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污染防治工作总结10篇

发布时间:2021-08-26



环保污染防治工作总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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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环保污染防治工作总结10 .................................................................................................. - 1 - 2021年上半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 - 2 - 2021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 - 5 - 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工作总结 ................................................... - 9 - XX水利局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总结 ................................................................................ - 11 - XX2021年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 - 16 - XX县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 - 18 -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1年工作总结 .................................................................................... - 22 - XX2021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 - 24 - XX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及2021 年工作计划 ................................................. - 28 - XX区河长制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总结 ........................................................................... - 31 - 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 - 35 -





2021年上半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为全面落实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土壤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我局紧密结合工作职能,对储备土地采取了围挡提升、地表铲除、垃圾清运、绿网覆盖、洒水降尘、简易硬化、临时绿化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储备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银川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上半年土壤环境综合治理进展情况汇报如: 2/38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征收安置科、储备一科、储备二科、土投公司为成员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专班,对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储备土地入库;储备土地管护、临时利用等各环节落实工作职责,夯实责任,切实提高各部门对防治土壤污染工作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将防止土地污染指标、环境监管要求下达至各责任单位,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二、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储备土地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综合治理,对库存土地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确保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储备地利用全部达标。
三、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牢固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周例会、党政联席会、项目研讨会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环境保护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二是开展储备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合土地储备库分类数据,对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情况进行拉网式逐宗全面排查,以四环高速以内的农用地、城市建成区内的建设用地为重点,开展临时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三是严格准入,切实从源头控制污染。我局结合美丽银川建设,始终坚持把符合绿色环保业态作为审批储备地临时利用的前置条件,从项3/38


目选址到污染物控制等角度,严格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并通过项目审查、改造申报、环保承诺、缴纳保证金,违规收回等方式,对储备地临时利用的全过程跟踪监管,切实防止新的环境问题的产生,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土地。
四是切实加大储备地保护力度,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我局对储备地土壤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符合种植条件的农用地,严格要求用地单位控制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符合临时利用条件的建设用地,一律不得从事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污染行业生产经营,不得贮存、利用、处置、掩埋危险废物等,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五是多措并举,狠抓整改。2021年是国家狠抓“青山”环境工作最重要的一年,各级环保机构对裸露土地、大气污染、扬尘整治、垃圾渣土、污水处置、土地绿化等全方位查处整改,储备土地因历史原因大部分不达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环保机构、辖区及办事处认真负责,不断查出储备土地的问题。我们时刻紧绷整改神经,对列入清单的土地进行整改,对没列入清单的土地积极主动想办法整改达标。半年来,整治兴庆区5号地、金凤区大连路南侧、宁安文化园、七十二连湖、平伏桥安置区西侧、世贸倾城东南侧、通达南街等9宗土地进行平整、清运、围挡、种植、绿化、铺网,清理渣土、垃圾等,其中,政府投入并引入社会资金绿化318亩,彩钢围挡5654延长米,覆盖绿网77.69万平方米,平整清运垃圾渣土50余万方(社会租赁企业与个人渣土堆绿化198亩,硬化土地20亩,滤网覆盖20万平方米,彩钢围挡3708延长米,平整清运垃圾渣土40余万方;整治面积1000余亩,并清理储备地内各类废品回收站10余处。
四、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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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的法制理念落实不到位,环境监管仍较薄弱。由于我局没有行政执法权,监管储备地手段单一、被动,环保设施设备薄弱,人员和经费保障不足、装备落后,监管能力亟待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
(健全土壤污染防控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土壤污染治理方案精神,按照土壤领导小组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通过落实各方责任,形成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控工作格局。
(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快对各类型储备地的整治工作。
(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开展以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及土壤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不断提升全民法制理念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特此报告。



2021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永宁县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针对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全镇干部、村委干部、企业负责人、各村直单位负责人的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对辖区内企业、项目、经营摊点的污染情况进行了分析,制定了任务目标,编制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网格化管5/38


理的要求落实了责任,确保我镇不出现污染环境问题,现将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制度,划定责任。建立了环保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负责制,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深入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防治大气污染计划、防水污染计划、网格化监管工作计划,并且每周一都及时上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台账和快报。建立网格,全时监控。6月份,我镇按照上级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建立了以闽宁镇政府为二级环保监管网格的责任主体;以村委会为三级环保监管网格的责任主体,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的任务目标。
排污企业的关、限产情况、秸杆、垃圾、荒草焚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治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不按要求操作的发现按规定处理,并与年终绩效挂钩,对发生严重后果的停发、扣发年终绩效工资,后果严重的,交纪检部门严肃处理。自年初以来,全乡共发现着火点6余起,工作人员及时扑灭,未没有造成重大污染。
三、接访及时,处置迅速。年初,我们对群众投诉反映的有关环保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特别是上级领导批示和新举报的环境污染信访事件、重点涉污企业,作为重点整治内容,进行逐项排查。结果有:1)秸秆焚烧年初至今,闽宁镇没有发生大面积焚烧行为,对6次焚烧垃圾现象进行了制止并批评教育。2)燃煤情况,自2月份以来,对闽宁镇所在6/38


