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8-06-30 17:34:46
发布时间:2018-06-30 17:34:46
大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注意事项
持股5%以上股东就是所谓的大股东。
大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根据《证券法》、《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交所上市规则》以及证监会和上交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等需要:
1、锁定期最少六个月(若在收购时证监会要求特别承诺的,需要按承诺锁定)。
2、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减持达到或超过5%,需逐级上报国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后实施;若未超过5%,需在第二年1月31日前上报省内资委。
3、减持前15日公告减持计划
4、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时在减持后6个月内,仍受此项约束。
5、减持每达到1%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应公减持达5%时,应二个工作日内披露信息。
6、减持完成6个月内不能买入该股票。
二〇一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