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本专科学生档案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12-10-09 21:40:16

新疆大学本专科学生档案问题答疑

马相汝 (2011-10-10 17:55:21) 浏览:974 评论:0

问:学生档案由何部门管理?

答:我校本专科学生档案由新疆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管理,并负责档案传递工作。

问:档案传递的方式有哪些?

答:档案内地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 按照有关规定,人事档案必须用机密件以机要通信方式传递到学生报到单位。

2. 凡机要局无法投递的,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到新疆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办理档案传递手续。

3. 凡机要局无法投递,且用人单位无法来学校提取档案的,由学生携带用人单位出具的档案函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档案,并及时交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档案转出后,因丢失、拆开、未及时送到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再补办档案。

新疆大学毕业生的档案由乌鲁木齐邮政机要局转递。

问:档案传递以什么为依据?

答:档案传递以学生的《报道证》中的报道地址为准。

问:什么事《报道证》,它有何用?

答: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毕业管理部门颁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是毕业生身份的一个证明,列入国家就业方案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道证件。

它主要有以下作用:

1.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时需持有《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2. 单位所在地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 学校相关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等手续。

4. 《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该页装入本人档案。

5. 《报到证》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道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6. 《报到证》是各级人事部门、档案管理机构接受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7. 《报到证》是确定毕业生身份的证明。

8. 毕业生持有《报到证》报到证报到后,转正定级、工龄计算、职称评定才能起算。

问:档案何时转递?

答:我校毕业生档案根据学校有关部门提供的档案材料时间进行传递,通常在七月中下旬转出。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一周内即可收到档案。

问:何为机要通信?

答:机要通信是较普通邮政更为保密安全准确的文件转递渠道,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县级以上党政军和国有企事业单位。

问:毕业生档案去向如何查询?

答:档案发出一周后,学生可到单位人事部门查询。如档案未收到的,可以咨询学生工作部(处)综合资料科,或访问新疆大学网页(特色栏目里新疆大学学生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档案去向(http://www.xju.edu.cnhttp://202.201.252.218/dacx/)。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机要局只在档案发出后的一年内提供学生档案去向查询服务,逾期则不予查询。

问:缓留档案手续怎么办理?费用怎么缴纳?

答:1.就业未落实或就在签订协议的;

2.就业单位没有资格保留人事资格档案的;

3.不参加就业,打算报考研究生考试的;

4.办理改派手续的;

5.应聘单位先实习后签协议的。

要求办理缓留手续的同学,每年61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交给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缓留档案的学生的名单统一交给学生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最后由学生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统一将缓留学生名单和档案一起转到自治区毕业生就业知道服务中心。

按自治区毕业生就业知道服务中心的收费标准、要求,办理缓留档案学生需先缴纳3个月费用,每月20元。如3个月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提取档案时需补交超期费用,费用直接交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19号)。

问:已经办理缓留档案手续的学生如何领取档案?

答:已经办理缓留档案手续的学生,如需领取档案,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毕业生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联系电话:0991-*******

问:乌鲁木齐生源、尚未落实落实单位的学生如何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答: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乌鲁木齐生源的学生如在毕业时尚未落实工作的,其档案由学校暂时保存。学生落实单位后,可凭单位接收函到学校办理档案手续。

问:报名选调生西部计划农村任职学生的档案怎么传递?

答: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这部分学生的档案暂时由学校保存半年。正式录用后,凭用人单位接收函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未被录用的,请学生及时到学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问:考取研究生的档案如何转递?

答:考取本校研究生学生的档案由新疆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统一转到新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考取校外研究生的学生,必须向学生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提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然后按照录取院校的要求,统一按纪要形式转递。

问:进入研究生复试的学生档案如何转递?

答:凡2010年参加研究生考试,通过笔试成绩、进入复试阶段的学生,如报考学校需要调阅学生档案,根据我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学生提档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大学四年成绩单;2.学生政审材料;3.报考学校的调档函(学院和学生本人保存复印件一份);4.学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后由综合服务科按机要形式转递到报考学校。

问:研究生复试未通过或者放弃攻读研究生的学生档案怎么办理?

答:遇到上述情况的学生务必督促复试院校尽快将其档案,寄回学生处综合服务科(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4号,收件人:新疆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邮编830046),学校根据就业计划统一按机要形式转递到用人单位。否则,将影响上述情况的同学按时就业。

问:内地生源学生的档案怎么转递?

答:内地生源学生的档案,与其他学生一样按就业计划机要形式转递到各省人事厅或教育厅。学生返回生源地时,要及时当当地人事厅或教育厅咨询档案收到情况。未收到的,请及时与新疆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联系。

问:入学时未交高中档案的学生毕业后档案怎么处理?

答:高中档案是学生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入学时未交高中档案的学生,应抓紧时间与原中学联系,进行补办。仍无法补交档案的,学校只能建立其大学期间的档案。

问:滞留在学校的档案,学生需要相关证明怎么办?

答:档案在学校期间,学校不负责为其出具离校后关于结婚、生育、出国(境)、保险、购房、贷款工龄等一切与就业无关的证明。

问:延读学生怎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答:延读学生档案暂时保留到学校。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从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到学生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问:档案保留到新疆人才市场的益处?

答:自治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是专门针对应届大中专院校学生保存档案的机构,它可以出具升学、工龄等相关证明。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处)综合服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0991-*******

或者nasurula@xju.edu.cn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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