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

发布时间:1714608284


代理词
文书类型:刑事诉讼文书
代理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审判员):我接受原告XXX的委托,担任XXXXXX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的代理人。通过法庭调查,本代理人对本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理由:(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代理词应以控告书或刑事诉状为基础和依据,进一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阐明对被告人依法惩处的理由和意见,以维护被害人或自诉人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一般讲明两点内容,一是归纳代理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对本案如何处理提出建议。)
代理人:XXX
XXXXXXXX
法庭发言即法庭演说词,有关部门未规定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个大家认可的写作模式。代理词一般分为首部、前言、理由和结束语。
1.首部。


1)居中书写标题“代理词”。
2)顶格书写称呼语“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审判员)”。
2.前言。一般可写明以下内容:(1)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和权限;(2)出庭前工作简况;(3)提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即代理词的中心观点。
3.理由(或代理意见)。被害人或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发表的代理词,应以控告书或刑事自诉状为基础和依据,比较全面系统地揭露被告人的罪行,分析论证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动机、目的、手段、危害后果和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情节和条件,为法庭对本案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提供事实上和理论上的依据。
4.结束语。一般写明以下内容:(1)对代理词的内容加以归纳总结,以极其精练的语言讲明代理词的中心观点;(2)对本案如何处理提出明确的要求、主张和建议,供法庭裁判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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