,点了外卖就需要外卖小哥送餐,这就涉及外卖小哥的人身安全问题。究竟是生意重要,还是生命重要?据了解,一些外卖平台在台风天是不停业的,并且强制外卖小哥上班。采取的方式是恩威并重。一方面增加外卖小哥的收入,另一方面是重罚。据了解,如果拒绝派单要罚1000块钱,硬性规定,台风天必须强制配送、不让请假。外卖平台为了自己的利益,置员工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这种“带血的利润”何其恐怖。

台风来临之前,有关部门和媒体已经反复提醒,让人们减少外出,注意安全。然而,一些外卖平台却视而不见,仍然强迫员工送餐。这是多么令人寒心的事。8月7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毫无疑问,外卖平台强迫外卖小哥上班是违规违法的。显然,对于外卖小哥的“死”,外卖平台要承担责任。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台风天让外卖小哥冒着生命危险送餐,这是草菅人命的做法。其实,不只是外卖小哥,快递员在台风这种恶劣天气时也不应该上班。台风如此,发生了洪灾、地震呢?同样也该是如此,只要是灾害性天气,都不能强制员工上班。外卖小哥、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兴职业大量出现,但对于他们的法律保护却不够完善。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监管部门应该做足监管文章,充分利用现行法律保护他们的权益,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对于台风天强迫员工上班的外卖企业应该列入“黑名单”,要给予严厉的惩罚。

以生命的名义明确台风天停止送外卖,这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也是能够做到的。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在灾害天气,尽量少点外卖,不得以点了外卖后,要对迟到的外卖小哥多些理解和关怀。

台风天,企业不应强制小哥送外卖

2019-08-16 09:57:32 来源: 新京报

  没有哪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可以建立在对员工的压榨和透支之上,无视风险鼓励甚至强制员工“逆风而行”的做法不值得提倡,新经济也不该成为从业者权益保护的盲区。

  超强台风“利奇马”已经走了,有关话题仍在发酵。媒体报道,前几天一名外卖送餐员顶着台风天和大雨骑着电瓶车送外卖,不慎触电身亡。媒体调查发现,外卖平台在上海的不少站点都存在强制配送行为,外卖员没有选择,若请假或者不接单,将被予以重罚。这让台风等恶劣天气到底应不应该配送外卖、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下的从业者权益到底该如何保护等问题再度引发讨论。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台风天有外卖配送员发生意外,可以说为此规定的执行必要性添加了现实注脚。相关统计显示,当前中国的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下的从业者数量已经上千万,对这一新型职业群体的权益保障,是时候建立新的精细化的制度体系了。

  众所周知,台风等极端天气下的户外作业规范,不仅早已纳入各级风险预警体系之中,各经营主体和从业者的接受程度也比较高了。但是,作为新兴行业的外卖、网约车等领域,极端天气下的用工到底该如何安排,面临更复杂的权衡因素。一方面,像外卖等平台经济往往都非常重视服务的在线活跃度,且不同于传统的户外作业,极端天气里外卖、出行领域依然具备较大的用户需求。如此双重背景下,平台出于自利原则便可能忽视从业者的个人风险而要求“风雨无阻”,一刀切叫停服务也往往面临争议。

  另一方面,平台经济中的从业者跟平台的劳动关系,与普通劳动者和公司或者单位的劳动关系存在一定区别。他们就业更灵活,劳动关系也相对更松散,甚至存在不同的用工形式,涉及不同的用工主体,这也可能削弱平台和个人的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相应的,安全事件发生后,责任和权益的厘清也面临更多不确定因素,甚至在司法实践中也多有模糊地带。

  上述新特点,决定了满足这些行业相对特殊的用工需求的同时,又让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确实不能只按照传统的用工、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来“套用”。

  强调极端天气下,外卖、网约车等行业从业者的权益保障,并不是说像一般户外作业那般,一遇到某种级别的预警就简单要求一概停工。但是,至少面对可见的风险,平台方面不应该片面鼓励员工“冒险”。如不妨给员工多一点的自主选择权利,像台风天必须强制配送、不让请假的做法,就应该杜绝。让人欣慰的是,近两年的台风天气下,已有网约车平台尝试停止派单。

