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4 11:43:49

关于聘任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为加强全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发挥基层优秀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建立一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教育科研的质量和水平,保证课程改革有效推进。。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全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继续聘任级兼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聘任条件

年龄45岁以下,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领导或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修养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谦虚务实,治学态度严谨,能够为绥化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做出贡献

2、业务水平高。专业知识扎实,修养好,有较为雄厚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对新课程理念有较深的理解,教育教学能力强,教育教学实绩显著。在市、县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指导能力强。了解教学改革动态,掌握教研科研的策略与方法,具有组织指导学科教研活动的能力,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4、教研功夫硬。善于分析、研究、总结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教科研工作,取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或在市级以上有关刊物发表文章。

二、推荐办法和名额 本次聘任级兼职教研员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办法进行。县教科体局要成立级兼职教研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兼职教研员的把关、审定和呈报工作

1、申报学科: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思品、学前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综合实践

2、申报名额:每学科报1名,没有够条件的可以不申报。特殊教育学校报1名。

3、申报时间:登记表及推荐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10月22日前上报到青冈县教科体局相关股室,并将电子文档一同上报。

三、 评选办法

1、成立县教科体局兼职教研员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杨涛

副组长:张福芹

组 员:各部室主任

2县教科体局评审领导小组按聘任条件进行初评,确定人选后,填写推荐登记表,由专人报送科体局相应室。

3县教科体局组成专家组进行终审,终审确认后,由里颁发聘任证书。

4、对积极参与的教师或被确定的兼职教研员在以后的评优中优先考虑。

四、几点要求

1、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从全教育事业发展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高度,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2、要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做好层层推选工作。真正把素质好、能力强,能胜任并热爱此项工作的基层教师和业务领导推举上来,保证兼职教研员队伍的高质量。

3、有关室负责人电话及邮箱。

青冈县教科体局

20181012

附件1: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职责及管理办法

附件2: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登记表

附件3: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推荐登记表

附件:1.

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职责及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研员职责

1、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及教育政策法规,学习教育理论,提高教育教学理论和业务素养。

2、钻研业务。认清课改方向,更新教育观念,研究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指导学科教学,成为教学改革的专家和能手。

3、深入课堂。深入同学科教师课堂听课、评课,了解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为全面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献计献策

4、培养骨干。兼职教研员有义务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通过培训、现场指导和传帮带等多种形式培养教学业务骨干,不断扩大骨干教师队伍,整体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开展研究。开展有效的教育教学研究,发现课程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评价、管理等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的策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课题研究。

6、提出建议。认真做好本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对期中期末检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教学改革建议。及时搜集、整理、反馈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信息,反映一线教育教学中的实际情况,提出全市教研建议。

7、总结经验。关注教育教学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带动广大教师协助学校搞好校本研训活动认真总结本地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经验,并及时上报给学院相关教研室,推动教改工作深入开展。

8、推广成果。推广优秀教科研成果,收集、传播本学科教科研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广泛采集、开发、丰富、组合教学资源,并创造条件为广大教师所用。

9、信息反馈。兼职教研员要把在教育教学一线中发现的问题、研究的对策、总结的经验、教科研的成果及时反馈到市教育学院,材料要及时报送,为全市教研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10、履行职责。兼职教研员要按职责要求按时参加教育学院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学院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每半年完成一篇所在学校或县(市、区)课改情况调研报告,每年要有工作总结。

二、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

1、兼职教研员由所在学校及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层层推荐,市教育学院认定后颁发聘书,并建立档案。每届任期三年,实行动态管理。在兼职期间,凡是不履行职责、不适合兼职教研员工作或者调出教育系统的兼职教研员,由市教育学院解聘。

2、学院每年年初给兼职教研下达工作任务,平时工作实行专兼职教研员联络制度,兼职教研员要及时和市、县两级本学科专职教研员沟通教研教改及工作完成情况,市、县两级专职教研员要全力支持配合兼职教研员的工作,带领兼职教研员一起做好本学科教学教研的各项工作。

3、学院要为兼职教研员搭建成长平台,提供展示交流的机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上示范课、送教下乡、说课评课、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兼职教研员快速成长,尽快建立起一支学科齐全专兼结合的优秀教研员队伍。

4、兼职教研员由市教育学院和所在学校进行双重管理,兼职教研员应履行职责,搞好教学研究、教学指导等工作,并在所在学校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市教育学院依据其履行职责情况、参加市统一活动情况等对全市兼职教研员每年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到兼职教研员档案并反馈到各县(市、区),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解聘,考核结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5、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市里组织活动的。

连续一年不向市教研部门反馈任信息的。

不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的。

在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考试、竞赛、评比中弄虚作假、作弊、失职的。

附件:2.

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登记表

应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教龄

职称

联系电话

时间

所在学校

时间

院校及专业

(含业务竞赛获奖及承担市、区公开教学等)

(含文章发表、获奖)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 区)

进修校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推荐登记表

单位: (公章)

姓 名

性别

年龄

任教时间

任教科目

职 务

关于聘任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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