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指导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1-02 17:01:11

精心整理南京邮电大学文校教发〔20103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教学中心地位,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财务
精心整理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教学经费指用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经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务处业务费、质量工程与教学建设改革专项经费和各类竞赛与创新教育专项经费等。第二章经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第三条本专科业务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一)本专科业务费是直接用于本专科生教学运行的费用。(二)使用范围1.实验教学经费(包括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实验耗材)2.实践教学与毕业设计经费(包括实习费、毕业设计论文费、实践教学耗材资料费、教学差旅费和毕业设计评优等);用于学生实习资料查询、文印,学生实习交通、住宿,实习耗材购买,实习场地使用,实习管理,校外实习基地调研、建设等费用的支出。3.与本科教学运行直接相关的教学耗材资料费、教学差旅费等。(三)费用标准按本科生人均常规计算,实验费人均30/年;实习等费用人均230元。由学校统一预算,按学生人数划拨至各学院。(四)审批程序学院(部)本专科业务费实行专款专用,由学院院长和实验院长或教学院长双签。第四条教务处业务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一)教务处业务费是指由教务管理职能部门直接支配和使用的教务管理费用。(二)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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