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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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博士研究生报名及录取办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2019年河北大学骨干计划招收5名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
(2)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5.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6.承诺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就业,并至少服务8年(含8年。
二、招生专业
在我校已公布的《2019年博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与考试
报名与考试方式与统考考生一致,同时需要提供《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附后)。考生填写完该表后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审核盖章,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该表随报名材料一同交至或邮寄到河北大学研招办。
考生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教委。
四、录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单独划线,不占用统考指标。
2.拟录取考生需签订协议。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学校、所在单位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协议书”(四方,附后);非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协议书”(三方,附后)。
3.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需转入我校。
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
性别婚姻状况籍贯身份证号
省(区、市)市(县)单位地址
本人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及专业
最后学位
毕业时间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及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现工作或学习单位
最后学历
报考单位1.自愿报考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