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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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博士研究生报名及录取办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2019年河北大学骨干计划招收5名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
220199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5.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6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6承诺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就业,并至少服务8(8
二、招生专业
在我校已公布的《2019年博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与考试

报名与考试方式与统考考生一致,同时需要提供《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附后)。考生填写完该表后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审核盖章,并于20181231日前将该表随报名材料一同交至或邮寄到河北大学研招办。
考生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教委
四、录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单独划线,不占用统考指标。
2.拟录取考生需签订协议。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学校、所在单位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协议书”(四方,附后);非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协议书”(三方,附后)
3.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需转入我校。



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出生年月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身份证号
省(区、市)市(县)单位地址


本人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及专业

最后学位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及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现工作或学习单位
最后学历
1.自愿报考本计划。
2.自愿签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8(8。允许非在职考生毕业后到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就业。3.毕业后,同意由学校将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生档案,根据协议要求转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

报考专业


单位意见(在职考
生)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



(盖章)


(盖章)





作主管部门或原工作单位;同意由学校将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将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
注:考生若同意上述3项内容,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即可确认有报考资格。
考生签字______
注:本表一式三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招办、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
审批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福建、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高教处等相关处室;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
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甲方(招生单位乙方(定向单位丙方(定向生本人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就丙方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9____________专业博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甲方相关规定缴纳。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博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期间档案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在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的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丙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党、组织关系转回乙方。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派遣回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
五、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丙方签字:丁方单位公章:丁方负责人签字: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

甲方(招生单位乙方(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教育行行政部门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

知》,就丙方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9____________专业博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甲方相关规定缴纳。甲方按照国有和本单位相关规定向丙方发放博士研究生奖励资助资金。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博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期间档案等一并直接寄送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乙方会同当地人社、民族等部门指导丙方就业。
三、丙方户口、人事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到乙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含8年)。允许丙方毕业后到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就业。甲方在丙方毕业后负责将其人事、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回到乙方。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的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生奖助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调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丙方签字: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河北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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