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加盟合同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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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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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日订立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为拓展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服饰公司产品。
第二条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
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
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____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
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
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
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 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章盖章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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