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9 21:08:41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循环经济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xx170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xx48号)、《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xx8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按照“共建共享”理念,加强政策引导,统一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统一智慧监管,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倡导城市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以及资源回收利用中的作用。

2.科学筹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各环节在时间、空间、流程上的关系,周密制定计划;采用大类粗分的方式(即分为餐厨、可回收物、有害和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垃圾分类,并以清晰、简洁的图示和文字指导群众进行分类。

3.示范先行,有序推开。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评估推广,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

4.部门联动,系统治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立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注重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源头减量并重,通过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习惯,尽可能在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重视做好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的治理,共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大环境。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围绕“一年先试点,两年全铺开,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垃圾分类工程,到x年底,全市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人均垃圾产量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x年,设计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推动配套设施建设,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院校施行强制分类;市级在河洲街道、孙渡街道各规划建成1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开展示范线路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工作试点;其他乡镇(街道)自行选择1-2个行政村(社区)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累经验。

X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评估推广,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年底前,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农村乡镇(街道)覆盖50%以上的行政村,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运行体系,建立垃圾分类相关管理制度。引进具有资质的易腐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企业。

x年,基本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牵头、部门包干,权责明确、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教育引导、法规约束、绩效激励相结合的管理体系。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基本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先后建成投产;建成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控

1.推行垃圾不落地。围绕垃圾“不落地、不入水、不飘洒”目标,全市动员、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环卫保洁和监督考评体制机制,以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卫管理水平。

2.倡导绿色消费,建设绿色银行。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在村(居)、社区、学校、机关单位设置垃圾兑换超市,制定兑换标准,通过积分奖励、以物易物等形式,引导居民自觉养成对垃圾分类投放的好习惯。

3.加强“限塑”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垃圾产生量。

(二)推行分类投放

由市政府牵头,城管、环卫、乡镇(街道)具体实施,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1.分类类别。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农村分为“干垃圾”和“湿垃圾”两类;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分。

2.投放设施配置。全市统一垃圾桶和厨余垃圾袋、有害垃圾袋、其他垃圾袋的外型、型号、颜色等。环卫主管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按需采购。

3.分类投放要求。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收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系统收运网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业主自行管理的居住区,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没有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的,居民(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委托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2)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3)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5)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商铺等经营场所,举办单位和店主为责任人;

6)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三)推行分类收运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环卫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实行分收分运。

1.建立收运体系。按照属地管理、“桶车对接”的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其他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所;餐厨(厨余)垃圾采取直运模式运输至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场所;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有害垃圾由有危险废物运营资质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大件垃圾运至大件垃圾拆解厂;装修垃圾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农村“湿垃圾”进入集中堆肥或沼气处理设施。

市城管局、环卫处于x6月底前会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确定收集站点,科学合理规划收运路线,于x8月前,建成分类收运体系。

2.实行分类收运。按照市统一确定的垃圾转运车辆选型,按需组织采购,并对可回收物、餐厨(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农村“湿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单独运输。

3.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保洁收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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