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办小学划片招生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21 00:39:26

2021年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办小学划片招生规定

服务片区划分原则

服务片区覆盖总体范围

滨河区:涉及到万水泉地区、民馨佳苑范围内及交界营村附近的适龄儿童。

区属公办学校服务片区招生划分相关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并且房产证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且小学实际居住满一年(房户在2021年8月31日前迁入),初中实际居住满三年(房户在2021年8月31日前迁入)的优先安排在所属服务片内学校就读。

房产证必须是居住房的房产证。在服务片区内的商业用房(房产证标明是商住混用的除外)、公寓、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有独立房产证的除外)、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或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房等其它非居住房和各类租赁居住房,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服务片区入学依据。

(二)其他有房有户适龄入学者录取要求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监护人均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上,且自出生后未发生户籍迁移且实际居住的,在其父母双方提供无本市房产证明的基础上(包头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状况查询证明),可以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房产证的服务片区学校录取。

2.自2021年6月开始,具有高新区户籍并在辖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同一套住房原则上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能解决一名学生按服务片区学区房入学政策(同胞及重组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该家庭的子女在小学或初中未毕业前,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人的子女也不能作为服务片区入学条件。

(三)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入学者录取要求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由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当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结合户籍或房产服务半径学校学位数、班额情况统筹安排。

1.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的;

2.具有高新区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集体户和公租房);

3.在稀土高新区购买住房(包括在建楼盘),但户籍没有迁入的;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落在非直系亲属户籍内,人户分离的;

5.购买二手房没有办理法定过户手续的;

6.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不真实的,房户不符或不符合户口簿迁移规定且不提供真实住址的;

7.房屋所有权为共同共有的(夫妻共有的除外);

8.户籍、房产证经核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招生划片相关要求

(二)凡是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复核过程中发现的假证件以及入户调查过程中与登记时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不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分配,不得再次提供住址材料,只将其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及学区规划政策会根据生源情况变化而变化,具体报名细则以报名当年区教育局官方发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2021年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办小学划片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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