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0-07-17 15:43:19

XXXXX·加盟店管理细则条例

为了更好管理公司的整体形象,扩大“XXXXX”品牌的知名度,优化加盟店及公司的运营,公司将对所有的加盟店实施统一管理。

1、加盟店主是加盟店的合法拥有者,总部拥有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不限于商标、专利、外观设计、软装设计、包装设计、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营销相关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宣传推广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等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

3)产品:包括总部自行设计、自主品牌的产品及与总部建立营销合作关系的其他厂家的产品。

2、店内、店外要求统一Logo识别形象,店招等。

3、加盟店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加盟店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加盟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总部无关。

4、加盟店与总部签定责任书,加盟店按规定完成销售额,总部将不定时对加盟店的营业状况、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核对。年终总评对超额完成销售额的加盟店,公司按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以销售额来进行级别等级机制,对不能完成销售额的,按不同程度给予亮黄牌甚至收回加盟资格的处理。

5、所有加盟店实行总部制定的统一价格,如需调整价格需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由总部批准后方可实行,对于擅自变调价格的店面,一经发现给予罚款处理。

6、总部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加盟店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7、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者违约造成总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损坏的,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8、总部对各加盟店实行“款到出货”制度,且加盟店承担所购货品的运输费用(特别约定除外),如遇到极特殊情况,由加盟店和总部协商决定供货情况。

9、各加盟店不得擅自销售其他同类产品,一经公司发现,将扣除加盟保证金作为警告。如继续销售其他同类产品,公司将取缔其加盟资格。

10、总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向加盟店提供铺面设计方案,提供统一制作的宣传推广用品(包括购物袋、价格吊牌等)。

11、总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加盟店在的当地经营权,实施区域保护,避免恶性竞争。

12、加盟店必须直接从总部进货(特殊情况由总部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加盟店),对于因不遵守规定而造成的产品积压等问题总部不予处理。

13、加盟店在收到总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提供的产品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并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于质量问题必须于验收后7日内申请退回更换,逾期不予更换。

14、加盟店应积极参予总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15、关于产品上货:

1)凡新店开业,一律要求加盟店面全品类上货,由总部根据加盟商的地域条件,季节性及货品种类等因素开单铺货;

2)总部上新款时,首次上货,所有加盟店铺一律统一配货,且不予挑款;

3)后期补货,一律采取订单的形式,不接受口头订单;

4)提前预定新品需要缴纳50%预付款,否则不予以预定。

16、关于退换货的要求:

1) 所有可以退换的商品,退换货时必须保证包装完整完好性(XXXXX产品尤其注意),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予以退换;

2)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均可退换货;

3) 对于影响2次销售的货品不予以退换;

4) 对于季节性产品或总部不继续做的货品不予以退换货;

5) 特价货品一律不予以退换货;

6) 人为因素造成的货品残次,一律不予以退换货;

7) 退换货的物流等运费由加盟店自行承担。

17、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总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加盟店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总部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

18、关于加盟退出的条例,所有加盟店在合同期内决定退出,需提前2个月向总部申请,并以书面的形式说明详细原因,总部在收到申请后,终止向该加盟店供货,并结算清所有欠款,加盟店内的剩余货品,总部均不予以退换货。

以上管理办法是总部对各加盟店的统一要求,望所有加盟店能自觉遵守,并能携手共树企业美好形象,共同达到双赢的目的。

加盟店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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