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19 20:30:46

村干部“动态跟踪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1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提高村级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村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考核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力求科学、全面、准确,做到“考精、考实、考重点”。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中的村干部,指核定职数内的村支书、主任、村副支书、副主任、人口主任。

  第二章  绩效考核内容和分

第四条 考核主要内容:人口计生工作(24分)、农村低保工作(5分)、安全生产工作(4分)、森林防火工作(6分)、生态家园建设工作(6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3分)、危房改造工作(2分)、控制新增违法建设(3分)、农村新建房引导控制(3分)、两创一建(整脏治乱)(4分)、基础设施建设(5分)、信访维稳(3分)、村庄整治(2分)、参合金收缴(5分)、村规民约执行(4分)、征地拆迁工作(2分)、组织工作(11分)、纪检监察(4分)、统战工作(1)、其他工作(3分)。

第五条 加分项目5分,减分项目不封顶。(具体细则见附件)

第三章  绩效考核主体和方式

第六条  考核主体。镇党委是督查考核村干部的责任主体,每年根据各村实际,由镇党委围绕重点工作与村干部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制作专门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七条  绩效考核由动态跟踪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三部分组成。

(一)动态跟踪考核,主要采取“月考核、季总结、年总评”的方式进行。月考核,即由包村领导组织镇双考办每月对村干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见每个月考核方案)。考核排名情况经过公示上报并记录在案;季总结,即由村干部根据一季度以来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总结,以书面文字形式上交双考办存档。年总评即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对村干部进行年终等级排名,分别评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二)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由镇党委组织考核组对村干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量化评分。

(三)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每半年开展一次,采取“双述双评”的办法,即对上、对下双向述职和对上、对下双向测评。每年6月底、12月底,由镇党委召开“村干部述职报告会”,村干部向镇党委政府(行政)及党员群众代表述职,并上交述职报告到双考办存档;述职报告会上由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对村干部进行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

第八条  以年度为单位,镇党委、双考办根据月督查考核、季总结、年度目标考核情况建立村干部实绩档案在双考办,一人一档。

第四章 绩效考核等次

第九条 村干部的动态跟踪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按正职和副职两个类别分别评为三个等次:优秀、称职、不称职。量化实行百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见月考核表和年终考核表

第十条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村干部,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采取组织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第五章  惩戒措施

第十一条 末尾淘汰制。实行按月开展绩效考核和考核结果公示制度,对连续 考核三个月处于本乡镇末位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干部,实行淘汰处理。

第十二条 一票否决制。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打击违法建设工作中,若有一项被一票否决的,给予停职或依法罢免处理,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制。在安排或发放民生低保、民政救助、农村危房改造、计生“两户”奖励扶助等资金中吃拿卡要,经群众举报查实的,撤销或依法罢免村干部职务,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或受处理村干部在离职或受处理后,拒不交清集体资产和账目或故意损坏集体资产和账目的,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2019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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