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食堂风味档口经营服务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0-05-30 21:05:50

一、 校区食堂风味档口经营服务管理要求

1、经营者不得将风味档口经营权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学校内部场地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在合同期间,经营者应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保关系等证明材料供校方定期查验,转租行为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终止经营服务合同,取消其经营服务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操作间、室内外环境须清理整洁。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一经发现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

4、保证正点开餐,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每餐高中低档菜式搭配合理,饭菜价格适中,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教职工就餐。严禁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校方将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经营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5、风味档水、电、煤气的费用由经营者负责,水、电、燃气费按佛山市定价或学校规定标准执行,风味档口内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经营者负责。

6、经营者的营业时间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即早晨6:00至晚间22:00,具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此时间范围内进行调整。

7、现有窗口卡机移交给经营者使用,经营者如需再添置卡机,校方根据需求提供售饭打卡机,购买卡机费用自理,卡机维护费用由学校-卡通中心按营业收入5‰收取。

8、场地经营服务管理费:包组一一楼风味档50万元/年;包组二二楼风味档45万元/年,最终管理费价格均为中标价格。投标人的风味档经营服务管理费报价低于招标方所出的底价,则视作自动放弃。

9、餐具洗消、大厅卫生保洁由校方负责统一洗消,确保餐厅及餐具卫生整洁;风味档口内部卫生由中标方负责,校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10、经营者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经营服务人自备。需要特殊装修、改造,经营服务人须征得校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1、经营者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校方提供的餐厨用具、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经营者负责。经营服务经营期满后,经营服务协议自然终止,经营者须无条件撤离食堂场地。经营者投入的设备可自行撤走,入地、入墙设施设备拆除时必须保证校方房屋、厨餐用具、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2、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集体食堂管理要求》去采购原材料,经营所需原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对采购的原材料须索证、索票,并做好台帐,校方有权随时检查经营者自行采购情况,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和每天台帐记录情况。校方检查若发现乙方采购变质和不符要求的原材料,或没有建立台帐制度及没有做好台帐等情形,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13、经营者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14、经营者必须负责生产场所的安全工作,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做到安全无事故。

校区食堂风味档口经营服务管理要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