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盘州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3-16 00: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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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盘州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法规类别】草原管理
【发文字号】黔府函[2018]152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29
【实施日期】2018.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盘州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黔府函〔2018〕152号)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盘州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请示》(六盘水府呈〔2018〕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盘州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盘州市坡上草原风景名胜区东起格所河峡谷景区的盘州市与水城县、黔西南州普安县三地区界线交汇处,南至格所河峡谷景区的落水洞入口南侧山脊,西抵乌蒙大草原景区的罗基壳村寨西侧S212,北达乌蒙大草原景区的八担山村北侧的盘州市与水城县交界。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4′29″-104°57′56″,北纬25°54′02″-26°13′58″,总面积为190.5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为26平方公里。要按《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及其核心景区范围标桩定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