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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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
全市性会议及有关重大政务活动安排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东府办[2012]70【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5.20【实施日期】2012.05.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及有关重大政务
活动安排计划的通知(东府办〔20127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及有关重大政务活动安排计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各单位按计划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请牵头单位及时会同相关单位拟出具体方案并按规定报批。凡未列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确有必要召开的,另按程序报批。
另外,已纳入《2012年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重要会议计划安排》和《2012年我市重要政务活动计划》(东委办〔201242号)的全市性会议和重大政务1/2




活动,不再重复纳入本次计划。
附件:2012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及有关重大政务活动安排计划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2012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及有关重大政务活动安排计划

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一)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会议。于5月下旬召开,具体组织工作由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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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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