  当然,外卖等新业态中的从业者权益保障,不仅是指极端天气状况下的运营安排,而更是要着眼于整个行业的用工特点和法律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普适要求,构建一套适配新业态发展需要的从业者权益保障体系。如上述《意见》就提出要抓紧研究完善平台企业用工和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社保政策;完善平台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等。这其实也是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必须有的制度建设。

  任何行业发展都必须珍视“人”的价值和尊严。发展新经济,员工权益就该有新保障。没有哪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可以建立在对员工的压榨和透支之上,无视风险鼓励甚至强制员工“逆风而行”的做法不值得提倡,新经济也不该成为从业者权益保护的盲区。且在互联网企业常态化加班等做法遭遇争议的大背景下,社会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认知水位已经提升,期待新业态中的从业者权益保障能做好示范。 

别再让外卖小哥用生命来送餐

2019年08月16日 08:30:51
来源:澎湃新闻网

李勤余

一场谁也不愿见到的悲剧发生了。8月10日晚,超强台风“利奇马”席卷申城,一位外卖小哥冒着风雨送餐。不料道路积水过深,他不慎触电,失去了生命。

此事固然属于意外,但惨痛的后果仍然引发了热议。讨论的焦点就是,恶劣天气之下,该不该继续让外卖小哥送餐?有一种观点认为,外卖平台应该停止派单,用户也应该停止点单。更有网友提倡,在恶劣天气下不如“提前买菜,自己做饭”。

这当然是为外卖小哥的安全考虑,但这一观点恐怕过于极端化。号召所有人在恶劣天气下停止点单,这并不现实。越是天气恶劣,用户越是不愿出门,外卖服务此时提供的恰恰是一种方便。这,也是该行业赖以生存的独特优势。有市场,自然会有需求。单靠善良的心愿,不可能逆转市场规律。

面对大风大雨以及未知的风险该不该去送餐,这一问题的最终选择权还是应该交给外卖小哥本人。无论小哥是希望通过多劳多得的原则多拿一些酬劳,还是希望就此歇业休息,都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理解。

可问题在于,外卖平台剥夺了这一正当权益。据看看新闻报道,饿了么平台在上海的不少站点都存在强制配送行为。外卖小哥若请假或者不接单,将被予以重罚。意外死亡的外卖小哥的同事也证实,台风天站长要求大家必须上班。另一边,美团外卖也存在类似情况。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一周40小时。但我们都知道,外卖小哥的工作强度远超这一规定。在日常生活中,市民也常常为外卖小哥在道路上横冲直撞的情况而烦恼,这恐怕也和小哥们必须要完成的工作指标不无关系。而台风天也要强制工作的规则,更是让一位外卖小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回过头来看,这一系列不合理的现象,是否都源于外卖平台一系列不合理的要求?

毋庸置疑,只要人民群众还有需求,外卖行业的前景就仍然应该被看好。何况,外卖小哥们为百姓生活带来的便利,每个人都能感受得到。所以,不必因为该行业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就对其怒目相向。

但是,外卖平台们也应该及时进行反思。一味压榨员工,发挥其最大价值,只会陷入一种不健康的发展模式。各类事故的频频发生,最终反噬的,将是外卖行业自身。无论如何,强迫外卖小哥用生命来送餐的“霸王条款”,不应该再存在下去了。

“小凤雅”家属诉陈岚案:网络话语权应轻拿轻放

2019年08月16日 08:30:56
来源:澎湃新闻网

谢军

8月14日,备受关注的“小凤雅”家属诉陈岚名誉纠纷案,在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缘起于微博大“V”、作家陈岚举报“小凤雅”母亲杨美芹涉嫌虐待、诈捐,“小凤雅”家属由此卷入舆论风暴中。

2017年,河南儿童王凤雅父母因无法承担高昂的眼部癌症治疗费,而借助网络募捐平台向社会求助,得到了网友的慷慨相助。2018年3月,有人爆料“小凤雅”父母并未将善款用于救治孩子。随后,陈岚就此向警方举报。即便警方事后调查认定,“小凤雅”家属并不构成虐待、诈捐,但不绝于耳的诈捐、虐待、弃疗及重男轻女的质疑,周围邻居的冷漠与白眼,给“小凤雅”一家带来不能承受之重,杨美芹甚至患上抑郁症。

