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南宁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提取公积金交房租方法
发布时间:2021-02-24
2017 年广西南宁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提取公积金交房租方法
南宁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记者昨日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即日起,满足在南宁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 ( 以下简称“管理中心” )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租房一族,可以申 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了。此举将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切实帮助中低 收入缴存职工解决住房困难,规范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根据日前印发《关于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的通知》 ( 以下简称 《通知》 )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 )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值得注意的是,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可提取额 度,但不得超出依据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南 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测算出的限额。
根据测算,未婚职工可提取额为:在市区租住的,每月 480元; 在县域租住 的,每月 340 元。已婚家庭可提取额为:在市区内租住的,每月 840 元; 在县域 租住的,每月 590 元。职工在符合申请提取条件的前提下,可每年办理一次提 取,末次提取需在承租合同结束一年内办理。
《通知》还要求,各缴存单位及各服务网点要把好提取审核关,杜绝提取 资料造假。如发现提取人提供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 套取行为,管理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职工做出不实声明或采取伪造合 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手段骗提套取公积金的,管理中心要追回 骗提套取公积金,向该职工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 尚未骗提套取成功的,自该职工 做出上述行为之日起 2 年内,取消其提取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 管理中心未发现职工不实行为,职工自行撤销提取申请的另论 ); 已骗提套取成 功的,在该职工归还骗提套取资金期间及归还之日起三年内,取消其提取公积 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 将骗提人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相关征信 系统;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虚假证明的,将按有关规定将该 单位行为记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按有关规定将该单位或个 人行为记入征信系统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阅读
28日,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 ,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 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 , 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 合同备案 ,也无需租金发票 , 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个月, 本人及 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 , 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公积金新规“一箭三雕”与三个问号 眼下公积金陷入了封闭的属地管理 ,这易带来腐败等问题。在此情境下 , 对
应的体制改革不能原地不动。
公积金作为提高居民居住水平的互助性基金 , 在现实中发挥了不少作用 , 但 无可否认它眼下存在很多积弊 , 积弊之一就是提取使用条件限制过严。近年来 , 虽然多地在探索放宽提取条件 , 但国家层面的动作不多。因而对三部委放宽提取 条件的做法 , 舆论高度关注。
尽管这次新规只是围绕租房 ,但我以为此举“一箭三雕” : 其一, 纠正了不合 理规定。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下称《条例》 )第 24条规定, 职工房租 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据住建部官员透露 , 有的地方规定比例高达 30%。这显然会影响职工权益。而这 次新规定取消房租支出占比的限制 , 也是种纠偏。
其二,有利于弥补楼市“短板”。长期以来 , 中国楼市一条腿长一条腿短 ,商 品房买卖市场以火箭的速度发展 , 而住房租赁市场却如老牛爬坡。结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