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考小说阅读专题训练试题

发布时间:2018-04-26 14:41:26

一、(2017·山东日照)

洋葱

潘格

①最近小米的早晨常常从中午开始。阳光像儿子的小手,穿过层峦叠嶂的窗帘缝隙不依不饶地在小米脸上游走。这个时候的小米只好爬起身,蓬头垢面地来到洗漱间。

②母亲剥着洋葱走过来。小米说,妈,昨晚我梦到我爸爸了。母亲的手轻微晃了一下,说,吃饭吧,过去的事不要总想了。

③从父亲走后,母亲一直是这个态度,不温不火,轻描淡写。除此外,母亲还添了个毛病,爱买洋葱,紫皮的白皮的,一买就是一堆。小米越来越不明白,父亲跟母亲生活了整整37年,说走就走了,母亲怎么一点儿伤心难过都没有?关于父母的爱情,小米从他们各自的口中听到许多,这些记忆的片段经过小米的连缀和拼凑,已经足够让她坚信,父母的婚姻情比金坚,牢不可破。但自父亲入土后,小米再没有看到母亲痛哭失声,再没有看到母亲椎心挖肝地念叨历历往事,甚至没有从母亲口中听到关于父亲的只言片语。小米忽然觉得母亲一下子老了,变得迟钝、麻木,开始淡忘过去的人和事。

④为此,小米特意带母亲去医院做了检查,小米不敢想象母亲某天得了老年痴呆该怎么办。庆幸的是,母亲身体健康一如往常,没有丝毫脑萎缩的迹象。

⑤小米却过上了日夜颠倒的生活。父亲的走,来得太突然,像一把从黑暗深处猛然刺出的利刃,让小米猝不及防。小米曾经为父亲的晚年设想过许多美好场景,如今,曾经设想的美好瞬间被撕碎,小米无数次在黑夜里哭着惊醒,然后泪流满面。

⑥小米越是思念父亲,越是不能原谅母亲的冷漠。每天,蓬头垢面醒来的小米对母亲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昨晚,我又梦见我爸爸了。

⑦小米希望母亲能够热切地问她:梦到什么了?你爸爸说什么了?令小米失望的是,母亲依旧漠然,什么也不追问。执拗的小米每天醒来第一句话就说:我梦到我爸爸了。

⑧说完这句话,小米就出门。日子总是要过的。上班、开会、见客户、接孩子、开家长会,中年女人的一切生存和生活压力一丝不落地降临在小米身上。忙碌纷繁的生活润物无声地治好了小米的失眠,小米的早晨不再从中午开始,小米也不再蓬头垢面。

⑨现在的小米又恢复成自信、干练、英姿飒爽的小米。对父亲的思念,偶尔如同涨潮的海水,丝丝缕缕浸湿小米的眼眶。小米会在听到某曲音乐时泪落如雨,会在拥堵的车流中因看到很像父亲的身影而抱着方向盘痛哭失声。

⑩母亲依旧漠然,整天坐在椅子上剥洋葱,弄得满屋子洋葱味儿,呛眼呛鼻,大人孩子每每眼泪汪汪。日子慢慢恢复到正常的轨道上来,父亲去世的阴影渐渐淡化。或许人生就是这样子吧,失去了一个人,流过一些泪,以为永远不会好的伤口会慢慢愈合,时间真是最好的疗伤剂啊!忘了从哪天起,小米醒来再也没有说那句说了无数次的话。

谁能想到,再次说起这句话的人,竟然是母亲。那是小米搬进新房子不久后的一天,弟弟在电话那头兴高采烈地喊:妈!刚生了!恭喜您得了个大胖孙子!双喜临门,一大家子人免不了凑一起欢天喜地地大吃一顿。饭桌上,母亲开口就对小米说出了那句话。

小米震惊极了,更让小米震惊的是,母亲紧跟着又说了一句:其实我天天梦见你爸。小米不知道母亲为什么突然说出这样的话,从父亲走后,母亲从来没有提起关于父亲的只言片语!小米压抑着狂跳的心脏,问母亲:你都梦见我爸什么了?

母亲淡淡地说:什么都梦见了。小米追问: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过呢?母亲还是淡淡地说:有什么好说的?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难不成要记一辈子?那会儿你连房子都没有,你弟弟婚都没结,我再带头哭天喊地?我不能哭,我得带好这个头儿,让你爸在那边放心!