对于这起舆情风暴的始作俑者陈岚,“小凤雅”家人为何坚持不接受道歉、讨个说法也就不难理解。也许陈岚为坚守“千千万万患病儿童的医疗权和生存权”理想而举报“小凤雅”家属没错, “小凤雅”家人为清白与尊严起诉陈岚也理所当然。至于案件诉讼结果如何,法律自会基于逻辑自洽给出答案,但由此引发的网络舆论及其对他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伤害,更要予以警惕与反思。

回溯“小凤雅”事件这起引发强烈的关注的个案,我们必须清醒意识到:信仰法律、敬畏正义、尊重他人是法治社会每位公民的应有职责,任何违法行使话语权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批判和惩治,哪怕这种行为是为了守护所谓的社会正义。

也许有人认为,公民个人在网络空间使用话语权既能调动公众最大限度参与案件审判的进程之中,也能使其在“手刃坏人”的舆情裁判中享受快意恩仇。这是司法裁判所无法媲美的。

但这种以暴制暴的自我执法,或者多数人对于少数个体的言论围剿、肆意否定乃至人格歧视等破坏行为,也往往夹杂着侵犯他人隐私、个人信息安全等民事权益,与法治社会所倡导的程序公正理念相违悖,势必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不堪、人人自危的局面,继而引发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定。

纵观近年来的案件,“躺枪”者有公众人物,也不乏普通民众。如果任由网络话语权被随意使用,即便其初衷是替天行道,结果却是让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本规则,尤其是在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任何人不管在线上还是线下都应遵守法律秩序。任何人都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对网络话语权轻拿轻放,用谨言慎行守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和人间正道。

小凤雅案:慈善要有平等姿态和共情心

2019年08月16日 08:30:05
来源:新京报

8月14日,眼癌去世女童王凤雅家属起诉陈岚名誉侵权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并未宣判。

据报道,王凤雅家属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陈岚在媒体和自媒体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损失。而陈岚一方则坚持认为,发微博主观上是善意的,目的是督促监护人进行救治,而报警也是在行使公民监督权。双方均拒绝调解。

小凤雅的事情本是个寻常的重疾求助。事情的拐点,出现在大V“作家陈岚”发微博“实名报警”后。她质疑女童王凤雅家长,认为他们利用孩子病情筹款后却消极治疗,还疑似把善款挪用来给王凤雅弟弟治唇裂,重男轻女,涉嫌诈捐。

一石激起千层浪,“诈捐”“消极治疗”“重男轻女”,精准地煽动起了网络情绪。几天后,陈岚继续发布微博,称前去救助的公益工作人员遭王凤雅家属“殴打、暴打、抢夺手机、失联”。此后陈岚本人退出,但她留下的一地鸡毛,让互联网的“流量小贼”们如获至宝,最终引发出失实的爆款文章,让小凤雅家人苦不堪言。

陈岚做出的指控,其中一小部分信息来自她获取的一面之词。更多则是她根据自己的想象和臆断添油加醋,然后逻辑圆满地梳理出一整套指控。事后,诈捐的指控被警方否定,“重男轻女”的指控也不属实。

孩子重疾身亡已令人心碎,还因虚假指控背负舆论指责,更让家人饱受煎熬。引发事端的肇事者却高高挂起,已完全忘了最初用名人打着慈善的名义,做着高高在上对弱者指手画脚的事情,享受了道德制高点,拒绝对错误负责。这种看似“好心”的行为,本质是高高在上的圣母情结,是“假面慈善”。

其实,在当下的所谓“公益圈”,这种“圣母慈善”并不鲜见。再加上社交媒体的加持,对一些个人和组织而言,“慈善”变成手段,“人设”才是目的。

这么说并非诛心之论,只是如果原本有志于慈善者,执著于完美道德人设的树立以及维护,就难免有意无意去“修剪事实”来服务于自我人设。而陈岚一事,即是典型。

第一,单方信源加上想象,便在道德冲动下做出严厉但不实指控。陈岚一方强调初衷是关心女孩,但其前提应是了解基本事实。陈岚所关心的,与其说是病床上的小凤雅,倒不如说是需要她的道德光环照耀的无声弱者。

第二,小凤雅当时的真实处境,核心就是病重缺钱。绕过这个事实,莫名对其亲人燃起巨大恶意,如此转移视线,让原本的慈善救助行为偏离了轨道。既然强调小凤雅应去大医院看病,哪怕为其做出些许努力,也好过一味道德指责。

