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平均分摊协议
发布时间:2019-01-08 16:13:59
发布时间:2019-01-08 16:13:59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平均分摊协议
被赡养人:
姓名: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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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依据2019年1月1日生效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法则,赡养人就被赡养老人发生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事项协商如下:
一、赡养人就被赡养老人在赡养人之间采用按年平均分摊形式,分摊方法如下:
1、分摊比例: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平均分摊,其中:赡养人****分摊比例为50%;赡养人****分摊比例为50%。
2、分摊金额:赡养人按照协议有效期内税法规定的年度平均分摊,其中:赡养人****分摊金额为1000元,赡养人******分摊金额为1000元。
二、在协议有效期内,若需变更分摊比例和金额,应重新签订协议。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若需变更分摊方式和额度,应重新签订协议。
四、本协议仅用于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平均分摊的约定,不构成赡养人各方对赡养老人的约定,赡养老人事项由赡养人各方另行约定。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被赡养人及赡养人各方协商解决。
七、此协议一式?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方各执壹份,该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