小米沉默了许久,问:妈,那能告诉我你为什么那么爱买洋葱吗?

母亲拿起一颗洋葱,轻轻撕下外皮,空气中立刻弥漫出浓烈的气息。母亲的眼泪滴下来,打在乳白的洋葱上,像清晨草尖的露珠。母亲轻声说,想你爸的时候,就借着剥洋葱哭上一会儿……

(略有删改)

21.在小米看来,父亲去世后,母亲前后有怎样的表现?(3分)

22.根据提示,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6分)

1)母亲的手轻微晃了一下,说,吃饭吧,过去的事不要总想了。(从人物描写角度)

2)母亲的眼泪滴下来,打在乳白的洋葱上,像清晨草尖的露珠。(从修辞角度)

23. 小说以“洋葱”为题有什么作用?试简要分析。(4分)

24.小说中的母亲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4分)

2017·广东广州)龙虎斗

梁刚

丁晓虎在七宝镇开饭店有些年头了。尽管店的规模不大,但市口很好;菜和点心的花样也多,正宗的本帮特色,比如红烧肉、腌笃鲜、扣三丝、油爆河虾等,但要说最聚人气的,还是他的招牌点心小笼包,皮薄馅多,一咬一口汤,肉质坚实新鲜。如果选个雅座,一边闲看水阁清流船悠悠,一边享受美味佳肴和老酒。那才一个爽哩!

王兴龙也开了一家酒店,就开在丁晓虎饭店的街对面,但生意远不如丁家。所以丁晓虎特别得意,每每吃饱老酒,就会拉开粗嗓门说:就他的那个破酒店,只能当陪衬!但他没想到,王兴龙正蓄势待发,拜师于南京东路的“大三元”,那是一家远近闻名的大酒店,广帮特色。

那时七宝镇远不如现在那么花样百出,整条街的餐饮特点都差不离,白切羊肉与红烧羊肉之间并无太大的味蕾冲击。但王兴龙来了之后,一切都变了,百年不变的本帮菜点开始受到了冲击。就说小笼包吧。王兴龙做得馅心,不加肉皮冻,而是在肉馅中加入葱末、姜末、盐、花椒粉和香油,搅拌均匀后,再一勺一勺加进鸡汤,搅拌至肉馅把水分全部吃透。一般一碗肉馅,要加一碗鸡汤。想想,同样是一咬一口汤,但咬出来的味道能一样吗?食客们吃了他家的小笼包,便不停地咂嘴,说:鲜得嘞,眉毛也脱落了。

王家酒店渐渐聚集了人气,王兴龙又推出新花样:比如:氽来钟、神树开花和金鸡饼。“氽来钟”就是用半个冬瓜,掏空了芯,然后倒入滚烫的腌笃鲜,半个冬瓜氽在煮沸的水中,宛如水中氽钟。等你把竹笋、咸肉吃完了,那冬瓜就成了另一道菜。那“神树开花”是用香蕉皮做的,其形状有如金菊绽放,具体做法没人知道,但味道极好,还养颜,深受女士欢迎。金鸡饼是广帮传统菜,并非为谁量身定制,只是刚好契合了七宝文化。其主要原料就是用土豆泥做皮,用鸡丁肉丁香菇丁竹笋丁做馅,包好后压扁,放入油锅炸成金黄即可。

这些新品极大冲击了食客的眼球和味蕾。一时,王家酒店的生意兴隆,丁家饭店门前冷落。丁晓虎有点沉不住气了,他开始寻斤头(找岔、挑衅),开始“戳煞爷娘”地骂街。

王兴龙是好脾气,他的嘴角始终洋溢着微笑,他对谁都客客气气。对于骂街他更不可能接招。那差不多就是一种鄙视了,如果再骂,只能自取其辱。

丁晓虎感觉无趣,便想着对应之策。他也学做了“氽来钟”和“金鸡饼”;他把臭豆腐炸得皮脆肉嫩;还在小笼包的肉馅中加了虾仁;把牛腩和牛筋做得极有嚼头。食客就说:丁师傅,你做得菜大有长进啊。丁晓虎嗓门极大地说:那是,我做得是正宗本帮菜!