第三,当不实指控和伤害成为既成事实以后,当事人轻飘飘地走开了,受害者感受不到真诚的歉意,看不到对过往行径有实际的补救。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人对自己在舆论场上得到聚光灯的兴奋,以及为了维持道德优越感而拒绝认错——而这种兴奋和倔强,建立在对弱者的伤害之上。

慈善的灵魂是“共情”而非“做圣母”。不能用平等和共情心面对弱者,就无法真实地帮助到弱者。而高高在上俯视弱者,对实际帮助弱者并没有兴趣,却享受着圣母的光环,变成对弱者的消费,这样的结果,根本不是慈善,而是另一种恶。

豪车堵急救通道,谁给的胆子

项向荣

2019年08月16日07:53  来源:钱江晚报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4日上午,一辆京A车牌的劳斯莱斯轿车停在北京妇产医院东院区,疑似因排队问题与保安发生争执,并堵住应急通道。民警到达后,女子依然不愿挪车,并称“每次都走应急通道”。女子还情绪激动地怒怼交警:“你今天动我试试,我就不挪车了,我没有义务配合你的工作,我没有驾驶证。”

  此事上网之后,“劳斯莱斯女”马上就改口了。这位姓单的女士对外解释称,由于看病过了预约时间,害怕看不上,就跟着前面的私家车走应急通道,被工作人员拦下后情绪失控。单女士还重点强调,车子是借朋友的,家里是个体户。在视频中,她说“我恳求大家,能够原谅我”,因为舆论因为此事在关注单女士和她口中车主朋友的身份、职位信息,单女士慌了。

  不过,网友们可不依不饶,找出了单女士言语中的很多矛盾之处:她一会儿说当时是去孕检的,一会儿又被医院证明压根不是怀孕。一会儿说车是租的,一会儿又说车是从朋友那借的,而且一直在说自己多不容易。这是认错的态度吗?现在这样哭哭啼啼地说句对不起,令人怀疑是不是吸取了重庆“帽子姐”的教训,这才认怂了?不是出事找临时工,就是出事找朋友,可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巧合跟借口?这次还不知道被坑的是哪个“朋友”?

  每个人去看医生都很着急,但什么理由都不是堵应急车道的理由。堵路其实和开啥车没啥关系,就是你骑个破三轮,也不能堵在生命通道上。网友说得好:开劳斯莱斯反映了她的生活水平,堵急救通道则反映了她的素质。这是网友们为何要开足马力批判她的原因。

  不过在“劳斯莱斯女”事件中,还有几个疑点需要厘清。第一,很多网友理所当然把单女士和“坑夫反腐夫人团”联系在一起,这是不对的,因为没有证据怎可言之凿凿?但话又分两边说。单女士“每次都走应急通道”的豪言壮语,让人想起不久前重庆“帽子姐”的那句名言——“我出了名的飙车!红灯从来都是闯”。“帽子姐”开的也是豪车,当时的表现和这位单女士极其相似,开始嚣张后来认错,说自己啥背景也没有。可一查,拔出萝卜还真带出泥。不久前重庆保时捷女事件公布了官方调查结果:其丈夫童小华在担任石船派出所所长期间涉嫌其他违纪问题,被免除所长职务,立案调查。昨晚,单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但有些问题最好有个答案,比如车到底是否借自友人,这个友人是否真的干净?依法严查一下,既可还单女士清白,也可抚平人们的联想。

  第二,单女士一度认为自己没什么错,她在现场质问医院工作人员,为什么她前面的私家车就可以进救护车通道,而自己却不可以进?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进去的车辆有别的原因。这个情节几乎被网民们无视了。其实,这也是问题的另一个焦点。到底前面的私家车是否真的有合理理由可以进应急通道?假如是,无话可说;假如不是,凭什么这辆车就可以呢?既然是规则,就应大家都遵守。

“你们无权处置我”,醉驾代表的特权错觉何来

2019年08月16日 08:29:54
来源:新京报

“我是人大代表,你们无权处置我!”福建霞浦县人大代表苏某辉酒驾将车子违停在闹市道路中央,之后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并掏出了自己的人大代表证叫嚣,这一系列行为经警方通报后引发社会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8月15日,霞浦县交警大队披露,经司法鉴定,苏某辉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03.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该大队已对苏某辉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苏某辉违法犯罪也得被查,这不因其身份而异。他最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也印证了这点。

