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02-23 09:24:27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协议书

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物业小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双方本着平等协助、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委托事宜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内容

1、乙方承包甲方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 物业管理区域(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工作。

2、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工作内容: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垃圾桶,放置于甲方的垃圾中转站内。

3、乙方负责每天清运生活垃圾一次,时间为每天上午十一点前,乙方应将小区所有垃圾清运干净。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再行续签。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承包费采用包干制,按照 元/月( 桶/月,每桶 元)的价格包干。如甲方的生活垃圾超过协议10%,则增加的生活垃圾每桶按照包干单价(每桶 元整)增加清运费用。

2、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按 (季度/年)结算,乙方于每季度期满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 (年度/季度)之清洁服务费转划到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员工的薪资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本条约定的费用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清洁人员负责将生活垃圾装入桶内。

2、甲方有义务保管和维护乙方提供的垃圾桶,避免人为损坏。

3、甲方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垃圾清运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应予以支持。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清运。乙方在合同期内未及时清运,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次的违约金。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

1、按时对 小区生活垃圾进行清运;乙方在清运垃圾时不得损坏周围的环境,不得翻拣垃圾。

2、自行购买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的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车辆等保险。

3、自行提供开展本合同约定工作要求的设施、设备及工具。

4、在小区开展相关工作时必须遵守小区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清运车辆应接受甲方人员的指挥,不得在非作业区闲逛、逗留。

5、在清运期间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及所有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累计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争议,由乙方自行负责。

7、在开展清运工作的过程中,如对甲方的设备设施造成破坏,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支付的赔偿费用不足时,甲方有权通过其他途径追讨不足部分。

8、每次清运装车完毕必须清洗现场,清理完毕后方可离场,否则向甲方支付50元/次的违约金。

9、清运的小区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出小区并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场所倾倒和妥善处理,如因乙方处理不当或倾倒至非政府指定地点,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0、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所发生的工程量不予支付费用。

11、因乙方员工在甲方所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偷盗或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的,除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次。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除承担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终止、解除:

1、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若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自该通知送达乙方时,合同终止。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若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自该通知送达乙方时,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4、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双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条款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

(1) 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之时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效力对双方具有最终约束力。

九、其他

1、合同双方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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