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病人陪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4 03:17:26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病人陪护管理制度

1、疫情防控时期非必需人员不得探视如有特殊情况由病区科主任及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

2、一位病人原则上由一位固定的陪抑人员陪护,并在入院时发放陪护证",一张陪护证仅限一名陪护人员使用,非病人及陪护人员不得在医院留宿。

3、陪护人员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接受医院各关口管理,主动出示"陪护证”,并接受流行病学及体温測量。陪护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请自备。陪护人员不随地吐,不吸烟、不饮酒、不串病房、不在病房洗澡、洗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保持病房安静整洁,节约水电,爱护国家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传染病人员,以及近期有武汉及周边疫源地旅居史及确诊患者接触史人员,严禁陪护病人。

5、医嘱下"陪客",应执行陪护人员24小时床旁陪护,应根据需要使明。医院陪护椅(咨询护理人员于自带并使用躺椅或折叠床等)。

6、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陪护能力,陪护期间保证自身安全,发生跌倒、疾病等突发特殊事件,导致的后果请自己负责。

7、家属如有物品或食品传递,请与陪护人员在医院入口处交接。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病人陪护管理制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