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方法 doc

发布时间:2020-06-21 06:51:59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方法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

查询方式

()输入企业注册号查询;

()输入企业全称精确查询或企业名称关键字模糊查询。模糊查询结果记录多于5条时,可输入更精确的查询条件进行再次查询。

点击进入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20143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3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查询范围

各级工商机关登记在册的所有商事主体(含按传统登记模式登记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

公示内容

工商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门提供,从201431日起,商事主体通过各级工商机关使用省局业务系统办理登记或备案等业务完毕后,该商事主体的信息实时同步在此系统公示。

1、登记信息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

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

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

商事主体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和获得许可的信息,商事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和查询服务。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5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方法 doc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