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24 13:19:05

“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X年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总体要求,为扎实做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方案。

一、培训工作的意义

开展“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是提升贫困劳动力掌握技能、转移就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的重要措施,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X年,开展“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750人(次),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力争使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学习技能的贫困人口达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培训对象与确定

培训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劳动力,重点选择18—50岁之间有一定文化基础、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特别是初、高中回乡青年、复转军人等。

培训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证明、乡审核、区审定”的程序进行,即贫困户提出申请、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核,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局和扶贫开发局共同审定并实施培训。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培训内容

“雨露计划”培训的主要内容和专业设置,由区“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培训机构根据贫困群众培训需求和工种范围,进行短期技能培训。

(二)培训管理

“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区人社局、就业局与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合同》,详细规定培训专业、培训期限、培训人数、培训费(培训券)的使用、培训质量和转移要求及违约责任等。

培训评估内容:一是“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培训全程检查评估,包括培训开办备案、质量管理、培训效果、追踪回访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二是“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培训机构检查评估,包括办学情况、制度建设、教学管理、培训任务落实等。

培训经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依据培训的人数和补助标准,凭《“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合同》、受训贫困劳动力的花名册、台账、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券经区人社局、就业局和扶贫开发局审核,区财政局复审后,由财政将培训费拨付到培训机构。各相关部门和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的要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就业服务局,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动员、人员组织、并派专人负责培训班的管理及培训人员台账管理、监督培训机构做好培训生活补助的发放。

人社局:主要负责乡镇和培训机构的协调、培训后的档案审核工作及对培训全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就业局:负责“雨露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做好培训人员的档案管理。

财政局、扶贫局:做好培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工作。

监察局:做好培训全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审计局:负责培训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X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如期完成,让贫困劳动力学到一门技术,帮助提高转移就业能力,增加收入。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提前着手,积极进行联系对接,利用乡(镇)、村公示栏、宣传栏、电子屏等进行广泛宣传;抓紧时间进行调查摸底、确定人数,并上报区就业服务局和扶贫开发局,及时进行短期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做好培训后跟踪服务工作。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对“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增收脱贫工作进行跟踪调查和督促,并及时将统计汇总数据与存在问题报送“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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