因代表或委员身份藐视法律的,苏某辉不是第一个。做了违法之事后,立刻亮出代表证或委员证吓唬人的,此前也有不少。但想通过“亮证”就被豁免法律责任,只是享有特权的错觉。

《代表法》中的确有关于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的规定,但这跟“司法豁免权”不是同一概念。对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是为了保护其代表选民表达意志、正常履职的权利,为防止人大代表因履职行为遭挟私打击报复等。

依照法律规定,对涉嫌违法或犯罪的县级及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需要经过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的表决,但目的是审查法律强制是否与履职有关。而苏某辉醉驾被追究刑责,完全无关履职问题。

说到底,县人大代表涉嫌违法犯罪被追刑责,只是比普通人多了道审查程序。这被有些人理解为执法者“无权处置”,不是无知,就是自欺欺人。而这也反映出,有些人习惯了“拉大旗作虎皮”,动辄“亮证”唬人,把参政身份拿去当特权资本的问题存在。

2014年,福建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在上海醉驾被抓,该事件的处理也曾出现插曲:上海警方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去提请批准刑拘的函,但后者投票后否决了警方请求。但最终,这种偏离法律本义的表决被及时纠正,张裕明也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张裕明案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算是殷鉴在前,可如今,又有人扔出“我是人大代表,你们无权处置我”的荒谬言论。虽说这只是偶发个案,但这里面反映出的个别代表的特权错觉,仍需及早打消,让他们懂得,人大代表身份是相应权力责任的标识符,但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马涤明(职员)

县人大代表醉驾与豪车女撒泼殊途同归

蒋萌

2019年08月16日16:1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背景:“我是人大代表,你们无权处置我!”福建霞浦县人大代表苏某辉酒驾将车子违停在闹市道路中央,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并掏出人大代表证叫嚣。8月15日,霞浦县交警大队披露,经司法鉴定,苏某辉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03.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该大队已对苏某辉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

新京报发表马涤明的观点:想通过“亮证”就被豁免法律责任,只是享有特权的错觉。《代表法》中的确有关于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的规定,但这跟“司法豁免权”不是同一概念。对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是为了保护其代表选民表达意志、正常履职的权利,为防止人大代表因履职行为遭挟私打击报复等。依照法律规定,对涉嫌违法或犯罪的县级及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需要经过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的表决,但目的是审查法律强制是否与履职有关。苏某辉醉驾完全无关履职。说到底,县人大代表涉嫌违法犯罪被追刑责,只是比普通人多了道审查程序。这被有些人理解为执法者“无权处置”,不是无知,就是自欺欺人,把参政身份拿去当特权资本。2014年,福建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在上海醉驾被抓,该事件的处理也曾出现插曲:上海警方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去提请批准刑拘的函,但后者投票后否决了警方请求。但最终,这种偏离法律本义的表决被及时纠正,张裕明也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张裕明案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算是殷鉴在前,可如今,又有人扔出“我是人大代表,你们无权处置我”的荒谬言论。虽说这只是偶发个案,但这里面反映出的个别代表的特权错觉,仍需及早打消,让他们懂得,人大代表身份是相应权力责任的标识符,但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小蒋随想:最近,出了好几桩犯事儿后猖狂叫嚣、法律制裁“不信邪”的案例。比如,重庆“保时捷女”的行径不仅引发公愤,而且“拔出萝卜带出泥”,其派出所所长老公因其他违纪被免职、立案调查。还有,北京“劳斯莱斯女”堵医院急救通道,对交警放言“你敢动我试试?”“试试”的结果是,她被行政拘留5天,警方还对相关车辆转移登记情况开展进一步调查。再有,霞浦县这个县人大代表醉驾,试图拿人大代表证作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免罪牌,交警大队该怎么立案调查就怎么调查……在上述案例中,犯事者都自我感觉“牛”得不得了,“炫背景”时恨不得把对方或执法人员“吓个半死”,打着超脱法律惩处的小算盘。最终,无一幸免!这些案例只是印证了一个朴素的真理——法治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拥有法外特权。再套用反腐败的一句名言——老虎苍蝇一起打。违法犯罪的“老虎”尚且完蛋没商量,为非作歹的“苍蝇”想溜之大吉,法治答应吗?法治要成为一种信仰,就是要通过一次次具体的司法实践,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法处理,不断巩固增强人们的认同和信心。在人们敬畏司法的同时,文明守法也将转化为行为自觉。当“特权”成为泡影,凌驾于法治之上的图谋皆落空,“我打个电话就可以(把违章)全改”“你敢动我试试”“你们无权处置我”等谬论,才没有妄想空间,会自生自灭。


