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解读

发布时间:2013-03-24 14:08:31

从亚当·斯密问题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在《国富论》中,斯密是从物质利益和个人私利出发,论述了利己主义的经济观。书中总结了近代初期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批判吸收了当时的重要经济理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动过程做了系统的描述,被誉为"第一部系统的伟大的经济学著作"。亚当·斯密说,每个人只想得到自己的利益,但是又好象被一只无形的手牵着去实现一种他根本无意要实现的目的,……他们促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往往比他们真正想要实现的还要好。国富论的利己主义可见一般。

然而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遵从人性本善的假设,从同情心出发,论述了利他主义的伦理观。

亚当·斯密认为:人的本性在经济活动中具有利已与利他两个维度体现。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为:一方面,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发生经济关系的各经济主体的市场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借助一只看不见的手参与自由竞争,通过分工和交换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并最终促使资源实现最优配置,实现整个社会的福利最大化。另一方面,利他心阻止经济人使用卑劣行径和不公正手段获得财富。在这里,斯密给我们展现了经济人参与市场活动的原初动机,而这种动机的具体实现和满足则需要经济人在市场环境中通过理性的手段来实现。

斯密在《 国富论》中讲到自利心是支配一切行为的根本动机:“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 人总是更关心和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事情。利己心是人性中的一部分,是主导人行为的一种重要力量。忽视或者回避利己心是不符合客观规律的。我国经济变革就体现了这一思想的价值。其实从1949年建国以来中国所走的弯路,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从利他到利己的转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受苏联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影响以及基于迅速医治战争的创伤,直接进入共产主义。50年代后期,在我国很多地方都建立起准共产主义的人民公社。农民加入公社,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归集体所有。社员在公社的领导下,集体生活和集体劳动,社员被剥夺了自主劳动的自由权,成为公社的附属品。结果我国经历了最为严重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人民公社无法提供保障社员基本生活资料,也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人民公社的兴衰正是反映了理他主义和利己主义在我国思想领域的转变。人民公社的出现是建立在人性本善,所有人都是利他主义者,都致力于为追求社会集体的利益最大化而奋斗的假设前提之上的。由于不存在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制,个人不拥有私有财产,所有社会成员都是利他主义者的前提下实施这样的共产主义制度,可以保证所有社会成员的总体利益最大化。但是社会上的人不完全利他的,都有自私之心。人民公社的失败其实正是漠视了斯密所倡导的人的利己之心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

农村经济改革的兴起的标志是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出。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吃大锅饭”的传统劳作方式,把个人的劳动产出与个人的收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多劳多得,处于利己心,农民的生产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与农村相仿,承包制与股份制改革也大大激发了企业管理层和工人的积极性。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国有企业中的推进,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股份制开始逐渐产生并迅速发展。在股份制下,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高管的收益也同样是于企业效益联系在一起的。企业赋予员工和管理人员一部分公司股权,这样把公司的利益与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联系在一起。企业的活力不断增强,这仍是利己心在企业经营中的体现。

收入分配制度中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也体现了利己心的作用。邓小平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其他地区共同富裕。”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样一部分有能力的地区和人在利己心的驱动下,开始了走向了致富的道路。

承认人的利己心,并根据人的利己的本性制定经济发展的制度,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这都是在遵循了斯密利己心原理的结果。

然而过分的强调利己,追求自利的市场经济理性的恶性膨胀会与利他的道德规范产生矛盾,导致一系列问题出现。建立在利己主义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垄断、公共物品、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而这些问题的产生也都与利己心有关。

利己心一方面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正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到的:“每个人都必然努力尽可能是社会的年收入增大。”“他受着一直看不见的手的引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但是,另一方面利己心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借助于完善的法律和合理的制度,约束经济人的行为,并对违反规则的人予以相应的惩罚。除此之外,还有要借助宗教或者道德的力量。利他与利己并不是对立的。在社会中引入适当的制度可以让人们在利己的同时也达到利他的效果。

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伦理建设中存在传统的义利观。一般认为,即物质利益;就是伦理规范。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扩展和深化,中国传统的重义轻利的经济伦理观以及见利忘义的经济伦理观也已不能适应全球化形势发展的要求。一些人僵化地用传统的义利观来理解全球化的,而作为市场经济微观机制运行的基础、体现着竞争规则和合作精神、既利己又利他的自利行为,又在某些人那里被扭曲为可以不讲信用和规则、可以不择手段地损人利己的自私行为,进而使某些践踏信用的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也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名义下变得肆无忌惮

亚当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对当前市场经济伦理观念具有重塑的作用。斯密认为,人人都有自利的追求,而唯有互利才能使每个人的自利追求得以实现。互利既是对自利的理性限制,又是实现自利的桥梁和纽带。斯密指出:富人只是从这大量的产品中选用了最贵重和最中意的东西。……虽然他们只图自己方便,虽然他们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上帝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 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 料。在《国富论》中,斯密认为,在利己心的驱动下,经济人的追求财富最大化的倾向能把资源尤其是自己所掌握的资源进行恰当配置到最能获利的地方,而这也 是社会最需要的地方,这是因为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在这里,一只看不见的手成了连接经济人道德人利己心利他心的桥梁,也是其要解决的发展所作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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