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4 11:43:49
发布时间:2020-02-24 11:43:49
关于聘任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发挥基层优秀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建立一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教育科研的质量和水平,保证课程改革有效推进。。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继续聘任县级兼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聘任条件
年龄45岁以下,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领导或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修养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谦虚务实,治学态度严谨,能够为绥化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做出贡献。
2、业务水平高。专业知识扎实,修养好,有较为雄厚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对新课程理念有较深的理解,教育教学能力强,教育教学实绩显著。在市、县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指导能力强。了解教学改革动态,掌握教研科研的策略与方法,具有组织指导学科教研活动的能力,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4、教研功夫硬。善于分析、研究、总结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教科研工作,取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或在市级以上有关刊物发表文章。
二、推荐办法和名额 本次聘任县级兼职教研员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办法进行。县教科体局要成立县级兼职教研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兼职教研员的把关、审定和呈报工作。
1、申报学科: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思品、学前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综合实践。
2、申报名额:每校每学科报1名,没有够条件的可以不申报。特殊教育学校报1名。
3、申报时间:登记表及推荐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10月22日前上报到青冈县教科体局相关股室,并将电子文档一同上报。
三、 评选办法
1、成立县教科体局兼职教研员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杨涛
副组长:张福芹
组 员:各部室主任
2、县教科体局评审领导小组按聘任条件进行初评,确定人选后,填写推荐登记表,由专人报送县教科体局相应股室。
3、县教科体局组成专家组进行终审,终审确认后,由县里颁发聘任证书。
4、对积极参与的教师或被确定的兼职教研员在以后的评优中优先考虑。
四、几点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从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高度,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2、要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做好层层推选工作。真正把素质好、能力强,能胜任并热爱此项工作的基层教师和业务领导推举上来,保证兼职教研员队伍的高质量。
3、有关股室负责人电话及邮箱。
青冈县教科体局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1: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职责及管理办法
附件2: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登记表
附件3: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推荐登记表
附件:1.
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职责及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研员职责
1、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及教育政策法规,学习教育理论,提高教育教学理论和业务素养。
2、钻研业务。认清课改方向,更新教育观念,研究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指导学科教学,成为教学改革的专家和能手。
3、深入课堂。深入同学科教师课堂听课、评课,了解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为全面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献计献策。
4、培养骨干。兼职教研员有义务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通过培训、现场指导和传帮带等多种形式培养教学业务骨干,不断扩大骨干教师队伍,整体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开展研究。开展有效的教育教学研究,发现课程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评价、管理等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的策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课题研究。
6、提出建议。认真做好本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对期中期末检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教学改革建议。及时搜集、整理、反馈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信息,反映一线教育教学中的实际情况,提出全市教研建议。
7、总结经验。关注教育教学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带动广大教师协助学校搞好校本研训活动。认真总结本地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经验,并及时上报给学院相关教研室,推动教改工作深入开展。
8、推广成果。推广优秀教科研成果,收集、传播本学科教科研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广泛采集、开发、丰富、组合教学资源,并创造条件为广大教师所用。
9、信息反馈。兼职教研员要把在教育教学一线中发现的问题、研究的对策、总结的经验、教科研的成果及时反馈到市教育学院,材料要及时报送,为全市教研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10、履行职责。兼职教研员要按职责要求按时参加教育学院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学院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每半年完成一篇所在学校或县(市、区)课改情况调研报告,每年要有工作总结。
二、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
1、兼职教研员由所在学校及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层层推荐,市教育学院认定后颁发聘书,并建立档案。每届任期三年,实行动态管理。在兼职期间,凡是不履行职责、不适合兼职教研员工作或者调出教育系统的兼职教研员,由市教育学院解聘。
2、学院每年年初给兼职教研下达工作任务,平时工作实行专兼职教研员联络制度,兼职教研员要及时和市、县两级本学科专职教研员沟通教研教改及工作完成情况,市、县两级专职教研员要全力支持配合兼职教研员的工作,带领兼职教研员一起做好本学科教学教研的各项工作。
3、学院要为兼职教研员搭建成长平台,提供展示交流的机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上示范课、送教下乡、说课评课、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兼职教研员快速成长,尽快建立起一支学科齐全专兼结合的优秀教研员队伍。
4、兼职教研员由市教育学院和所在学校进行双重管理,兼职教研员应履行职责,搞好教学研究、教学指导等工作,并在所在学校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市教育学院依据其履行职责情况、参加市统一活动情况等对全市兼职教研员每年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到兼职教研员档案并反馈到各县(市、区),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解聘,考核结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5、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市里组织活动的。
连续一年不向市教研部门反馈任信息的。
不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的。
在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考试、竞赛、评比中弄虚作假、作弊、失职的。
附件:2.
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登记表
应聘岗位: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学历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教龄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工 作 简 历 | 时间 | 所在学校 | 学 历 进 修 简 况 | 时间 | 院校及专业 | ||||||||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实 绩 | (含业务竞赛获奖及承担市、区公开教学等) | ||||||||||||
教 育 教 学 主 要 特 色 | |||||||||||||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成 果 | (含文章发表、获奖) | ||||||||||||
所 在 学 校 意 见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 区) 推 荐 意 见 | 进修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学 院 审 核 意 见 |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绥化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推荐登记表
单位: (公章)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任教时间 | 任教科目 | 职 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