转眼就到了1937年的10月,初秋的晌午,食客们坐在酒店的雕花窗棂前,已能感受到“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的秋景了。但那一刻,天空突然响起了日机掠过的声音,然后就传来了轰隆隆的爆炸声,前后响了四次。之后就传来了哭喊声。彼时,许多百姓丧了命,王兴龙的母亲也在其中。

食客们一声长叹:戳煞娘的小日本,往后再也不得安宁喽!

那以后,不管是丁家饭店,还是王家酒店,生意都一落千丈。

之后的一天,有个叫小田一郎的日本军官走进了王家酒店,他能说一口流利汉语。他把王兴龙叫到跟前,问:你会不会做“龙虎斗“?

王兴龙愣了愣,然后摇头,心想:“龙虎斗”虽是广帮菜,但当地人很少吃野生动物,蛇猫之类更是不碰,偶有吃蛇的,最多来道“龙凤煨”,或叫“龙凤呈祥”只是讨个吉利罢了。但嘴上只是说:原料恐怕不好找,尤其是狸猫。

小田一郎不耐烦地挥挥手,说:这我不管,做不了这道菜,就烧了这店。

王兴龙谦卑地陪着笑说:太君,要不做道“龙凤呈祥”?吉利,味道大大的好。

小田一郎一拍桌子站起来:我不要“龙凤呈祥”,现在是战争,就要“龙虎斗”。中国不是号称“龙的传人”嘛,那大日本的就是虎,我就要“龙虎斗”,虎的,一定能战胜龙!

王兴龙的笑脸突然凝固了,他迟疑了一下说:狸猫确实没,最多弄只家猫。

小田一郎瞪他一眼,用手摸了摸脸说:家猫?即便是家猫,也能打败蛇!

王兴龙没吱声,只是沉着脸,弯了弯腰,便退了出去。

做“龙虎斗”很吃功夫,蛇和猫都必须经过去腥、剔骨的流程,尤其是猫,要用甘蔗来去腥,还要去掉脊髓以去酸。骨头熬汤做羹,蛇肉猫肉细细切丝,和菌菇一起烹炒,味道鲜美,无与伦比。再加蛇性微凉而猫性微热,一阴一阳谓之道,是真正的大补佳肴。

小田一郎吃得不住点头,哟嘻,大大的美味!然后就拍案唱歌。微醉的表情,满是怀旧,然后就说起他早年随父做生意,到过台湾、福建、广州,所以知道“龙虎斗”,但一直无缘品尝,今天总算如愿以偿。

王兴龙僵硬地微笑着没吭声,然后送来一碟秘制萝卜,说:这个,大大的爽口,能醒酒。

小田一郎夹起一块,放入嘴里,再次喊了一声:哟嘻!

之后,小田一郎便常来,来了就点“龙虎斗”,餐毕,王兴龙照例给他端来一小碟秘制萝卜。于是,王家酒店的生意就格外的好。对面的丁晓虎因此恨得牙痒痒。每天发戆劲,“戳煞爷娘”的骂街。

有一天,突然传来小田一郎的死讯。据说死得蹊跷,什么原因也找不到。

当晚,王兴龙突然敲开了丁晓虎的家门,说:我要走了,这是我记录的一本菜谱,有空看看。记住:蛇和萝卜不能同吃,吃了会中毒,严重时可能会暴毙。

丁晓虎拿着菜谱,呆了半晌,等他回过神来想对王兴龙说声谢谢时。王兴龙早没了踪影。

(原载2016年《四季》夏季刊,有删改)

1. 文中的主人公王兴龙具有哪些品格?(4分)

2. 本文从正面和侧面对王家酒店的菜肴进行了描写,请对此加以分析。(4分)

3. 对小田一郎之死,作者在文中已做了多次铺垫,请具体分析。(4分)

4. 标题“龙虎斗”内涵丰富,请根据你的理解,写出它的多层含义。(5分)

5 结尾两段写了王兴龙赠菜谱,离开七宝镇,有人认为删去这个结尾会更好,也有人认为不能删去,你赞成哪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理由。(5分)

2017·四川广元)

邵火焰

⑴村里人都说玉叶婶的八字好,一儿一女一枝花,乐乐呵呵赛菩萨。儿子在乡下,女儿嫁到了城里。玉叶婶嘴里说着“乐什么乐呀”,心理却喜滋滋的。但自从孙子虎虎出生后,乐固然是乐,可玉叶婶每天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累。

