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行动和措施

发布时间:2019-01-07 19:42:59

关于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行动和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采取如下行动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解决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发展和改革的大局。因此,我们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建立了以劳动保障监察为主,社保处、人开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关系等有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内部工作机制,实施“一体执法”,做到了齐抓共管。同时,注重加强与法院、住建、公安、工会、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了部门联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用人单位,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用人管理行为。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

  (一)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注重贯彻执行。坚持以宣传促执法,以执法推动宣传,把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寓于监察执法的全过程。采取集中宣传、网络媒体宣传和向用人单位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等活动,宣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农民工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督促上述行业按项目或标段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合同价)的0.8‰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好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权益。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查处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市、县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部设有投诉举报中心,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举报信箱和电子信箱,受理除建筑行业以外所有农民工权益的投诉举报和相关政策法律咨询,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查必有果,确保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快速高效查处。市、县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不断畅通解决农民工欠薪绿色通道,建立了案件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对简单、小额和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的工资争议案件,依法运用简易程序、终局裁决、裁决先予执行等便民措施快速处结。

  (三)提高预防能力,加大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严格落实群体性处置各项规定,健全应急预案,对因侵害农民工权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到了及早介入,依法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每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用工和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劳动派遣等专项检查,深入重点行业和企业,全面检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情况。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对限期内不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处理。

  (五)加大主动监察力度,预防和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重点,不断加大主动监察和日常巡视检查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餐饮、加工、建筑行业等重点行业进行跟踪监察,防止侵害农民工违法行为发生。

  (六)推进“两网化”建设,注重基层监管。不断完善县乡两级管理网格,发挥好全市168个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熟悉情况、就地就近的优势,加强依法监管和主动预防,着重做好基层网格农民工信息采集和网格巡查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网格内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当前全市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现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主动检查,提高预防能力。通过开展书面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高度关注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为重点,加大主动检查的频率,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执法服务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熟悉法律、运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完善执法建议书、执法约谈和企业联系点等制度,不断丰富执法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积极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促进执法服务能力的提高。

  (三)畅通投诉渠道,提高执法服务效率。严格落实投诉举报的各项规定,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渠道,为农民工设置便捷高效的通道。涉及农民工的投诉举报案件在2个工作日内立案,同时缩短办案时限,一般性投诉举报案件在20个工作日办结,比法定时限缩短40个工作日,继续坚持对农民工投诉企业实行“一诉全查”制度。

  (四)规范公正执法,切实保护农民工权益。对发现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注重加强教育指导,及时予以纠正,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依法实施处理处罚。

  (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住建、金融等部门的联系,加强沟通协调,提高联合执法维权效能。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使用童工、强迫劳动、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关于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行动和措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