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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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细则
(试行)
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
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1]1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当代大学生理想人格的形成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宗旨和任务
第一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院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之中。第二条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不良、自我管理困惑、人际交往障碍、交友恋爱受挫、考试紧张焦虑、求职择业矛盾、人格发展缺陷、情绪调节失衡、经济困难压力等心理问题,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第三条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大学生认识自身,促进当代大学生理想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使学生的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协调发展,使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了解心理健康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第四条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学会自我调适。通过传授相关知识,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自觉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务实精神;培养学生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战胜挫折的信心;提高自我控制、有效调节情绪和情感的能力,从而消除各种心理困惑。
第五条预防学生由于心理困惑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并进行
必要的危机干预。通过提高广大学生的认知水平,掌握心理应激的规律,不断完善个性品质,充分利用社会支持等外部资源,帮助大学生对现实生活和自我成长中的各种问题做出正确的、适度的心理反应。消除由心理困惑而引发的各种突发事故的隐患。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为学校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设机构。咨询中心隶属学生工作处。
第七条科学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进行科学规范的心理测试,逐步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加强跟踪辅导,并对心理测试结果做出科学评价和利用,对普查结果、学生心理档案等严格保密。
第八条要着力构建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结合我院两校区的特点,建立东西两个心理咨询室以及学生“心灵使者”社团。从而可以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困惑、心理障碍和心理变态等心理问题,做到渠道畅通、矫正及时。第三章原则和方法
第九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重在建设,立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网络体系。
第十条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