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2 16:07:1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进程,不断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村〔2019〕411号)、《2020年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政办函〔2020〕10号)和《市2020年农村人居坏境整治工作要点》(农居发〔2020〕1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设施完善、分类准确、循环利用”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体系。到2020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居覆盖率达60%以上,农户知晓率达60%以上,投放准确率达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村)居要按照市、县、街道统一部署,做好农村垃圾分类规划,按照街道下发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激励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垃圾分类相关经费的投入,及时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部署动员会议,夯实分类基础,确保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二)加强垃圾分类队伍建设

各(村)居要配备了不少于1名的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指导农户正确投放垃圾,劝阻和制止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行为。

各(村)居要配齐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收集、运输、分拣和处理等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并定期到街道参加人员培训。

(三)开展宣传教育

街道设立1处以上有规模的宣传阵地,各村居要设立1个以上宣传栏,各组要设立1面以上宣传墙。要广泛动员已有志愿者队伍,特别是党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街道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进校园、进村组的互动实践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完善分类处置设施建设

街道要结合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各(村)居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

1.街道要设立1处以上分拣中心。

2.每个村居要分别设立1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暂存点。

3.街道要建设1座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做到选址合理、环境整洁、配套齐全、专人管理,渗滤液妥善处置,管理制度上墙并落实到位。

4.集镇、重点村、集中居住小区分别设立1处以上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点。

5.集镇、重点村单户配置二分式垃圾桶,其他区域可联户配置分类垃圾桶并发放农户二维码。

(五)规范收运处理

街道按需增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收运车,车辆要有明确标识和归属地名称,运输能力与实际垃圾产生量相匹配。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收运计划并公示,定时上门或定时定点收集,收运作业要有台账记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二)强化资金保障。街道要对生活垃圾分类中涉及的收集设施、转运车辆以及处置终端建设统筹规划,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正常运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街道将不定期对照本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村居督查,并于年终集中进行考核。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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