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约我是光荣的少先队手抄报

发布时间:2023-03-01 0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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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特征
l.享有特殊的权利。少先队员是队的主人,与普通儿童不同,他们在组织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提出要求。 2.履行特殊的义务。少先队员作为组织中的一员,需要履行组织义务,如遵守队的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等。 3受特殊的教育。少先队员在组织中将受到组织教育,一方面是以共产主义思想体系为基础的队的宗旨、性质、标志的教育;另一方面是通过组织进行的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是一种实践教育、自我教育、体验教育和集体教育,是区别于其他教育形式的一种全面的素质教育。 4.发挥特殊的作用。少先队员在自己当家做主的组织里,最能唤起主体意识,认识主体价值,坚持主体地位,开发主体潜能,发挥独立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概述简介
“少先队员”全称: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凡是6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成为队员。
组织说明
《队章》第十三条“我们的组织”中指出:
在学校、社区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小队由513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中队由两个以上的小队组成,成立中队委员会,由37人组成。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成立大队委员会,713人组成。小队长和中队、大队委员会都由队 员选举产生。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大 队和中队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队 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 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

简约我是光荣的少先队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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