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开网店 只为信用卡套现

发布时间:2018-07-01 01:22:57

小伙开网店 只为信用卡套现

家住渝北区黄泥塝佳华世纪新城的先生最近在网上开了个店,卖电脑和数码相机等高档货,产品全是虚拟的,目的是为了信用卡套现。

周是深圳某私企在重庆的销售代表,收入不错,但不善理财,经常手头拮据。上个月,周换了手机和电脑,又带女友出去旅游,手头很紧。找朋友借钱,太丢人。怎么办?焦虑中,周听说通过网上购物可用信用卡套现,没有手续费。

于是,周用女友的身份证在网上开了店,同时开通支付宝。店里陈列的都是数码相机等高价电子产品。接着,周以自己的身份,在女友店里买下一件物品,然后通过信用卡付账。女友很快收到货款已到账,可以出货短信。女友虚拟出货后,周向支付宝确认已收货。于是,货款很快被划到女友的储蓄卡上。然后,周和女友随便找了台ATM机提款。

整个过程没有任何费用,周只需在下一个还款日,还清款项即可。相当于一笔小额无息贷款。周得意地说。拿到钱,女友既兴奋又担心:会不会出事儿?虽知这种行为有些偷偷摸摸,但到底有何不对,周并不清楚。他安慰女友:怕什么,我们又不是不还款。周说,在一些理财论坛里,信用卡套现已是公开的秘密

对此,招商银行工作人员说,信用卡套现是一种违法行为,会使用户产生不良记录,银行可取消用户的使用权。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陈艇律师指出,信用卡本质上是一种小额的信用贷款,恶意以消费名义从银行套取一定额度的贷款,在某种程度上涉嫌虚构事实的贷款诈骗。如套现者拒不还款,触犯了《刑法》恶意透支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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