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9-07-28 14:22:36

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各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安全管理部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履行。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到具体员工。

  2、各责任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该安全员责任心强,具备相当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做到持证上岗。

  3、责任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检查通报和安全隐患整改记录,保存两年。

  4、各责任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要求有会议纪要,写明上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和本次安排的工作。

  5、各责任单位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报告,轻微事故必须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较大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集团安全管理部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抢险,对缓报而贻误救援时机、致使事故扩大者,通报处罚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或相应的法律责任。

  6、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包括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会议纪要、员工违章、违规处罚等资料,归档后妥善保存。

  7、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对在公司内住宿的员工安全负责,职工在外租赁住房时,公司须书面告知其安全责任自负。

  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1、责任单位每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无使用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材。

  2、消防设备存放得当,位臵显眼,无堆放杂物,道路通畅。

  3、每年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确保职工能正确、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4、禁烟区域无游烟现象,公司宿舍内无违规使用明火、电炉和电热棒。

  5、责任单位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无发生火灾事故。

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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