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员应知应会知识

发布时间:2020-07-21 10:58:20

2020年党员应知应会知识

一、什么是“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二、党的干部六条标准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什么是党的三大优良作风?

三大优良作风是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四、什么是党的“四个服从”纪律要求?

“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在六届六中全会上首先提出来的。它的具体内容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实质是少数服从多数,其核心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五、什么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由列宁最早提出,概括地说,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六、党的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思想路线,也叫认识路线。延安时期,毛泽东在总结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教训时,借用中国古典,提出了“实事求是”的口号,这一口号后来被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概括表述。新时期之初,邓小平总结建国以来我们党的成败得失,面对"两个凡是"的错误主张,提出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口号,丰富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内涵。进入新世纪,江泽民针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指出“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全党同志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善于把握客观情况的变化,善于总结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又进一步丰富了党的思想路线内涵。

七、为什么要实行党政分开?

政治体制改革,首先是领导体制改革。从我国建国以来的政治实践看,“党政分开”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关键。其原因是:党政不分不是提高或加强了党的领导,而是降低、削弱了党的领导,党政分开才能真正提高党的政治领导的水平和质量;党政不分使党政分散了抓好自身建设的精力,只有党政分开才能真正做到“党要管党”,使党委摆脱各种繁杂事务的干扰,集中力量抓好党建;党政不分使党委处于行政工作第一线,甚至成为矛盾的一个方面,党政分开,可以使党处在超脱的、驾驭矛盾和总揽全局的地位,从而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党政不分使党委自己成了行政工作的执行者,党政分开才能使党委真正能够履行监督的职能。

八、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内容是什么?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

2020年党员应知应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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