辖区的15家供暖锅炉进行了停烧,至今未有燃煤现象。3对新开的填筑工地进行了统计,安排各建筑工地进行绿网覆盖或洒水处理。4)对新镇区7处裸露空地和堆土都已绿化和硬化,不存在回收绿网或更换。5污染源普查情况,根据县环保局下发的工业、企业清查名录库共186家,实际清查186家,录入23家;养殖场共54家,实际清查54家,录入17家;生活源锅炉清查了15家。 均于7月初已清查完毕。
四、明确目标,放眼长远。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污染源头。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投产的排污单位,要严格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坚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对辖区内涉气企业,提前介入,引导其更换符合环保要求的以清洁能源为燃料的设备,没有环评手续的引导其申报环评手续。
五、制订并完善了闽宁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组织,建立了应急队伍,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普及了知识,强化了措施。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需加强。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几次普查情况看,有关部门和村、街道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堆场、裸露地面和秸秆焚烧整治工作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问题,燃煤锅炉拆除升级改造进展缓慢,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二)环保监管体系依然薄弱。环保工作人员数量少、业务素质跟不上工作需要,专业人才欠缺。
七、2021年下半年目标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治理水平。按照县蓝天办工作要求,我镇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为主要目标,强化内部管理,打造过硬城管环保7/38


队伍,提升小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镇城管环保队伍建设。实行城管队伍与环卫队伍捆绑式管理,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协调,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城管执法车辆、人员日常值班安排,使环境卫生巡查和监督常态化。
(二)继续加大环境卫生治理力度。一是全力推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建房管理和宣传,有效遏制辖区违搭乱建、乱烧乱放现象。二是细化小城镇管理层级,镇区参照城市化管理要求、村组参照新农村建设目标,健全完善“户集、村收、镇处理”的保洁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各项考核奖惩办法,构筑镇、村、户三级环保网络,确保辖区内主干道、巷道整洁有序,规定统一秸秆存放及用途,加大裸露地面的绿化、硬化面积,精确燃煤锅炉、各单位、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场的清查数量。提升镇域整体环境质量。三是结合新老镇区统筹发展和美丽乡村改造建设,合理调整村庄布局,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共同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和美闽宁。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管理常态化。完善建立科学、完整的长效管理办法,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现常抓常管。不断探索科学有效地垃圾处理办法,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打造高效率高水准环卫队伍、探索镇、村、户三级垃圾处理经费保障机制,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久开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城管执法水平。邀请市县城管部门专家对我镇城管执法和土地执法队伍进行专业素质和技能培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作风纪律,不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执法人员的环保意识。
(五)加强宣传和引导,向群众普及蓝天保卫知识,提升群众的环卫保洁意识。一方面利用展板、宣传标语等形式强化宣传,使环卫知识8/38


深入人心,建立环境卫生文明户奖励机制,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树立环保节约、科学发展意识;另一方面健全规章制度,遏制肆意违搭乱建和乱堆乱放现象,教育和管理相结合,改善群众长期形成的不良生活习惯,提升环境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工作总结

根据《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关于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应急响应的通知》和《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212021年)》要求,我所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了覃塘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积极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工作。有力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提升,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分别安排27名和12名环卫工人,从上午(5:00-12:00、和下午12:00-18:00)对324国道和209国道进行清扫保洁作业。
工作人员通过划分路段、定区域实行机动巡查,能迅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环卫群,及时有效处理。年初以来,共出动人员750人次。
(二)道路洒水抑尘工作:
平天山林场路口-福龙桥、覃塘火车站-北山商店路段:安排3辆洒水车、1辆洗扫车每天两次进行道路洗扫、冲洗、洒水抑尘,共计用水约4万吨。
严格按照作业规范对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逐一冲洗,确保冲洗质量,减少了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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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问题
(一)城区道路撒漏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城区324209国道道路撒漏及施工车辆轮胎带泥、城市大道改造道路受损路面扬尘现象严重,严重影响道路环卫保洁质量。
(二)环卫机械化程度低。当前环卫机械化水相对较低,环卫保洁清运车辆偏少,无法满足现有的环卫需求,且部分车辆陈旧老化,容易发生故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现有的环卫车辆中有大部分车辆是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数量偏少,而且人力三轮车的劳动强度大,效率非常的低。
(三)缺乏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经费。机械化作业车辆现有16辆,常聘用3名司机,作业范围广,应急保障任务多,司机人员少,工作强度大,运行经费缺乏,目前日常需增加晚班作业仍无法落实。
三、下一步措施
(一)加大对精细化道路和重点路段的清扫保洁力度,进一步提升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的精细化作业水平,工作认真到位,细致入微,在巩固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让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大对324线国道、209线国道和一级连线汽车大道道路的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力度,进一步提升作业水平,确保道路保洁、路面有湿润、无灰尘扬起等现象。
(三)随着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完成,查漏补缺,科学增配垃圾桶,到城区主次干道的实际需求。
(四)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积极对接政府部门增加司机及车辆运行费用,在原冲洗洒水抑尘作业基础上增加作业班次,提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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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水利局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总结

