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工程合同承包风险识别防范

发布时间:2014-03-16

论建筑工程合同承包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摘 要】 建筑工程合同承包风险是工程项目管理需要预防的主要风险。本文就建筑工程合同承包中存在的若干风险予以识别,并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
【关键词】 建筑工程 风险 识别 防范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就会给企业带来风险。本文就工程合同承包中的部分风险进行剖析。
1 工程合同承包部分风险的识别 1.1 工程项目承包给无资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所以发包人与无施工资质的承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1)一旦签订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则在劳务承包人无资质的情况下,发生劳务人员伤害、死亡以及财产损害赔偿的问题时,发包人应承担如下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我国《安全生产法》第8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

论建筑工程合同承包风险识别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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