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15:11:33

沈阳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设想等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91日至2017831日。
一、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20169月至20178月,我校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根据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为加强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分别担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两个小组的成员由学校职能部门和部分学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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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和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同时,学校各单位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分工及有关事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单位信息公开有关事宜。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学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按照辽宁省高校规章制度建设指导目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沈阳工业大学党务公开实施意见(试行)》(简称《实施意见》)和《沈阳工业大学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实施意见》共分七部分、十八条,《实施细则》包括七部分内容。《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从党务和政务两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我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网站、校报、广播、信息简报、公告栏、电子屏幕、微信、微博等形式对学校的信息进行公开;同时,还接受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更方便公众获得需要公开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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