自治州水利局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现根据《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博州人常办发〔202128号)要求,就自治州水利局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饮用水保护
1. 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202161日,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博州对阿拉山口江巴斯水库水源地完成铁丝围栏、界标及标示标牌的设立工作。
2.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全州现有农村饮水安全水厂124座,其中由供水站集中管理供水工程27处,供水受益人口16.4217万人;村队自管供水点97处,供水受益人口6.9857万人,自来水普及率(即入户率)达到95%以上。其中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14座(含备用水2座)水源地坐标已上报自治区水利厅。目前,千吨万人水源地的标识标牌已完成,隔离设施已完成,水源地以及保护区内还有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居民房屋等未得到处理,界桩还未设置。
3. 持续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通知》要求各县市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监控点位布置,及时准确掌握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要将水质检测工作列入专项财政局预算,充分发挥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检测中心作用,确保各水源地每半年至少取样检测1次,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趋势。目前,各县市水利部门已着手开2021年上半年水源地采样及检测工作。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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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在完成2021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查工作基础上,制定2021年“三条红线”控制目标。20211月,组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县市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阿拉山口市91.3分;博乐市80.26分;温泉县69.06分;精河县得分61.3分,均为合格或以上。
2.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2021年,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通知》印发《自治州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博州节水领办〔20211号),通过分析自治州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剖析问题,制定了节水型社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2021年按照《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对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阿拉山口市开展了自查评价,阿拉山口市84分、温泉县56分、精河县49分、博乐市77.7分,对后期县市达标创建起到促进作用。
3. 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印发《关于规范做好取水许可核查及换发取水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博州水办字〔202119号)《关于博州地表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河系分解的通知》(博州水考字〔20216号)《关于下达取水许可核查及办理取水许可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博州水办字20217号)各县市将用水总量指标分解至取用地下水机电井及各地表水取水口,并据此开展换发取水许可证工作。在依照取水许可流程依法审批的基础上,加强日常检查。
4. 建立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2021年修订出台了《自治州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自治州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通过规范文件加以约束,促进用水户提高地下水节约保护意识。202110月,《博州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州政府审批,为精河县、博乐市超采区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5. 发布水文监测情况预报。博州于2003年开始每年对博尔塔拉河、12/38


精河水系和赛里木湖、艾比湖等水域的水质监测及艾比湖入湖水量巡测分析工作。在博尔塔拉河水系的博尔塔拉河上、中、下游设立3个水质监测点;鄂托克赛尔河中、下游分别设立2个水质监测点;哈拉吐鲁克河设立1个水质监测点;大河沿子河分别设立3个水质监测点;精河设3个水质监测点,按丰、平、枯季节取水样监测,赛里木湖设3个断面设立水质监测点,采样时间按季度取水样(分别为5811月)。艾比湖入湖水量巡测,巡测时间每月2次,巡测点为90团大桥、82团养殖连、总排、五支渠、奎屯河口5个点,根据巡测资料分析艾比湖入湖水量与湖面面积变化规律。根据规范要求,按季度、年度编制《水质简报》《水质年报》等信息资料,由州水利局、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联合对外发布,为各级领导研究、决策水资源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落实河(湖)长制
1. 全面开展河道整治。全州设置州(师)、县(市、团)、乡(镇、场)、村(连)四级总河(湖)长、河(湖)长、河(湖)段长共计360名,巡河巡湖实现常态化,河湖巡查全覆盖。博州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博尔塔拉河、精河等主要河流进行了巡查,全面摸清底数、掌握实情。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台《自治州推进河道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加快河湖岸线规划编制、开展河道采砂场、商砼站清理治理、推进河道沿岸污水及建筑、生活垃圾处置等13项重点工作,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旅游、畜牧等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已出台专项方5项,明确实施主体,限定完成时间,目前河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 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博州管理范围内共有河流102条,5个湖泊。其中2021年发现河湖四乱问题21处,分布在4条河流上,已整治完成。2021年新发现“四乱”问题15处,于202193013/38


日前全部整治完成,逐步实现河湖问题减存量、遏增量,持续保持河湖“清四乱”高压态势。博州境内共有51家河道采砂场,2021730日前已全部停止采砂,并拆除所有设备撤离河道。截至目前31家采砂厂符合销号条件,其余20家采砂厂尾矿未清运完成、场地未恢复平整,其中博乐市13家、精河县4家、温泉县3家。
3. 编制河湖长制前期规划。102条河流“一河一策”均已印发实施;博尔塔拉河、精河、大河沿子河、哈拉吐鲁克河、沃托格赛尔河生态基流及保障方案,赛里木湖、艾比湖最低水位方案报告,赛里木湖、艾比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已报送自治区水利厅审查;博尔塔拉河、精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按照水利部《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修改完善;博州生态基流保障调度方案,大河沿子河、哈拉吐鲁克河、沃托格赛尔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博尔塔拉河河道采砂规划,保尔德苏河、阿沙勒阿乌孜河(阿恰勒河)、托托河生态基流及保障方案委托长江委长江中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编制中。
强化水行政执法
紧紧围绕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湖泊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定期和不定期地加强执法巡查力度,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0212021年,全州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19起,罚款额53.09万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成功协调处理了一批水事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加强保护水资源宣传
2021年、2021年、2021322日—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在开展全州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的同时,组织各级水利部门利用各乡镇(场)农贸集市日、主要街道,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置便民服务咨询14/38


点,现场向群众解答相关水法规政策知识和供水水费收缴、河湖长制等有关问题。为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及落实河湖长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取得的经验与成效
一是完成县级地表水水源地区划及整治。202161日,博州已完成县级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环境整治,并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21技术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并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二是节约用水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全州用水总量为15.13亿立方米(其中兵团4.99亿立方米),农业、工业、生活、绿化用水比例为93.70.82.13.4。万元GDP用水量465.0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1.64立方米,分别较“十二五”末下降169.29立方米和23.36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3“十二五”末提高0.02
三是河湖长制由有名到有实转变。通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及河湖采砂整治清理专项行动,河道及其保护范围内51家采砂场已全面停产,拆除生产设备;河道400米内34家畜禽类养殖场已关停、拆除或搬迁。
四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根据水法律法规、政策和《关于加强自治州2021年度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21121号)要求,博州水利局、财政局多次联合开展综合督查各县市农水局水资源费征收情况。全州2021年征收水资源费774.53万元,2021年全州征收水资源费3583.13万元。2021年全州征收水资源费7100.90元。2021年截至4月底征收水资源费875.45万元。
五是环保督察意见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博州水利局共承担5项整改任务(牵头负责3项,配合2项),现已完成销号4项,正在推进1项。通过不懈努力,博河、精河基本实现全年不断流,2021年博河、精15/38


