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内容

发布时间:2015-05-29 16:15:05

学习内容:集中学习【贾教委〔20154】文件

学习时间:413 学习地点:大会议室 主讲人:王旭光

一、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

从严加强纪律教育,坚决纠正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坚决杜绝接受监督不自觉,存在违反《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十条禁令”的问题。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做与教师身份不符的事,不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话,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确保纪律和规矩成为刚性约束。

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坚持强师德和正师风并举,组织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解决教育管理人员作风不实,做表面文章,服务师生意识不强;强制学生征订报刊、杂志,教辅资料;违规招生、买卖生源,组织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以及热衷校外兼职、补课、搞有偿家教,索要或收受家长财物、礼金;工作日中午饮酒、工作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玩乐等问题。

学习内容:自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学习时间:415 学习地点:办公室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学习内容:集中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学习时间:420 学习地点:大会议室 主讲人:王旭光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学习内容:自学《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学习时间:422 学习地点:办公室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习内容: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学习时间:425 学习地点:大会议室 主讲人:王旭光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

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

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

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

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与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学习内容: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学习时间:427 学习地点:办公室

教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

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

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有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学习内容: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做到“五个必须”重要讲话

习时间:54 学习地点:大会议室 主讲人:王旭光

习近平总书记说:“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学习内容:自学《徐州市教育局“五严十禁”》

习时间:56 学习地点:办公室

1.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不增减课程,不增减课时。

2.严禁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坚决杜绝有偿家教。

3.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布置的书面家庭作业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

4.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总量,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总量不超过6小时。保证学生有不少于10小时的睡眠时间。

5.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学校每学期只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考试,每次考试科目不超过三门,禁止举行其它任何学科考试或变相的学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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