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10-17 10:01:23

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本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树立保安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定:

1、公司设立保安队,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保安队的日常工作由队长专职负责。

2、保安人员必须准时进入值勤岗位,不得迟到、早退,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各项制度,交接班期间发生治安隐患应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做好值勤记录。

3、保安人员上岗值勤时必须服装整齐(保安服),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并搞好值班室内外卫生。

4、在当班期间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值班定闲谈、逗留;严禁脱岗、漏岗、睡岗、饮酒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公司厂门实行封闭管理,边门可在如下时间段开启:

上午7:00-8:00,中午:11:30-13:30,下午:5:30-6:30

6、严格贯彻和执行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外来人员来访时,值勤保安员需查询并确认来访者身份,来访事由后(或登记)方可入厂(食堂除外)。

7、由于厂区道路原因,除了货运车辆以及业务部相关的外来车辆,其余外来机动车辆(含摩托车)一律不得进入厂区,必要时要通知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放行

8、应遵守夜间巡检的相关规定,加强夜间巡逻,对于各车间、仓库及办公楼需定时巡查,夜间100-400每小时应在厂区巡逻一次(以监控视频记录为依据)。若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9、做好监控设施的管理工作,发现监控设备有异常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或厂部负责人进行报告,以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转。

10、若在执勤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及时制止或报警处理并汇报公司领导。

11、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请假、病假均需按规定办理手续,经队长准假后方可离岗。

12、值勤人员若有违反第(4)、(5)、(6)、(7)、(8)条款时,每次扣款30元,连续违反上述规定,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将给予辞退。

13、若因违反上述规定,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治安案件发生,将追究违反者的赔偿责任。

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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