河、大河沿子河入艾比湖水量为5.02亿立方米,初步实现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提出的博河、精河、大河沿子河向艾比湖年注入生态水不少于5亿立方米的目标。2021年截止4月底注入艾比湖1.97亿立方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县市采砂整治进度较为缓慢,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仍需加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
二是水资源供水结构需进一步调整,农业用水比重较高。 三是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仍需加大,州级层面联合执法开展情况基本满足要求,县市层面存在人力不足等问题,联合执法难推进,情况不理想,解决实际问题难度大。
四、意见建议
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快水管体制改革,促进流域与区域水资源统筹管理,杜绝超指标用水行为。
加快博州水利信息化建设,实现水资源精细化管理,为全州水利高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各级人民政府高位推动,进一步落实“退地减水”工作,将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改善艾比湖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XX2021年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区大气办:
根据2021年黄山市徽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年初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镇于2021年上半年开展了一系列的蓝天行动专项整治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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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制定了《呈坎镇2021年呈坎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为2021年全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不超过55微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区考核目标(95 %以上),全镇空气质量保持稳定。
二、加大宣传力度
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于各村路口明显处悬挂横幅14条,通过中国移动短信平台发送秸秆禁烧短信2000条。积极做好环保宣传周及“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共张挂环保宣传标语10条,利用镇域内店铺及各村委会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环保宣传口号20余条。65日在呈坎镇老政府门口进行集中宣传活动,发放环保宣传册50余份。
三、工业污染源整治情况
落实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要求,全面摸排镇域范围内、工业园区所属企业所涉及建筑材料生产、运输和经营等重点,积极督促企业履行环评手续,目前园区内新入园5家企业正在进行环评报告表的编制。
四、大气污染整治情况
1严格采石场环保检查。对我镇域内云潭采石场进行定期进行环保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手续履行及现场扬尘治理情况,经过多次检查整改,目前该采石场营业执照、采石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也已通过区环保部门环评验收,企业手续履行情况正常。各项扬尘防护措施及管理制度均已完善。
2开展施工工程扬尘防治。对镇域内4个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进行全面防治,配合区住建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检查,落实施工场地围挡、定时洒水降尘、土方运输密闭等措施,切实减轻施工工地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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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秸秆禁烧监管。根据镇联村工作分工,各村确定由联村领导负总责,各联村镇干和村干部包片。晴天每日下午5点到6点半到点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各村护林员全部上岗,村民小组长全部到点,每天巡查人数150人左右。我镇于4月初联系区农机局对我镇秸秆粉碎机进行了维护,并采购7台秸秆粉碎机,现有17台秸秆粉碎机在各村开展油菜秸秆粉碎工作。
4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2021年徽州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完善秸秆收储体系,目前我镇的洪飞鹏养羊场已经开展了油菜秸秆收储工作。


XX县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年初以来,在县环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依照职责分工,紧盯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现将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21年上半年,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紧贴打赢“碧水保卫战”的总要求,坚持截污先行、引疏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的总原则,以截污治理和水质改善为重点,大力推进以截污工程建设、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整治、河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河道管护为主要内容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通力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根据监测结构,上18/38


半年全县境内河流水质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20个县控以上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8座千吨万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规模以上重点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达标排放率100%,已办理许可的入河排污口均能按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章立制,确保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实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专委会从顶层设计、完善规章制度入手,根据《崇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的职责及工作制度,专委会相继拟制出台了《关于印发<2021年崇义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崇环委办字[2021]4号)《崇义县地表水水质超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崇环委办字[2021]1号)等指导性文件,为开展年度水污染防治明确了目标、细化了分工、提供了保障,同时根据专项分工制定了《崇义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县级以下地表水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崇义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打赢碧水保卫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执行,确保任务完成
年初以来,专委会以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契机,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并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整改落实。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
一是继续巩固城区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果。在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县生态环境局与县水务集团不定期开展联19/38


合集中行动,加大对长河坝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巡查整治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库内垂钓、非法电鱼、网鱼等问题进行了多次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杜绝了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7月份根据专项行动计划安排对全县8座“千吨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污染源、隔离防护、规范化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特别针对受7.14洪灾影响,部分已建水源地隔离保护设施不同程度损毁的情况,县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项排查并督促有关乡镇及时组织整改,截止目前各乡镇已建水源地保护隔离设施均已完成了修复并恢复运行。7月底完成了全县所有乡镇及以下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的专项排查并建立了台账,为下步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开展专项整治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监管,集中整治,严查违法行为。县生态环境局将水源保护区纳入经常性执法检查范围,严厉查处各种污染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主要污染源对水源水质的影响,确保了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100%达标。四是重点水源地监测制度化。对城区及8座千吨万人以上乡镇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源地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采样监测,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加监测频次,并形成了制度长期监测。
2、入河排污口整治
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县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初步排查出的50座入河排污口建立了管理台账。半年重点对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县关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的办理进行了跟踪协调及服务,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这两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批复。加大了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对暂未完善排污许可的入河排污口,已纳入下步工作日程,将尽快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办理排污许可,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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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机制,确保工作持续
一是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2192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0号)我县积极探索协调,分别与南康区、上犹县签订了《章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在全市率先形成了流域上下游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制度体系。二是为压实乡镇党委、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在各乡镇境内主河流出境位置科学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将断面水质作为乡镇水污染防治及河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年度评先评优和绩效挂钩,形成了全县上下各级共抓水污染防治的新态势。
三、下步工作
专委会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切实解决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确保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
(一)压实责任,构建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并督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一是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基础上,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管,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的基础上,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严格按照“一口一策”的要求进行整改,对非法入河排污口坚决给予封堵、取缔,减少污染物排入水体。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总量减排21/38


