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 1

发布时间:2020-04-04 15:55:12

学校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做好教育系统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教体艺函(2020)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委办(2020)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学校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统筹谋划开学复课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2月底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要求确定,届时提前向社会公布。实行错峰开学,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错开、本地生源为主高校和外地生源为主高校错开、同一地区分学校错开、同一学校分年级错开,其中高校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和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基础教育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后组织开学。

  开学前,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师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聚集活动,不得开展任何线下教学疫情解除前,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等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

  二、做好开学复课前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信息告知。各校要及时向师生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在当地疫情解除之前不得来徐其他地区师生有发热等症状的暂缓来徐,无发热等症状的在来徐之日起倒推14天,按规范要求自我居家隔离无异常情况后可以来徐,来徐具体行程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到徐后按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发现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师生违规来徐,学校应立即向所在辖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报告,按有关程序进行管控隔离;已在校的大学生,应在高校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二是开展健康筛查。全面开展教育系统师生假期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彻底排查并准确掌握师生及其家人是否离徐及旅居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等情况。学校每天都要对师生健康情况进行登记,指导师生坚持每天自我观察,做好体温监测;筛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应通知暂缓返校并及时就医。

  三是制定开学预案。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开学预案,确保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师生。各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要对开学预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准予实施。各校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开学时闻确定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教师缺口,学校要提前安排师资递补。

  四是加强校园管控。各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寒假期间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师生员工,一律不得开展聚集活动。全面开展校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对教室、宿舍、卫生间、食堂、实验室、幼儿园游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方位卫生清理和消杀。

  五是落实防疫物资。各校要在开学前按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翠、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等,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加强对《省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和相关预案的宣传,确保所有教职工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流程和岗位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寒假期间尽量居家,不聚会、不到人员集中场所,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对全体师生开展适当的心理疏导,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缓解心理压力。

  三、落实开学复课后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门卫管制。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因公务、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一律不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小学及幼儿园门前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实行错时上下学,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

  二是落实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辅导员)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检,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每天入校、离校(住校生晨起、午睡、晚寝)前,教师分工定人检查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学校汇总后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

  三是关注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痊愈后应持有效证明方可返校复课。建立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

  四是合理组织教学。疫情结束前,学校不得组织各种大型集会,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暂停开放。教学过程中注意青少年身心健康,把握好教学内容的适量和教学时长的适当。鼓励学校利用网络开展教学教研,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降低师生在物理空间中的分布密度。

  五是实施定期消毒。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幼儿园玩具器械、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进行2次消毒。食堂、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处理。

  六是加强就餐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按有关要求处理。鼓励条件允许的基础教育学校学生中午回家吃饭,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学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每批用餐结束后食堂场所均应进行消毒。严格幼儿园膳食管理,一餐两点采用分时段、分区域等方式进行。

  七是加强住宿管理。鼓励学生尽量走读,努力减少宿舍人员聚集。幼儿园午休前后要加强床位消毒。学生公寓封闭管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确保夜间每个宿舍楼均有值班人员在岗在班。

  四、发生疫情应对措施

  一是及时隔离送诊。各学校均应在相对远离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区域,设置校内临时医学观察场所。师生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佩戴口單,及时到校内临时医学观察场所留观,或就近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二是启动防控措施。如出现传染病患者,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并配合属地做好疫情处置。根据传染病防控要求,经属地教育部门批准,相应采取班级、·年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是落实隔离措施。如有师生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医学隔离,加强与管理人员、师生亲属的沟通,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随时掌握师生健康情况。

  四是高校隔离要求。各高校要在学生集体宿舍以外的独立区域设置集中隔离场所,对有发烧等症状无法排除传染病的师生、核酸检测阳性密切接触者等,按照规范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并及时将防疫情况报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

  五是严格复课审查。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返校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复课。

  五、落实开学复课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整合资源做好保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学校防控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担当、落实职责、协调配合,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卫健部门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卫健、民政、人社、文广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朴的原则,履行行业主管责任,负责做好各自审批登记的托育、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和价格监管,加强学校食堂和配餐企业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配合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校园安全等工作。

  二是强化学校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主任(辅导员)班级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是强化校园安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措施,加强值班和巡查。加强酒精等易燃物资安全存储使用,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污染工作。落实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各项措施,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四是强化督查问责。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要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学校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强化监管,构筑严密防线。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措施敷衍塞责,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从严查处。

  关于学校开学主课有关工作,如国家和省有新的意见,严格按新的意见执行。

学校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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