⑵虎虎两岁了,要多淘气有多淘气,一刻也不让人消停。不是要吃东西就是要喝水,不是要玩玩具就是要把尿。刚刚收拾干净的屋子,一会儿就被他搞得一片狼藉。有时吵着要看电视里的动画片,有时非要奶奶带到外面去玩,到了外面不想走路又要人抱着。到了午睡的点上,不在旁边唱上至少半个小时的摇篮曲,他是不会闭上眼睛的。这小家伙脾气还挺大,稍不如意就又哭又闹。儿子儿媳都在村办工厂上班,每天很忙。玉叶婶除了带孙子外,还要负责一家人一日三餐的饮食,以及衣服的洗晒。一天到晚,玉叶婶几乎没有安宁过。就这样辛苦,儿媳还不满意。以前玉叶婶心里郁闷还可以找老伴诉说诉说,去年老伴去世后,玉叶婶无论有多大的委屈,只能憋在心里。

⑶星期天这天,又是玉叶婶忙碌的一天,趁天气好,玉叶婶把儿子儿媳床上被子拆洗了。刚准备歇歇,孙子又喊着要吃苹果,玉叶婶赶忙又去削苹果。孙子吃了苹果后,一个人趴在地上玩小汽车去了,玉叶婶这才有了歇口气的空档。玉叶婶捶了捶酸痛的腰部,自言自语地说:“要是有个地方让我去休息几天就好了。”

⑷也许真的有心灵感应,这时客厅里的电话响了。是玉叶婶的女儿打来的。女儿说:“娘,我想接你到我这里住几天,好吗?”女儿几年前嫁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城市,玉叶婶很少到她那里去,一是家里事多脱不开身,二是路途太远不方便。最近去的一次还是三年前女儿生孩子时。现在听说女儿要接她去住几天,玉叶婶顾不了那么多,先轻松轻松几天再说,玉叶婶忙不迭地答应:“好吧。待我与你大哥大嫂打声招呼!”

⑸等儿子儿媳下班回来后,玉叶婶把自己决定到女儿家住几天的想法跟他俩说了。儿媳似乎很不满意,说:“娘,你走了,那虎虎怎么办?”玉叶婶说:“我只去一个周的时间,这几天你们想想办法。”儿媳语气冷淡地说:“我们都要上班,能有什么办法?”这时儿子说话了:“算了,娘这段时间太辛苦了,就让她到妹妹那里去玩几天吧,虎虎我就让同事的奶奶带几天。”儿媳这才没有说什么。

⑹第二天一大早,玉叶婶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带了几样外甥女玲玲爱吃的乡下特产,坐火车出发了。一路硬座的颠簸,一路车厢的嘈杂,都没有影响玉叶婶的心情。玉叶婶望着窗外,广阔的田野上铺展着成片的绿毯,那绵延的山峦跳跃着跑向车尾她在盘算着,到了女儿家后,要好好做一回客人。让女儿女婿带自己到城里几个有名的景点看一看,让女儿好好弄几餐饭给自己吃一吃,好好享受享受几天“饭来张口”的轻松日子。想到这里,玉叶婶不知觉地笑了。

⑺傍晚的时候,玉叶婶到了女儿所在的城市。女婿开车到车站接到了她。虽然坐了一整天的火车,但玉叶婶却不觉怎么累人。

⑻到了女儿的家,玉叶婶满面笑意。一进门女儿就上前一把拉住她的手说:“娘,可把你盼来了。单位批准我和玲玲她爸一个星期的假,从明天开始我俩要到外地度假一周。本想带玲玲一起去的,可是她太淘气,带着是个累赘,我们也会玩得不尽兴,所以就留在家里。叫你来就是想让你帮我们照看她几天。”玉叶婶望着女儿,笑僵住了,嘴张了几次,半天没有吐出一个字。

⑼毫无疑问,接下来又是一个周的忙碌和劳累。

⑽一个周后,女儿女婿回来了,本想留玉叶婶再住两天,可是儿媳的电话来了,催她回去。玉叶婶只好风尘仆仆地赶回了乡下。

⑾一回到家,儿媳就将孙子虎虎抱到了玉叶婶面前,说:“娘,你开心地玩了这么多天,现在更有劲照看虎虎了吧?”