目标。对入河排污企业按照总量和减排指标,逐级分解落实,超总量排污的企业一律实行项目限批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的环境违法行为,以及死灰复燃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严肃查处,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矿山整治、港口码头治理、建筑工地整治、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VOCs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治理等为工作重点,相关工作开展如下。

(一)从严整治非煤矿山大气污染

一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政策要求、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企业,全部采取断电、断路、停产措施。二是加强动态巡查,巩固整治成果。安排专人对停产整顿、生产的矿山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并建立巡查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

(二)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监管。县大气办加大对港口码头巡查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强化调度。对在港口码头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由县大气办进行交办,县效能办督办,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狠抓城市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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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持续开展道路扬尘管控。加大机械化保洁力度,督促保洁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和次数做好道路洒水降尘工作。在原有清扫车和高压洒水车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进一步提高道路湿扫率、机扫率,机械化保洁范围由主干道向次干道延伸,严格按照保洁合同要求作业,持续开展洒水保洁专项行动,每天清扫、洒水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不少于6次,并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增加洒水次数。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扬尘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的拆迁现场、停车场、道路、物料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封闭围挡、道路硬化、物料堆放覆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严格执行违规工地停工整治举措,凡未达到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对暂不开工建设的工地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对裸露堆放的渣土要采取洒水保湿、播撒草籽、防尘网覆盖等临时性措施,减少扬尘。三是加快推进绿色环保型搅拌站建设。原有整治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实施标准化改造,实现物料堆场覆盖及上料、配料、输送廊道、搅拌等生产过程封闭运行,加强对进出运输车辆整洁和泼洒滴漏改装,合理对厂区进行布局,办公、生活和生产区场地进行有效分割,并对厂区四周实行围挡封闭,主道路和生产区场地必须使用混凝土硬化,设置连环贯通的排水沟槽,实现污水、胶凝材料浆水的治理回用。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严格执行限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四)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

一是通过加大对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各类污染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达标。二是积极开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推动老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督促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完成综合治理任务,确保污染物排23/38


放排气筒与厂界双达标;更新全椒县VOCs综合整治重点企业名录;新建项目从源头上把关,严格环评、验收、总量核定等工作,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三是持续推行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五)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业主的环保意识。深入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再动员、再教育,引导商户自觉增强油烟污染治理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共同推动餐厨油烟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二是开展烧烤油烟专项整治。整治重点路段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广场、重点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特别是夜市烧烤摊点的规范管理。三是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的餐饮户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户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四是严格餐饮业的审批,确保不产生新污染源。对新建、改建、扩建餐饮业的建设项目将从严把关,做到“三个坚决不批”即:选址不合理的坚决不批;配套建设油烟净化实施的坚决不批;群众反复投诉的坚决不批。

全年计划完成矿山整治项目1个,港口码头整治项目1个,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项目10个,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项目1个,VOCs综合整治项目45个,餐饮油烟整治项目11个。目前,所有项目均能按照序时要求推进。



XX2021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2021年即将过去,董场镇按照大邑县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大邑府办函[2021]39号,大农林发[2021]34号,大邑府发24/38


[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大董府发[2021]20号,大董府发[2021]42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了此项工作,现将2021年董场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董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董场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范瑶(镇长
副组长:周刚勋(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张建云,李长明,李向东,各村(社区支书、村主任,董场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董场镇防疫站。经常召开会议,到现场督察等形式落实相关工作。
二、制定考核方案。
制定了大董府发[2021]20号文件“大邑县董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董场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三、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宣传治理标准:按照治理标准:每出栏2头肉牛=1头奶牛=出栏10头猪=出栏30只羊=出栏300只鸭=出栏300只兔=存栏300只蛋鸡=出栏600只肉鸡,配套1立方米干粪堆积场、2立方米沼气池、3立方米储液池及必要的管网,配套2亩种植面积的标准,简称1232配套,根据上述标准再结合治理目标、治理模式来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种植养殖的规范化。各村(社区)认真做好了秸秆禁烧工作,畜禽废弃物、秸秆地膜和农药化肥综合利用,化肥减量增效,推广高效新型肥料和科学施肥技术,农药减量和科学使用,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三)组织召开了多次农村面源污染工作推进会。参会人员:(社25/38


