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流程
发布时间:2020-06-26 08: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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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指南(告知单)
前言:为了方便房屋抵押当事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及抵押注销登记,通州区建委权属科编 制了这本指南,望各位当事人按照指南办理。
权属科电话:
一、 登记内容
房屋抵押登记的主要内容: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坐落、抵押部位、抵押建筑面积、 担保(借款)金额、抵押物价值等。
二、 登记程序
(一)房屋抵押登记
1、受理申请
5、发证
审批时限:15工作日
(二)房屋抵押注销登记
1、 受理申请
2、 核准
3、 收回他项权证,在房产证上注记并退还当事人。
审批时限:5工作日
三、法律依据 1、《担保法》
2、 《房地产管理法》
3、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99号)
4、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56号)
5、 《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6、 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四、 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 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 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 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4、 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 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 任;
6、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 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 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方式;
10、 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 办理要求: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亲自前来申请登记;本人不能亲自前来的,可由其代理人办理;当 事人是单位的,由被委托人办理。
六、收件标准
(一)商品房抵押登记
1、 抵押权人(银行)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 工商年检情况;
(2 )授权委托书(见样表),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 件);
(3)如抵押合同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有银行出具的授权文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和复印件;
(4 )如金融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任职或变更证明;
(5 )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权属科受理人员。
2、 个人(抵押人)提交
(1 )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以共有房屋进行抵押的,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见样表)、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验原件留复印件);
(4 )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权属科受理人员。
3、 共同提交
(1)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见样表)
(2)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原件;
(3) 抵押房屋未出租的,提交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签署的房屋未出租情况说明;抵押 房屋已出租的,提交抵押人、抵押权人、出租人三方签署的房屋出租情况说明。
(4 )房产证中记载的坐落与抵押合同中的房屋座楼不一致的 ,还须提交关于抵押物清单的
补充协议。
(二)存量房(二手房)抵押登记
1、 抵押权人(银行)提交
提交材料与商品房抵押登记相同
2、 个人提交(抵押人是个人)
(1 )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以共有房屋进行抵押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的书面文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他人办理的,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必须公证。
(4 )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房屋价值认定证明(价值认定证明须抵押双方签字);
(5)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权属科受理人员。
3、 单位提交(抵押人是单位)
(1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
况;
(3)授权委托书(见样表),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 件);
(4 )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房屋价值认定证明(价值认定证明须抵押双方签字);
(5 )部分抵押的(包含开发项目初始登记后办理抵押登记)提交房号清单及抵押物清单
(加盖银行与企业公章),全部抵押的无须提交以上材料。
(6)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权属科受理人员。
4、共同提交
(1)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见样表)
(2)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原件;
(3) 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签署的房屋未出租情况说明或者抵押人、抵押权人、出租人 三方签署的房屋出租情况说明。
(三) 余额抵押登记
除对照上述情形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交顺位在前的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余额抵押证明”
(参照样表),余额部分价值的认定以第一次抵押登记的抵押物为准。
(四) 抵押注销登记
3、 抵押权人同意注销抵押登记的证明或解除抵押登记协议;(见样表)
4、 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5、 授权委托书;
6、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受托人不能到场的需要转委托,转委托需办理公
证;
7、 特殊情况另提交相关材料。
抵押变更登记告知单
业务办理流程:两级审批,审批时限 15工作日。如需退件或补件,材料齐全后重新计算
工作日。
业务名称定义
抵押登记后,抵押情况发生变更的。
政策依据:
《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申请表单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条件
已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无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没有产权纠纷,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补 充合同
收缴证件
(一) 抵押人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利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个人房产抵押变更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构公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单位房产抵押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
况)以及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
(二) 抵押权人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2 )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如抵押合同签字人不是现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能证明该合同有效的相关文件。
(三)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补充合同
(四) 名称变更的提交:抵押权人名称变更证明或者抵押人名称变更证明或者抵押房屋坐 落变更证明;
(五) 抵押房屋部位、面积便更的提交:变更后的抵押房屋清单。
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告知单
业务办理流程:两级审批,审批时限 15工作日。如需退件或补件,材料齐全后重新计算
工作日。
业务名称定义
以企业房产房抵押贷款。
政策依据:
《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申请表单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条件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没有产权纠纷,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
收缴证件
(一)抵押人提交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3 )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 )房屋出租情况说明(如果房屋已出租,需在办理抵押前告知承租人抵押情况);
(5 )如抵押合同签字人不是现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能证明该合同有效的相关文件;
(6 )如抵押单位不是独立法人,还须提交上级单位的同意抵押证明;
(7 )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房屋价值认定证明(价值认定证明须抵押双方签字);
(8 )以部分房产抵押的,提交房号清单及抵押物清单(加盖银行与企业公章)。
(二) 抵押权人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2 )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如抵押合同签字人不是现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能证明该合同有效的相关文件。
(三)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
商品房抵押登记告知单
业务办理流程:两级审批,审批时限 15工作日。如需退件或补件,材料齐全后重新计算
工作日。
业务名称定义
以购买的商品房抵押贷款。
政策依据:
《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申请表单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条件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没有产权纠纷,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
收缴证件
(一)抵押人提交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以共有房屋进行抵押的,还需提交共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
面文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见样表)、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 件);
(4 )房屋出租情况说明(如果房屋已出租,需再办理抵押前告知承租人抵押情况)
(二) 抵押权人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2 )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如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不一致,还须提交确认书或抵押清
单;
(4 )如抵押合同签字人不是现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能证明该合同有效的相关文件。
(三)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注销登记告知单
业务办理流程:一级审批,审批时限 5工作日。如需退件或补件,材料齐全后重新计算工
作日。
业务名称定义
房屋抵押登记关系终止。
政策依据:
《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申请表单
《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申请条件 已取得房屋他项权证,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解除抵押合同。
收缴证件
(一) 抵押人提交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见样表)、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
原件);
(二) 抵押权人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2 )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 《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个人存量房抵押登记告知单
业务办理流程:两级审批,审批时限 15工作日。如需退件或补件,材料齐全后重新计算
工作日。
业务名称定义
以存量房(二手房)抵押贷款。
政策依据:
《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申请表单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条件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没有产权纠纷,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
收缴证件
(一) 抵押人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以共有房屋进行抵押的,还需提交共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 面文件;
(3 )个人房产抵押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构公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验原件);
(5 )房屋出租情况说明(如果房屋已出租,需再办理抵押前告知承租人抵押情况);
(6 )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房屋价值认定证明(价值认定证明须抵押双方签字);
(二) 抵押权人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必须复印工商年检情况);
(2 )法人代表证明及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如抵押合同签字人不是现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能证明该合同有效的相关文件。
(三)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