⑿玉叶婶叹了口气,抱过宝贝孙子,在额头上亲了一口,在心里说:“谁叫咱是娘呢!”

(选自《小说月刊》2017年第2期,有改动)

1文中的“玉叶婶”是一位怎样的母亲?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分析。(4分)

2第⑷段插叙了玉叶婶的什么往事?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4分)

3请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4分)

⑴广阔的田野上铺展着成片的绿毯,那绵延的山峦跳跃着跑向车尾。

⑵玉叶婶望着女儿,笑僵住了,嘴张了几次,半天没有吐出一个字。

4村里人都说玉叶婶“赛菩萨”,可感觉就是“累”。你是认同哪一个说法?请谈谈你的看法。(3分)

四(2017·江苏扬州)

后生可畏

刘斌立

1)我第一次去鉴睿律师事务所,就注意到了前台旁边多了一张不怎么和谐的小桌子。一个大男孩模样的小伙子,睡眼惺忪地在那儿捧着厚厚的《刑法》,有一页没一页地翻着。

2)我问了问事务所的李信律师,他一脸嬉笑地回答:“这孩子他爸是我们事务所的大客户,也是老朋友了。他想让他儿子考律师,非得要我们把这孩子安排在这里打杂,一边让他看书备考。我们啥事儿也没给安排,让他自己在那儿天天待着呢。”

3)“哦,这孩子看着还挺老实的

4)“老实?您可别小瞧这小子。听他爸说,他一心要当摇滚乐手,跟着一个不靠谱的摇滚乐队干了两年的鼓手。”老李边说边摇头

5)后来我再去事务所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看看这个叫常远的摇滚男孩。他今天夹克上带钉,明天头发颜色又换了一种颜色。

6)那年律师考试前没几天,我去事务所办事,发现那桌子没了,常远也没了踪影。问老李,老李笑着说:“那小子跑了,据说和一个摇滚乐队跑到青海茫崖矿区的酒吧里演出去了。他爸差点没气得背过去,已经发誓不管他了。”

7)我又惊讶又好笑:“现在的年轻人啊……”

8)一年以后的一天,我突然接到老李的微信:“还记得那个从我这儿跑了的摇滚的男孩儿吗?他又回来了,这次他主动来求我,要继续准备考律师,还在我这儿打杂看书,我也是服了!”

9)“您就当浪子回头吧,兴许真考上了,您也是积德了。”我带点调侃地回复。

10)之后,因为工作关系,我离开了那座城市,与鉴睿律师事务所和老李少了很多交集。

11)青海茫崖的矿难,突然成为了头条新闻。矿务局部分领导受贿私自外包矿坑,私人小矿主违规野蛮开采,导致了一次灭顶的矿难。遇难矿工的家属,因为没有基本的合同和安全保险,无法获得赔偿,更无人愿意替她们去争取权利。

12)就当矿难的悲哀正在褪去的时候,媒体上一个很不起眼的报道吸引了我:一个名叫常远的律师,义务承揽下了所有死难矿工的索赔事务。这条很小的信息,却因为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让我震惊!

13)我立刻致电老李,他确认道:“没错儿,就是他。我也很佩服这小子。”

14 “您觉得他接这个案子是为了出名吗?”我问道。

15)“还真不是。你记得他曾经在青海一个矿区的酒吧演出过一段时间吧?就在茫崖!听他爸说,常远在那儿生活过一段时间,很了解矿工们的生活状况。后来他自己跑回来要继续考律师时就跟他爸说,以后要帮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打官司。”

16)我听老李说完这些,沉默了许久。最后,我发自内心地说了一句:“后生可畏啊!”

17)电话那头老李很肯定地重复道:“后生可畏!”