区)四职干部,企业(公司)法人代表、种粮大户、农家乐业主、餐饮个体户、养殖户、宰杀户、汽修厂、其他与环境相关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四)、各村(社区)安排村(社区)干部、网格员进行巡查,完善好“四本台账”,镇上进行随机督查;
(五)各村(社区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后,还要一如继往进行常态化巡查,防止极个别养殖场(渗漏、溢流、直排、偷排、漏排,严防反弹、死灰复燃;
(六)、结合非洲猪瘟防疫工作,董场镇进一步加大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利用赶场、会议培训等形式加大了《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进行了会议培训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多份,不断提高了畜禽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广大群众对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认识,做到了与种养相结合,与农业循环经济相结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普及率达100%
(七)、按照农林局发的“畜禽粪便出场记录台账、畜禽粪便清粪记录台账、畜禽养殖出栏统计记录台账、沼夜使用记录台账”,大邑县畜禽养殖场巡查台账,要求各养殖场(做好“四本台账”(社区对大邑县畜禽养殖场巡查台账作好常态化巡查记录,镇狠抓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工作。2021年,下达《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改通知书》5份,完成1畜禽养殖场关闭清场工作,科学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养殖模式,配套建设沼气池、化粪池等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八)联合董场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董场镇防疫站进行巡查,形成合力做好我镇养殖场(的巡查监管工作,并作好巡查记录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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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的问题:
(一)职能不配套、职能交叉。“农村面源污染”工作中,发现问题抓整改,靠镇、村现有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目前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二)“农村面源污染”工作关联城乡环境工作、人居环境工作等环保工作,需要充分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
(三)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上级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如农林、检、河长办、环保办等才能快速解决发现的问题;
(四)“农村面源污染”无治理资金,我镇财力有限,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五)“农村面源污染”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工作虽然热烈开展,但一直无相关工作经费,一定程度阻碍了“农村面源污染”工作的开展;
(六)群众环保观念淡薄。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还存在化肥使用、药使用不科学、生活污水往河道、沟渠排放等现象;
(七)养殖场(面源污染特有的分散性、隐蔽性、随机性、不确定性、动态增减性、复杂性,因此监管上还有一定的难度,如果能设置监控探头监管效果会更加明显。
五、今后的打算。
2021年董场镇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国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畜牧法》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坚持“协调和绿色”27/38


发展理念,“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路,要走“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循环发展”之路;按照协调和绿色发展要求,坚持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原则,提高“政治意识和法规意识”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指导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畜禽养殖业主的法纪意识,严防死灰复燃;将农村面源污染工作同乡村振兴工作、城乡环境工作、河长制工作、人居环境工作、大地景观工作等结合起来做好;乡村振兴要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干净的水源、清洁的环境十分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农村产业的支撑,实现农民富裕;通过强有力工作措施最终努力实现我镇水更清、天更蓝、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宜居宜业环境。



XX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及2021 年工作计划

一、2021 年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动考核项目
2021 年涉及芙蓉区的水污染防治考核项目共11 个,目前已经全部完成。一是建立健全水质核机制。在辖区河流、湖库共布设点位38 处,每月定期进行监测,将检测结果报送给区河长办,通报相关街道,并将水体水质纳入区河长制综合考核体系。
二是杨家湾撇洪渠综合整治。投入1600 余万元,对杨家湾撇洪渠沿线的违章建筑物进行了全面拆除,并裸露覆盖;对沿线零散16 户居民生活废水进行了截污;对城建学校截污管网进行了整改完善,确保没28/38


有污水入河;组织对渠道进行了全面清淤;同时加强了水质监测,除每月进行人工监测外,还投入新建了2 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三是双桥港流域水环境治理。芙蓉区已经完成双桥港流域芙蓉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截污改造工程。四是畜禽养殖业退出。芙蓉区早在2021 年就制定了退养政策和补偿标准,2021年已经全面完成了全区532 家养殖场的退出工作。五年来加大反弹控制,发现新增和反弹的养殖场及时取缔。目前全区没有畜禽养殖场存在。五是黑臭水体综合评估。已经完成连续监测和评估,编制了评估报告。并将水体纳入了河长制管理,加大了河面保洁和污水截污工作,目前水质稳定在4 类水质。六是王府花园下游截污。已经全面完成,目前三角塘泵站无污水溢流。七是红旗水库治理。已经完成沿湖的整体截污工作和周边住宅小区(丰收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目前已经没有生活污水进入红旗水库。八是浏阳河枯水期水质水量调度。芙蓉区位于浏阳河下游段,辖区没有有效的水量调度手段,只能全力配合市水务局开展调度方案编制,并严格执行相关方案。九是长善垸污水提升泵站扩容及配套设施改造。该工程实施主体是市城区排水服务中心,芙蓉区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前期已经参加了新建管网建设的技术讨论会议。目前新建压力管正在施工,芙蓉区的配合工作已经完成。十是农大农科院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合平路二期管网建设已经完成,桐西路市政府已经同意调整为龟山路、纬三路建设。农大内部改造工程已经立项并批复,可研的专家论证会已经完成,相关前期手续预计年底前完成。十一是浏阳河流域城区段控源截污提标。完成了东屯渡和亭子港进行了截污提标工作,新建了智能全自动堰门,增加雨季调蓄能力,在小雨时可将初期雨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结合红旗渠改造正在对晓园公园等建设洪峰调蓄工作进行论证。2021 年度任务完成。
(二)积极开展自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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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300 余万元选取全区重点水域建设了5 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实时监控相关重要水体的水质数据,为及时分析应对水质变化提供数据基础。
(三)加大日常管理维护
1为杜绝污水溢流现象,安排大型吸污车对东屯渡泵站污水进行应急临时性抽取. 2针对姚托撇洪渠渠口有少许污水外流问题,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撇洪渠渠口及内部进行现场查勘检测,4 月完成姚托撇洪渠渠口砖砌堵墙处理,阻止了污水下河。
3长善垸周边道路进行排水管网疏浚作业,为确保东屯渡泵站所涵盖范围内的排水管道通畅,杜绝污水外溢现象发生,委托具有排水管网疏浚资质的专业技术公司对荷花路(浏阳河大道至古曲路)路段排水管网进行检测清淤,已完成荷花路(浏阳河大道-古曲路)排水管网疏通,包括荷花路、古曲中路、古曲北路、古汉路、万家丽路、火炬中路。排水管网总长4401.3 米,井室共87 座,清淤总量达1435.24 立方米。
4对河东片区范围排水主管网进行功能性调查摸底,组织施工人员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小区、道路的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普查及排水管网检测。
(四)存在的问题
关于洪峰调蓄项目的可行性还需要高位论证。芙蓉区地理位置特殊,与雨花,开福、长沙县等多个区县接壤,水系相互交织情况复杂,前期开展论证调查还出现过向市级设计单位调用图纸需要大量费用的情况。该项工作单靠某个区县论证实施缺乏全局统筹的高度,关系难以协调,建议由市级层面开展科学论证,通过分析用地规划情况和各区县的水系联通情况,再向区县下达具体项目,确保全市一盘棋,各区县无缝配合,确保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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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 年工作计划
1全面排查、找准弱点。全面梳理区域内重点、突出的水环境问题,积极查找原因,联合农水、建设、市政、环保等单位研究分步解决方案,逐步破解、攻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额难题痼疾。继续推进全区排水管道的普查,全面摸清排水管道根据摸排情况,针对有问题管道,向区政府报告,逐一解决。
2、科学铺排、紧抓项目。结合芙蓉区目前的工作现状、经济条件、污染源类型等特征,科学合理的铺排治理工程项目,优化建设顺序,加快推进,逐步解决农大片区雨污分流不完全等问题,确保铺排的项目能顺利完成。
3完善制度,网格管理。进一步依托河长制,进一步完善河面巡查、污染源管控,水质监测多层级、多手段监管网络,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软实力,改变重工程、轻管理,重建设、轻维护的现状,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网格化、规范化。每周对辖区内11 个自排口进行巡查,确保晴天无污水下河,做好日常污水管护工作,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共同分析原因并解决。为确保旱季无污水下河。加强对城区排水的检查疏浚与力度,对荷花路、远大路等雨污管网进行疏浚。