开锁行“宰”消防车,发水灾财被罚不冤

马涤明

2019年08月16日08:32  来源:齐鲁晚报

“开锁行‘宰’消防车”曝光之后,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网传向消防官兵收取300元开锁费的男子已被警方抓获。8月14日晚,寿光市警方回应称,“男子被抓”消息不实。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已对当事人进行了顶格处罚,罚款5000元。

据报道,当时消防救援车涉水0.5米前行,因避让行人掉入1.5米深的路边排水沟中,消防官兵先将电子设备从车上拿下,但没来得及将车钥匙拔出,泡水后,车辆自动锁车。消防官兵联系某开锁中心后,被索要500元开锁费,在众人强烈谴责下,收了300元才算完。

接受过开锁服务的人都该知道,现在开一次锁一般不会超过百元。笔者网搜“寿光开锁价格”,在潍坊百姓网上看到一条开锁价格是“公安备案30元起”。寿光这家开锁行一张嘴就要500元,显然是宰人价。虽然最后收了300元,相比于“30元起”,仍是天价。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开锁行事前未告知收费标准,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其未明码标价的违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而我们不难理解,开锁行有“趁灾打劫”“发水灾财”的嫌疑,属于情节恶劣,受到顶格处罚可谓咎由自取。

警方表示,这种“天价开锁费”仅是道德行为,并不涉治安或刑事法律问题,“男子被抓”并不属实。趁灾打劫固然可恶,但毕竟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对警方这种坚守法治底线的精神,我们应予肯定;法律原则的问题上,谁都不要感情用事。

事实上,趁灾涨价也是一种扰乱正常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历次自然灾害与突发疫情时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都会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发布严禁乱涨价的通知。但就此事而言,最受关注之处,还不是乱涨价,而是居然“宰”到了执行紧急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这不是一般的“缺德”。消防救援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任何人遭遇危急时刻都会首先想到119。按理说,在消防车执行紧急救援的路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当然了,经营者为消防车提供服务收取合理费用,也无可厚非,这个问题上也是不宜搞道德绑架的。向消防车收取“天价”开锁费,所以引发众怒,不仅因为经营者不道德,更因为它是在和广大受灾群众“过不去”。根据报道,这辆消防车正在执行救援任务,而处在受灾地区中的这家开锁行也在直接或间接在被救援之列,这种情况下竟还能对消防车“下手”,唯利是图到了什么境界,才能练出如此难看的吃相?

这件事给经营者们提了个醒,眼里不能只有利益而不顾公德,更不能与社会公共利益为敌,否则终将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玩命”赶火车,欲速则不达

庄 朴

2019年08月16日07:59  来源:南方日报

又见“花式赶火车”。浙江宁波,一男子穿越铁轨无票强行登上高铁,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阻碍执行职务,被当地处以治安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男子辩称“朋友的爸死了”。看似情有可原,然而在公共安全面前,没有任何私情可言,也不需要任何理由。火车不出事故则罢,一出事就是大事故。倘若这个可以原谅,那个也可以免责,秩序安全如何保障?所以,对待此类行为,必须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6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当地作出的处罚,不仅有理有据,而且及时到位,再次明确了“规则第一”的底线。

近年来,“花式赶火车”的新闻频出,有的人以“赶时间”为由,动辄强闯检票口,有的甚至用身体“绊火车”,极大地妨碍了铁路秩序,也损害了其他乘客的权益。如何以法治保护铁路的安全与秩序,也成为大家的关心所在。

虽然治理“强越铁路”有法可依,但需要看到,火车上还有很多问题“无解”。诸如霸座行为等,仅仅被归类为道德问题,而非法治问题。同样地,许多火车不配乘警,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对吸烟、便溺等不文明行为缺乏规制。

近日,国家铁路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修订草案)》,详细列举了霸座、吸烟、放飞低空飞行物、故意损坏设施设备等11类危害铁路运营安全和秩序的行为,明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在我看来,将一些规章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提高层级效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铁路安全与秩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治保障,更好的铁路文明无从谈起。这件事情再次告诉我们,“玩命”赶火车,欲速则不达。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准时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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