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发布时间:2023-10-11 18:23:52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存贷合一卡领用合约(2017年版)
中国光大银行(含中国光大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存贷合一卡领用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阳光存贷合一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存贷合一卡(以下简称“阳光存贷合一卡”)是一个具有理财功能和消费信贷服务的现代化金融支付结算工具,其中储蓄账户具备借记卡功能,消费账户具备信用卡功能,电子现金账户具备小额支付功能。阳光存贷合一卡支持先消费后还款、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第一条申请

1、乙方向甲方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并同意配合甲方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为审核乙方的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目的,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核其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乙方个人信用信息。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收集、处理、传递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或将乙方的个人资料(含个人信用信息)用于甲方信用卡业务相关用途。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出于为乙方提供与存贷合一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甲方分支机构,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认同)卡合作方、增值服务提供方等,甲方承诺将要求与我行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2、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申请和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为其发卡和信用额度、透支利率、最低还款额、免息还款期等,无论发卡与否及阳光存贷合一卡是否终止使用,乙方已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资料不予退还。如果申请材料包含他人的信息、图像或其他权益,乙方保证已获得合法授权。


第二条使用

1、乙方使用阳光存贷合一卡,需严格遵守《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


(以
下简称章程)。
1


2、乙方应在使用阳光存贷合一卡前,认真阅读甲方随卡寄送的《客户使用

手册》、《开卡函》,因乙方未认真阅读以上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收到阳光存贷合一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的签名栏内签上与申请

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

责。

4、乙方收到阳光存贷合一卡后,应先办理卡片激活,在卡片激活过程中,

甲方需与乙方核对一些个人信息来验证身份,以确保乙方的用卡安全。

5、乙方激活阳光存贷合一卡后可通过甲方客服热线等途径设置阳光存贷合

一卡的交易密码。乙方应妥善保管其阳光存贷合一卡卡片信息、个人信息及密码

(包括交易密码、手机动态密码等),由于乙方保管不善导致上述信息泄漏造成

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持阳光存贷合一卡进行取现交易(含本行取现及跨行取现),甲方默认乙方使用其卡片的储蓄账户,当储蓄账户可用取现金额不足时,差额部分使用乙方卡片消费账户中的可用预借现金额度,乙方需按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取现费。乙方持阳光存贷合一卡进行消费交易,甲方默认乙方优先使用其卡片消费账户中的信用额度,当信用额度不足时,差额部分使用乙方卡片的储蓄账户。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持阳光存贷合一卡进行缴费交易,若是跨行缴费,甲方默认乙方使用其卡片消费账户中的信用额度,若是本行缴费,甲方默认乙方使用其储蓄账户。乙方持阳光存贷合一卡进行转账转出,甲方默认乙方使用其储蓄账户,乙方需按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转账手续费。

7、乙方可通过甲方指定的渠道,将其阳光存贷合一卡储蓄账户及消费账户

中的资金互转。储蓄账户中活期存款可转入到消费账户中。消费账户中的可用预

借现金额度可转到储蓄账户中,视同信用卡预借现金,乙方需按甲方公布的收费

标准支付取现费。

8、乙方凭卡在境内外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消费时须输入交易密码并在签购单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相同的签名;乙方凭卡在带有银联标识的境内外银行自助设备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时只须输入交易密码;在境内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须输入交易密码并在业务凭证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签名栏内

相同的签名;在境外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按当地银行具体规定执行。

9、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阳光存贷合一卡消费账户消费交易,从记

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日期为免息还款期。乙方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应


2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