XX区河长制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总结


一、全区河长制整体推进情况
一是各级河长充分履职。按照省总河长令要求,强化巡查制度落实,严格按照巡查频次和范围要求开展巡河,各级河长深入所负责河湖现场,全面查找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截至目前,区级河长巡河67次,街道河段长巡河502次,社区河段长巡河680次,7月份全部实现APP巡河打卡。召开河长制专题31/38


会议33次,专项督查5次,通报5次,下发单项任务交办函21份,集中交办函3份,出台会议纪要8份,交办任务57项,完成42项,正在实施15项,累计投入河长制经费2300万元。
二是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水污染治理、防洪保安提质、河道卫生整治、船舶专项整治、水质动态监测行动、沿岸风光带造绿行动等六大专项治理。开展控制畜禽养殖业反弹专项行动2次,非法电打鱼执法7次,办理涉河案件2起,行政拘留4人。突出排口管护,对浏阳河沿线18个排口安排专人看护,并以河长制任务交办的形式,对王家湖、亭子港、东屯渡、杉木港泵站前池开展末端截污治理,对沿河7泵站开展彻底清淤,确保旱季无污水下河。同时为消除环境影响,对王家湖泵站采取加装盖板进行除臭。
三是加强小微水体管护。通过明确管护责任、落实日常保洁、强化常态监管、畅通社会监督等措施加强小微水体管护工作,基本实现了 无”目标,即“无垃圾、无违建、无淤积、无损毁、无污染”,为顺利完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按时完成任务清单。市对区2021年度浏阳河流域综合治理任务清单共明确27项目标任务,其中配合实施的7项。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完成12项,正在实施的8项,配合实施7项。为加快浏阳河综合治理相关项目进度,围绕河长制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工作要求,制定并下发了《芙蓉区2021年下半年浏阳河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推进时间表》明确任务36项,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
五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周调度月述职制度,区河长办每周向区级河长、区河长办主任、相关部门通报一周工作进度,各街道河长每月向区级河长书面述职一次,沿河6个街道河段长分别递交了书面述职报告;二是完成非法排口整治,马楚文化园3处非法排口整治完成,32/38


并安装了临时截污提升泵站;正在加快对王家湖中心泵站、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前池彻底清淤与末端截污改造;对浏阳河沿河5处泵站阀门进行改造;三是强化河道保洁,增加8条打捞船,确保沿河常态保洁。四是设置沿河桥梁永久性宣传牌6块,排口管护公示牌20块,增强公众参与积极性。五是对东屯渡泵站排口溢流采取抽排转运方式,旱季晴天不间断,确保无污水下河;目前三角塘泵站排口整治截污管道已封闭,实现了王府花园下游全截污;国祯尾水处理工程620日正式通水运行,实现了清污分流。六是做好相关截污工程,目前杨家湾撇洪渠因洪水冲毁的跨渠截污管道修复及破损处修补已完成,城建学校西北面截污不彻底的问题改造已完成,双桥港东湖村截污管网错接入榔梨街道雨水管网已完成整改,并对双桥港周边雨污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源头控制。结合环保部门日常监管台账和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工业信息,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组织各街道开展地毯式清查,目前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核对4794家单位信息,甄别有污染源产生的单位71家,涵盖了印刷、医药制造、金属制品、石材加工等行业,并积极督促相关企业进行了整改。加大投入,对浏阳河沿线的11个排口进行了全截污,确保旱季无污水下河。畜禽养殖业全面实现退出,督促辖区所有涉水企业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稳定达标。
二是加强水质监测。设置水质监测点38处,新增浏阳河自动水质监测站5处(83日公开招标,目前3处站点完成桩基建设,预计810日前可全部投入使用),及时做好浏阳河水质预警。从最新的水质监测情况来看,7月份浏阳河总体水质基本处于四类,有明显改善。其中三角塘附近水质达地表三类有18天。我区坚持每周通报一次水质监测情况,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水质良好,做到一河清水33/38


