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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1 08:46:45

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一、目的1、规范试用期员工管理,为新员工指导与考核提供依据,同时也为用人部门有效了解新进人员的真正能力和素质提供指导。2、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海四达文化,明确岗位要求,使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促进员工的发展同公司的目标有效结合。3、为决定新员的工去留及转正提供依据。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科室及集团公司下属子企业的所有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和相关责任人。三、试用期限规定1、试用期限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来执行。新员工到自己所在部门报到时,应携带《试用通知单》。通知单应注明试用期限等相关内容。2、新员工工作表现突出,业绩显著,可由用人单位或部门提交《新员工提前转正申请》,可减少试用期,提前转正。3若新员工在试用期届满考核后,未达到工作岗位所需要求,由新员工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可延长试有期(包括在原岗位延长试用期及岗位调整)在原岗位延长试用期13个月内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必须停止试用。岗位调整:针对个人素质不错,认同公司文化,且其个人爱好特长或相关资历符合公司正在空缺岗位的要求,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均可与其面谈沟通,如本人愿意且新用人单位领导同意录用,可对期进行岗位调整。调岗后在13个月内不能达到新工作岗位岗位要求的,必须停止试用。4、用人部门决定对新员工停止试用时,需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办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四、辅导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辅导员负责制。1、辅导员确定原则:辅导员应是主任级及以上领导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工段长、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岗位能手。为保证指导效果,辅导员一般最多允许同时指导3人,特殊情况经所在部门主任领导
批准。辅导员在用人部门、车间产生。2、辅导员工作职责: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公司文化及相关业务的员工。将部门车间的业务流程及岗位的操作流程、操作技能教予新员工,在平时的工作中给予新员工指导和帮助。在试用过程中,定期同新员工进行沟通面谈。根据新员工试用期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试用情况以星期为单位定期与部门主管沟通。试用期满,参与对新员工进行考核。3、辅导员考核:考核人:指导结束后,辅导员的直接上级通过与辅导员和新员工的面谈,了解辅导员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评。考核内容:辅导员的直接上级从不同方面对辅导员的指导内容进行考评。①是否将岗位技能、操作流程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②是否给予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③是否坚持与新员工、部门主管进行阶段性的面谈。④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所需数据材料。⑤新员工对辅导员的评价。考核等级;①优秀:各项指导工作都非常到位,表现出色。②良好:各项指导工作大部分很到位,表现良好。③一般:基本上进行了指导工作。④有待提高:指导工作有改进与提高。考核结果:①指导结束后,辅导员直接上级应对辅导员进行评价,并进行记录。②在绩效考核中增加辅导员的试用指导业绩,根据每次试用指导表现考核等级进行加减分。③按不同考核等级及新进员工工作岗位学成难易程度给予100-300元的辅导费。详见《员工培训制度》五、试用期管理的权责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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