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个人)

发布时间:2018-06-30 21:50:04

编号:       

 劳务派遣

  

方:菏泽市麟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方:菏泽市麟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应良

经营地址:山东省巨野县铂金广场1号楼34号。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 日止。本合同于 日终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日开始。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巨野县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巨野县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巨野县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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