入湘江。
三是严格监管执法。严格按照环境监管要求,对辖区所有涉水企业、医院等加密监管,严禁偷排漏排。2021年关停水污染处理设施不健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食品加工、“十五小”企业、石材加工单位19家,行政拘留7人。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7月份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行动2次,组织对浏京石材城、双扬石材城进行了综合整治,督促马坡岭街道关停了西垅洗砂场;对长沙市芙蓉区无名金属加工厂废水直排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20万元罚款,并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注重保洁。将河道、河面保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沿岸各街道每天巡查河堤排口、卫生保洁,聘请专业的环保公司每天不间断巡逻打捞河面漂浮垃圾;加大河滩清理整治,杜绝了养殖、种植行为。
五是注重生态修复。近年来,投入近30亿元,完成了浏阳河芙蓉段两岸风光带建设,进一步修复了河岸两侧植被生态系统。
三、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我区共有13处黑臭水体,全部在东岸片区,包括11处黑臭水体排渠(罗溪港、双杨渠、沙咀子港、细垅托、龟山港、围山圳、姚托撇洪渠、农科院排渠、杉木港、毛坪港、杨家湾撇洪渠)以及两处浏阳河与圭塘河清淤。按照长沙市对黑臭水体整治的要求,我区在全市率先于2021年底全部完成了13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1年,我区对除已暗化外的其他明渠进行进一步生态修复。2021年以来,按照黑臭水体长制久清的要求,我区在印发《芙蓉区截污工程长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芙蓉区黑臭水体常态管理和排水口管护的通知》的前提下,制定出台了黑臭水体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街道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黑臭水体维护管理经费,确保维护管理到位。要求街道安排专人34/38


对黑臭水体每周进行一次保洁清扫,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清淤,每年对管道、截污池进行一次清理。区建设局每月对黑臭水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街道进行清理和整改。对于今年雨季以来出现反弹的姚托撇洪渠合平段和杉木港下游,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区建设局和东湖、东岸街道积极落实,及时完成了整改,确保了我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按照区府办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川区工作方案2021度实施方案》(通区府办函〔202170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抓手,并结合《四川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于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2115号)要求,我局扎实开展医疗废物(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执法监督力度,更加规范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障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等班子成员以及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卫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与基药股,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任务安排,区卫计执法大队为辖区医疗废物监管责任人。
二、多措并举,扎实整改
(一)加强沟通,明确任务。按照达市卫办发〔202145号《达州35/38


市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遵循上划一级,通川环函202160号关于20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问题,应由市级监管18家。我局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卫计委,并做好区本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督办工作,保证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主动协调,突出重点。5月中旬,市卫计委印发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市上仅负责中心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8家直属医疗机构的监管,主城区其他350余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由我局负责。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严峻形势,我局主动请求市支队,邀请区环保专业人员一起,对主城区的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等重点单位开展联合监督执法,确保了工作的重点推进;
(三)抓好培训,整体推进。针对联合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为保证辖区医疗废物(工作整体推进。组织辖区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和重点诊所的负责人及医疗机构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共计100余人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处置业务培训会和现场推进会,邀请市支队和区环保的专业人员讲授医疗废物处置的业务知识,现场观摩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运,暂存间设置、台账管理、制度建设与档案管理,印发医疗废物处置宣传册2000余份,从理论上和具体操作上让专兼职人员知晓如何做;
(四)约谈告诫,警钟长鸣。67日,市综合执法二组移交督查发现辖区9家医疗机构存在相关问题,当晚八时,我局召集9家问题机构及全区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召开诫勉约谈会,再次邀请区环保局专业技术人员讲解整改工作要求和重点,局领导对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时限性作了明确要求,并责成执法大队加大督查力度;
(五)统筹规划,化解难题。针对市综合执法二组建议建立片区集中收集机制,解决偏远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转运、处置不规范问题,我36/38


局立即行动,于68日确定了分别在碑庙、安云、双龙、北外等四家乡镇卫生院建立集中收集点,收集北部7个乡镇卫生院及其辖区5家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目前收集点的转运工作已正式开展;
(六)跟踪督办,强力整改。2021年我局将市卫计委印发《达州市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的通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川区工作方案2021年度实施方案》两项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开展工作,监督执法人员不间断到各乡镇、城区公立及民营医院等重点监管对象开展业务指导、巡查与督办工作,下达监督意见书 100 余份,发督查通报3期,工作简报3期,推动了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工作成效
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措施,目前辖区二级医院3家、一级以下46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新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15家,其中新建7家,现全部投入使用,医疗废物暂存间使用率100%辖区46家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置设施设备已投入使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整改力度不强,整改进度迟缓;
二是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监管面宽、量大、任务重,加之执法队伍未配备公务用车,导致工作较为被动。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医疗机构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
二是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提高法律意识,37/38


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三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其它民营医院的监督管理,使之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力求从源头上减少传染病的发生;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问题严重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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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污染防治工作总结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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