(选自《新华文摘》2016年第13期,有删改)

1.文中写到常远的哪些经历?请按照顺序补充完整。(3分)

——被逼备考律师—— —— ——帮助穷人打官司

2.读文中画线句,完成题目。(6分)

1)简析第(1)段画线句的描写手法及表达效果。(3分)

2)第(12)段画线句处为什么说“我”对常远的名字“熟悉而又陌生”?(3分)

3.联系内容分析,常远的哪些品质让“我”和老李觉得“后生可畏”?(4分)

4.小说主人公是常远,作者却以大部分篇幅写“我”和老李,这样写有什么好处?(5分)

五(2017·贵州遵义)

高贵的“伪装”(12分)

李良旭

①拜罗伊特小学校长多丽丝接到法院一张传票,要她到法庭作证,20年前,她是否收留过一个女人的私生女。传票上特意写明,您的证词很重要,直接关系到这起案件的性质。

②看到传票上安迪的名字,一下子勾起多丽丝对往事的回忆。

20年前的一天,一个年轻的女人带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女孩找到多丽丝。女人俊俏的脸上有些倦容和疲惫,特别是她那左边眉毛上那颗黑痣,很妩媚。女人让小姑娘站到一边,然后抽泣着对多丽丝说,这孩子的父亲是谁我至今不知道。现在,我染上了毒瘾,要到戒毒所戒毒,请多丽丝小姐暂时收下这可怜的孩子,让孩子在这里上学,等我戒了毒,就来接女儿。

④多丽丝看了看不远处的小姑娘,她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眉毛,正不时向这边张望着。不知怎的,就那一眼,多丽丝一下子喜欢上这位小姑娘。多丽丝郑重地对这女人点了点头。女人一下子紧紧地拥抱着多丽丝,感激的泪水流淌下来……

⑤从此,多丽丝就将这个叫安迪的小姑娘带在身边。安迪不仅懂事,而且学习很好,在学校里,就像一只快乐的“百灵鸟”。有时,她两眼泪汪汪的望着窗外,好像有什么心事。多丽丝轻轻问道,想妈妈啦?安迪擦去脸上的泪痕,抬起头,甜甜地说道,不想,老师就是我的妈妈!多丽丝吻了一下安迪的脸颊,说道,真是可爱的孩子!多丽丝发现,安迪的左边眉毛上也长了一颗黑痣,像她妈妈一样漂亮。

⑥几年过去了,安迪考取了德国不莱梅市一所重点中学,以后,她俩渐渐失去了联系。

⑦一晃,20年过去了。如今,多丽丝已担任拜罗伊特小学校长。当她接到法院的传票时,感到很困惑,她不知道法庭要叫她作什么证。

⑧多丽丝如期来到法庭,在法庭上,她看到一个中年妇人,苍白的脸上,有一种茫然和无助。当看到妇人左边眉毛上的有颗黑痣时,多丽丝心里不禁一惊。妇人看到多丽丝那一刻,脸上顿时显出一丝惊慌和不安。

⑨法官西蒙告诉多丽丝,有人指控你,20年前曾收养了这个毒贩的私生女,女孩名叫安迪。现在,安迪被评为不莱梅市形象大使,请您作证,这个安迪是不是这个毒贩的私生女。如果不是,安迪将担任不莱梅市形象大使;如果是,将取消这一称号。听明白了吗?现在传被告人安迪到庭。

⑩被告人安迪,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人,她俊俏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和活力,她左边眉毛上那颗黑痣,很妩媚。那一刻,多丽丝真想冲上前去,紧紧地拥抱她,并喊道,安迪,我又见到你了,我的孩子。但是,多丽丝很快控制了自己的感情,她努力保持了内心的平静。她看到,安迪看到她那一刻,眼睛里闪烁着幸福的光芒。

多丽丝将右手放在胸前,掷地有声地回答道:我以上帝的名义回答法庭,眼前这两个女人我都不认识,回答完毕!

被告席上那两个女人紧绷的脸上,顿时闪烁着激动的神色,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法官西蒙看了多丽丝好一会儿,用力敲响法槌(chuí),严肃地说道:证人证言有效,法庭宣布休庭。

庭审结束了,法官西蒙走到窗前,眺望着遥远的天际,喃喃自语道:法庭是神圣的地方,无论是证人、被告人、还是原告,都不能欺骗法庭,但是,有一种证言,上帝都会原谅的,那里面蕴藏着一颗高贵的灵魂,它被上帝称为高贵的“伪证”。

(选自《2016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

1.请概括本文的故事情节。(3分)

2.文章多次写到左边眉毛上的“黑痣”,这样写有哪些作用?(3分)

3.结合上下文,简析第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3分)

4.标题用“高贵”来修饰“伪证”是否矛盾?请谈谈你的理解。(3分)

2018中考小说阅读专题训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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